指使他人强奸了自己,是否构成犯罪?


指使他人强奸了自己,是否构成犯罪?

【基本案情】

张某和同寝室的女生陈某发生矛盾,张某就对陈某怀恨在心,想报复她,于是,张某就把陈某的照片发给网上认识的一个男生刘某,指使刘某晚上潜入她们的寝室去强奸陈某,张某还打给对方1万块钱。

结果半夜的时候,陈某因为肚子痛去了校医院。刘某进入寝室后,发现宿舍里只有一个女生,这个女生实际上是雇他实施强奸的张某,刘某也没有看清脸,就对张某实施了强奸,而且强奸得逞。事情发生后,张某就报案了。

这,就是一个犯罪嫌疑人把自己给强奸了的案子。当然,严格来说,是雇人把自己给错奸了。

那么,该如何处理呢?

指使他人强奸了自己,是否构成犯罪?


观点一:张某教唆他人强奸室友,但事实上,强奸结果发生了,基于对象错误不影响定罪理论,张某和刘某共同成立强奸犯罪的既遂,张某是教唆犯,刘某是实行犯;针对强奸室友未遂结果,那么张某还应该构成强奸罪未遂/预备的教唆犯。

观点二:张某虽然有强奸他人的主观恶性,但现实中却变成了强奸罪的被害人,所谓恶有恶报,从人道主义和社会效果的角度考虑,不应该再追究刑事责任。而且,一个人既是被告人,也是被害人,这在逻辑上是相悖的。所以,张某无罪,刘某强奸既遂。

......

指使他人强奸了自己,是否构成犯罪?


【张明楷分析】

该案曾在法律圈引发热议,张明楷教授也在最新的线上课堂上进行了分析。对于这个强奸案里教唆别人强奸的张某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张明楷教授认为:

犯罪的实质是侵害了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不包括自己的利益

刘某强奸了张某,你可以说刘某构成了强奸既遂,但是,进行教唆的张某就不能对这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损害的是她自己的利益

所以,学习刑法一定要抓住问题的实质。不过,刚才这个例子里,张某还有可能对陈某构成强奸预备的教唆犯,这里我们就不展开了。

【结论】

刘某强奸了张某,刘某构成了强奸既遂;教唆的张某对自己被强奸的结果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损害的是她自己的利益;张某对陈某构成强奸预备的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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