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 甘肅省人大常委會聚焦全省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是中國人民與傳染病長期鬥爭的歷史經驗總結,認真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對於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是中國人民貫徹傳染病防治法的主戰場,也是檢查傳染病防治法落實情況的新內容。為了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堅持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將檢查傳染病防治法實施情況列入年度工作要點,作為重點工作。對此,常委會領導高度重視,親自安排部署,從4月中旬到9月上旬,組成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明明為組長的執法檢查組,邀請人大代表、專家學者和相關部門參與,對全省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情況進行了檢查。

檢查組赴天水、平涼、武威、酒泉等市,實地察看了一些綜合性醫院、中醫院、疾控中心、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先後聽取了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各市、縣政府及職能部門的彙報,向相關行政、司法單位函調了涉疫案件查處情況。同時,委託其他市州人大常委會對所在地貫徹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形成了全省各級人大同頻共振的組織合力,做到了執法檢查全省覆蓋。

防控響應級別如何確定?隔離措施如何實施?醫療費用如何保障?當新冠肺炎疫情以不同於既往任何傳染病的形態暴發時,這些現實而急迫的問題,在法律中沒有“拿來就用”的現成依據,最後的解決都來自對法律精神的正確把握和創造性運用。對此,本次執法檢查沒有過分拘泥於某個法條,而是著眼於從生動的抗疫實踐中查找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完善新機制,為進一步完善法律探索新思路。為了使檢查能力體現出務求精準的集體智慧,檢查組每次實地檢查都有專家參與指導,直面傳染病防治中的薄弱問題,把執法檢查的政治敏銳性、法律權威性和專業精準性有機結合,較好地推進了各地傳染病防治工作。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次檢查過程中,檢查組懷著崇敬的心情,傾聽基層的呼聲,反映一線的意見,慰藉樸實的心靈,褒揚群眾的創造性,弘揚偉大的抗疫精神,鼓舞全省人民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的新鬥志。

9月21日,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副組長、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史百戰向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作了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9月24日,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了報告。

傳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抗疫“答卷”得到了人民群眾充分肯定

執法檢查報告顯示,傳染病防治法頒佈實施以來,特別是2013年修訂之後,甘肅省高度重視傳染病防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加大普法宣傳,增加經費投入,傳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偉大斗爭中,全省人民認真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各級黨政領導勇於擔責,職能部門精準施策,醫護人員奮力拼搏,有力有效地阻擊了疫情擴散,抗疫“答卷”得到了人民群眾的充分肯定。

——強化組織領導,主體責任嚴格落實

一是加強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全民參與的重大疫情防控領導體制。二是嚴格落實傳染病防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政府防治重大疾病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逐級制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等,明確各級職能部門的工作責任,築牢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防線。

——加強能力建設,防治水平逐步提高

一是加強預防能力建設。建立全省統一的傳染病監測報告網絡,實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全面加強各市州、縣市區核酸檢測能力建設。二是加強保障能力建設。全省各地綜合性醫院建設項目、疾控機構建設項目、標準化村衛生室建設項目積極推進,傳染病救治設施逐步改善。重大傳染病患者的醫療費用納入救助範圍。三是加強救治能力建設。突出重點地區、重點人群和重點環節,重點加強鼠疫、肺結核、包蟲病、布魯氏菌病等嚴重影響我省群眾健康的傳染病救治能力。四是加強技術能力建設。省、市、縣三級每年都組織開展傳染病防治專業技術培訓,適時組織各類衛生應急演練,不斷提高各級技術人員衛生應急處置能力。

——發揮制度優勢,法治權威不斷增強

一是加大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認真組織學習傳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疫苗管理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血液製品管理條例、《甘肅省鼠疫預防和控制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3·24”防治結核病宣傳日、“4·25”兒童預防接種日、“12·1”艾滋病防治日等重要節點,向公眾宣傳傳染病防治知識,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傳染病防治的法治環境。二是增強法律執行力度。2015年1月至2020年7月,全省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共查處傳染病防治案件4173件。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全省司法機關共辦理涉疫刑事案件115件,涉疫治安案件668件,凸顯了法治在傳染病防治工作中的權威性。

