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濰坊市教育局高新分局出臺
《濰坊高新區學生作業規範“十要十不”》
對片面追求教學質量、靠拼時間爭成績的
違背教育教學規律的“潛規則”
動真碰硬、直接亮劍
真正為減輕中小學生作業負擔
減輕家長負擔亮出了“尚方寶劍”
其中既涉及文化學科的作業佈置要求
更對極易加重家長和學生負擔的實踐類作業
作出了明確要求
“十要十不”明確規定:
一要合理設置作業量,不得超量或減量佈置作業,小學一二年級不得佈置書面作業,初中政史地生學科週一至週五不得佈置書面作業。
二要精選作業內容,如有需要由學校打印,不得選擇整張試卷或整本教輔資料作為作業,不得讓家長或變相由家長打印作業。
三要明確分類作業的目的,日作業關注針對性,周作業關注綜合性,不得佈置無目的的作業。
四要設計面向全體學生的鞏固性作業,也要設計具有選擇性的拓展、補弱等類型的個性化作業,不得一刀切佈置作業。
五要對作業過程、書寫等有規範要求,並針對要求進行具體、有效的作業批改與指導,不得只重“量”,忽視“質”,不得只佈置,不批改,或者進行應付性批改。
六要對作業進行分類批改,既包括全批全改作業,也包括選擇性批改作業。選擇性批改作業要在一定時段內覆蓋全體學生,作為改進教學的依據,不得出現只有學生自評或互評,或者要求家長代批閱作業的現象。
七要對作業追蹤整改,落實目標達成,不得有頭無尾,造成無效作業。
八是綜合實踐類(包括手工類、手抄報、書法繪畫類、研學報告類等)作業或者作品要以任務為驅動,以相關課程內容為單位,在學校學期課程規劃或學科備課中進行統籌設計,不得出現隨意化設計,增加學生負擔。
九是綜合實踐類作業要符合學生年齡特徵,能由學生獨立完成,作品要儘量在課堂內由老師指導完成,不能在課堂內完成的作品要利用在校的碎片化時間或者在下節課完成。週一到週五不得安排學生帶回家中完成實踐類作業,需要週末完成的,每週最多佈置1項,時間不超過1小時,且要符合學生年齡特點和所學課程要求,不得讓家長代替完成。
十是綜合實踐類作業要進行覆蓋全體的過程性展評,被推薦參與區級或者市級比賽的作品要在老師指導下,由學生獨立完成,不得由家長或者他人代替完成。
為更好的抓好“十要十不”規範落實,教育分局還明確規定,對於違反相關規定的,一經查實,直接計入對學校的綜合督導評價,情節嚴重的,對相關學校和教師一票否優。教育分局還公開了監督舉報電話8861093,歡迎家長和社會參與監督。
編輯:樂樂
來源:濰坊高新教育
濰坊高新區發佈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