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時起 除釣具作業外 泉州漁船即將伏季休漁

泉州網4月25日訊 (記者謝曦 通訊員傅成志)記者從市海洋與漁業局獲悉,5月1日12時起,泉州市漁船除釣具外的所有作業類型,以及為捕撈漁船配套服務的捕撈輔助船,都將進入伏季休漁期。據統計,此次我市將有2444艘漁船參與伏休。

根據《泉州市實施2020年度海洋伏季休漁制度工作方案》,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全省海域禁止燈光圍(敷)網、張網、刺網、桁杆蝦拖和籠壺作業;北緯26度30分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我省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禁止拖網、雜漁具和圍網(圍繒)作業。兼作不同作業類型的漁船,休漁時間從5月1日12時至最晚結束的作業為止。

捕撈輔助船休漁時間為:北緯26度30分至“閩粵海域交界線”的我省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8月16日12時;北緯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從5月1日12時至9月16日12時。確需在最長休漁時間結束前為一些對資源破壞程度小的作業方式漁船提供配套服務的,由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報農業農村部批准後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5月1日12時至8月1日12時,禁止代凍、收購、銷售、運輸非法捕撈的漁獲物。伏休期間,市、縣兩級漁業執法機構將加強港口監管和海上巡查,重點打擊外省入閩非法捕撈行為、冰鮮雜魚海上交易、“絕戶網”。發現涉黑涉惡線索的,將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置;對查獲的涉漁“三無”船舶,依法堅決予以沒收拆解,構成犯罪的,移交海警、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對各類伏休違規漁船可依法頂格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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