——砥礪隴人風骨,抗擊新冠成效顯著

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過程中,各級黨委政府加強統籌協調,周密安排部署,果斷快速響應,積極採取行動。一是6批796名“援鄂鐵軍”奮力完成馳援武漢的艱鉅使命。二是全省抗疫取得走在全國前列的優異成績。全省確診本土病例92例,治癒90例,死亡2例。全省衛生健康系統率先在全國出臺單人單間規範居家隔離措施,率先出臺集中隔離觀察措施,率先出臺加強院感防控強化措施、率先對密切接觸者和所有重點疫區來甘人員全面進行核酸檢測,以快人一步的防控措施、科學精準的防控策略、甘肅方劑的品牌效應、全國領先的防控成效,書寫了隴人隴醫隴藥的時代風采。三是堅毅扛起“帶疫解封”疫情防控的國家重任。一些國家“帶疫解封”後,蘭州中川機場成為第一入境口岸地,蘭州市承擔歸國入境人員集中隔離篩查救治任務。根據國家要求,我省迅速安排部署,對入境人員實行全流程閉環管理。截至2020年8月底,有9架次航班1830人入境,在蘭州新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7例入境確診病例全部治癒,高質量地完成入境人員疫情防控的階段性任務。

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有的地方、部門、環節在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中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項

——法治理念不強,宗旨意識有待提高

一是有的地方普法教育存在脫離實際的現象,廣大公民對傳染病的傳播途徑知曉率較低,自我防護能力薄弱。二是執法用權存在有法不依的現象。個別執法單位對法律法規缺乏瞭解,甚至有拒不執行的情況。三是價值導向存在重醫輕防的現象。有些政府部門存在“越發病越重視,不發病不重視”的傾向,有些醫療機構存在“重醫療輕公衛、重治療輕預防”的傾向,傳染病防治在經費保障、人才培養等方面缺乏長遠規劃。四是臨危應急存在執法不嚴的現象。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傳染病救治實行屬地管理原則,但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初期,我省有的高速公路出口對來自疫區的車輛拒絕放行,致使這些車輛多日在高速公路滯留,暴露了一些部門和地方法律意識的淡薄。

——制度銜接不暢,協同效應不夠充分

一是風險預警機制不夠順暢。多元監測哨點缺乏整合,疫情上報渠道不夠順暢,多點預警觸發的研判力度不夠精準,有的民營醫院、個體診所的診療信息遊離於防疫信息管理系統。傳染病網絡直報系統審核環節多,應急反應慢,容易延報漏報。二是醫防融合機制不夠順洽。疾控機構管“防”,缺乏醫防融合的能力基礎;醫療機構管“治”,缺乏醫防融合的利益基礎;兩者之間缺乏常態化自動有效運轉的協同機制,一些基礎數據未能聯通共享或者及時共享。設區市與所轄區的防疫權責不清,市級掌控管理權限和資金分配,區級承擔屬地防控責任,但對本轄區市級醫療機構缺乏有效約束。三是聯防聯控機制不夠完善。一些人畜共患病的主管部門職責分工不明晰,如部分縣的犬管理驅蟲工作、家畜屠宰調查工作由衛生健康部門實施,部分縣則由農業農村部門實施。城市和農村流浪犬無序繁衍,狂犬病、包蟲病傳播風險較高。四是執法監督機制不夠有力。有的地方未將公共衛生安全納入領導績效考核,政府年度督查計劃缺乏公共衛生安全議題。執法過程中存在責任劃分不明確、執法監督內容交叉重複等現象。在近年全省查處的傳染病防治案件中,醫療廢物案件佔71.9%,這個比率說明醫療廢棄物規範處置還存在諸多問題。

——投資統籌不足,保障體系仍顯薄弱

一是傳染病防治設施建設欠賬較大。傳染病醫院建設明顯滯後。市、縣綜合性醫院傳染病區存在規劃佈局不合理、建築面積小、床位設置少、分區不科學、功能不齊全、設備配置不足、“三區兩通道”(三區即清潔區、汙染區和半汙染區,兩通道是指醫務人員通道和病人通道)交叉等問題。一些疾控中心無傳染病疫情處置業務用房,實驗室面積小,缺少必備的微生物、理化、生化等檢驗儀器。個別縣區核酸檢測能力仍顯不足。二是經費保障結構失衡。部分縣區傳染病防治缺乏長期、穩定的經費保障機制,傳染病防治工作經費沒有完全納入財政預算。一些公共衛生項目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導致個別項目停工。醫療機構依靠醫療業務收入補償承擔傳染病防治成本,以醫養防缺乏長期動力。一些縣市區衛生綜合監督執法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日常綜合監督執法時車輛保障不力。三是應急物資儲備不足,難以應對較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四是信息化建設滯後,很難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疾控大數據分析、預警監測、疾病管理等工作。

