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局对BAT垄断地位表达不满和担忧

今天,《经济日报》刊发题为“越是巨头,越是要有所约束”的文章。

文章称,现在互联网创业圈有一种说法:“已经不是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抄袭你怎么办的问题了,而是如果BAT不投你怎么办?”对于大部分互联网创业公司来说,BAT等互联网巨头掌握了几乎所有的上游资源和下游渠道,如果无法获得他们的青睐,也就意味着很难立足。

作为新经济的代表,中国互联网产业在经历多年的野蛮生长、自由竞争、市场洗牌后,以BAT为代表的行业巨头已在市场上占据绝对优势,处于市场垄断地位。更重要的是,通过战略投资,行业巨头们几乎把所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风口”的赛道和公司,都纳入其生态体系中。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腾讯、阿里巴巴、百度3家公司对外投资的数量,分别是113家、45家和39家。

如同硬币的两面,在催生出巨大体量的龙头企业的同时,也引发业界对于涉嫌垄断的担忧和质疑。诸如电商平台二选一、互联网公司接口相互封杀、利用市场优势随意涨价、大数据杀熟、个人隐私泄露等新闻层出不穷,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越是龙头企业,越不能太任性,越要有所约束,越要更好承担起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调查,在全球范围内都是极具争议性的话题。支持者认为“互联网超级平台”正在形成垄断,执法和司法机构需要思考如何维护竞争秩序;反对者则指出源于工业时代的反垄断工具,早已不适应边界模糊、创新频繁的互联网世界。但必须承认,互联网行业已经从自由竞争时代,走向了垄断竞争时代。

互联网领域盛行“赢家通吃”的规则,龙头企业往往独霸整个行业,令其他对手难以生存。对于高速成长中的中国互联网而言,一方面管理部门应主动创新有效监管,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避免市场垄断现象发生,为更多创业企业提供发展机会和成长空间。另一方面,行业龙头企业不能一味追求金钱和流量,要把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持续进行技术突破和模式创新,为用户提供贴心安全便捷的服务。

FOST认为,从《经济日报》这篇文章看,当局似乎认为,BAT的垄断地位不利于互联网行业竞争和创新。接下来,预计当局有可能会出台限制互联网垄断或削弱垄断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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