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期權,何時享有股東權益?如何繳納所得稅?

股權期權,何時享有股東權益?如何繳納所得稅?

張祖樂 律師

股權期權是非上市公司實行股權激勵方式的一種。股權激勵的方式有很多,在此,只選取其中之一的股權期權來舉例。

股權期權,指公司給予激勵對象在一定期限內以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本公司股權的權利。

激勵對象滿足股權激勵方案的條件後,按照約定,可以獲得該公司的股權,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股權期權,何時享有股東權益?如何繳納所得稅?


一般情況下,企業發展都會經歷四個階段,分別是初創期、發展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在不同階段,企業選擇的股權激勵方式也不同。作為非上市公司,採用股權期權作為股權激勵的方式,一般是該企業處於發展期或成熟期。採用此種方式是為了留住相關人員,也就是激勵對象,公司希望得到這些激勵對象的支持和擁護,並希望激勵對象繼續努力工作,保障公司的穩定與發展。

想要通過股權激勵方式成為真正的股東,一般都會經過比較長的期間或者需要完成一定的目標。整個過程對於激勵對象來說是漫長的,有些激勵對象最終也可能因為自身的原因,無法行權,不能成為該公司的股東。

在激勵對象行權前,激勵對象不是公司的真正股東,不具有股東資格,不享有股東權利。

是否有人願意接受股權期權呢?

有的。因為股權期權所帶來的收益不是行權前公司所產生的利潤,行權前,激勵對象因不是股東,也無法參與公司的利潤分配。由於股權期權的激勵對象,可以在行權時,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購買公司的股權,若行權時公司的股權價格高於事先約定的價格,那麼激勵對象就會獲得差價的收益。

前面說過,採用這種模式的股權激勵,企業一般都是有發展前景,且具有持續盈利能力的。激勵對象也會願意接受這種模式,當然,也並不排除由於時間較長,公司的發展出現其他情況的可能。

激勵對象在正式行權後,公司完成工商登記的變更,才能正式成為公司的股東,享有股東的權利,可以根據持股比例參與公司的利潤分配。

激勵對象在行權時,所產生的差價,按照稅收政策的規定,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需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為促進大眾創業、技術創新、經濟結構的轉型升級,國家對因股權激勵方式取得的個人所得,制定了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此項政策規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員工的股票期權、股權期權、限制性股票和股權獎勵,符合規定條件的,經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可實行遞延納稅政策,即員工在取得股權激勵時可暫不納稅,遞延至轉讓該股權時納稅;股權轉讓時,按照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稅費後的差額,適用“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股權轉讓時,股票(權)期權取得成本按行權價確定,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實際出資額確定,股權獎勵取得成本為零。

上述遞延納稅政策的出臺,充分考慮到了激勵對象在獲得股權時,並沒有獲得現金流,還要為此支付額外的個稅的問題。該項遞延納稅政策,不僅給了激勵對象一定的緩衝期,更是提高了激勵對象工作的積極性,因為公司業績的增長、利潤的增長、發展的速度,都會影響自己以後的利潤分配及股權轉讓價格。

股權激勵,不是每個企業都適用,也不是每個企業採用了股權激勵方式都能達到預期的效果。針對股權激勵出臺的遞延納稅的政策,亦有嚴格的適用條件,當不符合遞延納稅的條件時,激勵對象需要按現行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