——基層人才不足,技術實力亟須加強

一是基層專業人才整體緊缺。全國每千人口擁有衛生技術人員平均為7.26人,全省平均為6.76人,同全省人口基數相結合,基層人才缺口大約13000人。基層冗員過剩和人才不足並存,人才總量不足和低效利用並存,薪酬激勵不足和人才流失嚴重並存,高素質人才不願來、留不住。二是技術能力建設相對緩慢。各市州、縣市區傳染病綜合診療水平較低,難以適應重大傳染病疫情醫療救治需求。醫療人力資源整合不夠,公共衛生醫師和臨床醫師之間難以雙向有序流動。三是防疫應急實務能力不足。各縣市區衛生應急處置系統培訓不足,隊伍裝備和能力與實戰需要存在不小差距。四是個別衛生健康部門主官“人崗失配”,“不是專業的人在做專業的事”。

【檢查組】以提高思想認識、健全防控機制、強化支撐保障、實施人才戰略等為重點提出整改建議

——弘揚法治精神,進一步扛起精準防治的政治責任

一是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慎終如始地“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嚴防嚴控重點地區、重點人群、重點部位,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總體戰和持久戰。二是要進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建立長效宣傳機制,把全生命週期管理理念貫穿於傳染病防治全過程各環節,使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深入學校、社區、牧場、農村、托幼機構、養老機構,為開展傳染病防治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三是要進一步提升執法水平,嚴格落實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中關於追究法律責任的各項規定,糾正“部門規定高於國家立法”的認識偏差和失當行為,依法規範醫療機構、疾控機構的傳染病防治工作,加大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強化責任擔當,進一步健全協同防治的制度體系

一是健全監測預警機制。進一步健全監測哨點嚴密、報告渠道順暢、疫情研判精準、管控措施科學的重大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建立傳染病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的獎勵機制,改善傳染病直報系統逐級審核機制,健全行政干預導致瞞報漏報緩報的追責機制,改進不明原因疾病和異常健康事件監測機制,建立及時準確、智慧化的多點預警觸發機制,整合升級醫療機構信息管理系統、傳染病報告系統、公共衛生信息服務平臺,完善覆蓋各級各類公立醫院、民營醫院、個體診所以及藥店、科研機構、學校、企事業單位、養老機構、監管場所、輿情監測等多元哨點的預警報告體系。二是健全防治融合機制。進一步建立健全疫病防控和醫療救治銜接順捷、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人員互動的醫防融合工作機制。明晰公共衛生機構、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救治傳染病的責任清單,完善院前急救、院內救治、實驗室檢測、流行病學調查、傳染病信息上報等環節協同聯動機制。理順設區市和市轄區的傳染病防控管理機制,落實市管機構、市管區域防疫責任由市級負責,而區管機構、區管區域防疫責任由區級負責的分級管理體制。加強部門協同聯動,聚焦重點人畜共患傳染病防治,開展城鄉流浪犬、大型烈性犬患專項集中治理,全面加強屠宰管理和檢查。三是健全防疫聯防聯控機制。將全面健康理念融入所有政策,加快建設適應城鎮化、市民化特點的公共衛生治理體系。健全跨領域、跨部門的衛生健康、動物檢疫、市場監管、環境保護等行政機關之間的聯防機制,構築行政權力和司法權力分工明確、配合有力的法治環境。聚焦熱點難點問題,提升對醫療廢物案件的監管水平。四是健全工作考核機制。將重大疫情防控和公共衛生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地方黨政領導績效考核,傳染病防治重點任務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督查計劃,加強跟蹤落實和督查問效,強化考核結果運用。

——加大財政投入,進一步夯實有效防治的物質基礎

一是紮實做好“十四五”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較大幅度拓展傳染病防治項目資金來源。二是建立各級政府穩定的公共衛生經費投入機制。提高財政衛生投入佔省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公共衛生佔總體衛生經費的比重。疾控機構所需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等發展建設支出由政府根據公共衛生事業發展需要足額安排。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制度。調整以上年度傳染病發作數作為依據的防治經費分配方式,構建預防為主、無疫即功的經費分配機制,完善醫療機構承擔傳染病防治任務的經費補償措施。各級財政要每年安排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物資儲備、培訓專項經費。三是強力推進傳染病救治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全面加強公立醫院傳染病救治能力建設,建設省級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完善市縣傳染病救治網絡,統籌謀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哨點標準化建設。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轉運工作,統籌配備剛需的專用救護車。加快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升級改造,提升病理性、藥理性、化學性廢物處置能力。四是加強應急物資儲備保障體系建設。健全省市縣鄉緊急醫療救援網絡,建立空地一體化的救援體系,優化全省重要應急物資生產和儲備佈局。按國家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儲備疫苗、藥物及試劑等必需應急物資。五是構建信息化保障支撐體系。從省級層面整合優化各類信息化平臺資源,圍繞“數據採集”“疾病監測”“智能預警”及“應急管理”等體系,構建衛生健康與公安、工信、醫保、出入境、環保、交通、水利、氣象、通信等跨行業多部門信息的協同共享機制。加強互聯網衛生應急隊伍調度指揮系統建設,以智慧化信息化手段實現危重患者救治、會診、轉診全流程閉環管理。

——補齊人才短板,進一步整合科學防治的人力資源

一是補齊人才不足短板。加大專業人才引進力度,廣泛吸納預防醫學、衛生檢驗、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等方面緊缺人才。積極支持、科學核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機構人員編制。適當增加公共衛生專業技術高級崗位比例,採取特殊措施穩步提高疾病預防控制、急救、採供血、傳染病救治等事業單位和人員薪酬水平,縮小傳染病防治機構與同級公立醫療機構專業技術人員之間的收入差距。制定科學的薪酬激勵機制,提高並落實防疫人員的衛生防疫津貼、補貼等。二是加強重點學科建設。構建區域公共衛生中心,改造提升區縣疾控中心實驗室,大力開展免疫學診斷、核酸檢測、病毒定量監測、呼吸道病毒檢測等臨床醫學研究與實踐。提升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置、實驗室檢驗檢測等專業技術能力。建立公共衛生醫師和臨床醫師定期雙向流動機制。提升中醫藥、中醫院參與重大疫情防控和救治能力。三是加強應急平臺和隊伍建設。按照“平戰結合”原則,分級分類組建醫療救援、疾病預防和控制、衛生監督、傷員轉運、血液供應、心理危機干預、核輻射和中毒處置等各類專業衛生應急隊伍,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併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省市縣三級衛生應急隊伍體系。開展傳染病、院前急救、重症醫學、地方病等專業醫護人員、公共衛生人員、衛生應急人員進行培訓,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四是建立專業部門用專業幹部的用人導向。

【常委會會議審議】加快解決影響法律實施、制約傳染病防治實效的重點問題,完善各方面體制機制,著力提高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9月24日,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時,對報告表示贊同,並一致認為,報告聚焦了我省傳染病防治工作突出問題,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的短板和弱項,深刻分析了主觀原因和客觀困難,提出的建議切合實際、具有針對性。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馬青林建議:要進一步強化法律的有效貫徹實施,按照法律規定,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加快解決影響法律實施、制約傳染病防治實效的重點問題,完善各方面體制機制,著力提高應對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要大力抓好基層的疫情監測和報告體系建設,堅持預防為主、科學防控的原則,嚴格落實法律法規關於疾病監測與報告的規定,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傳染病監測與報告制度,提高運轉效能,準確掌握疫情動態,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干預。要加強臨床醫務人員傳染病知識培訓和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的規範運作,提升臨床醫務人員的傳染病診斷、監測、預警能力。要加強基層疾控機構建設,採取有力措施,加大投入力度,切實解決一些基層疾控機構基礎設施落後、檢測設備缺乏、業務能力較弱、隊伍不夠穩定等問題,築牢傳染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線。要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重大疫病防治中的作用。在這方面,我省有基礎、有特色、有優勢,要通過政策支持、產業扶持、科研支撐等措施,促進中藥新藥研發和產業發展,加強中醫藥服務體系和中醫藥特色人才建設,提升中醫藥診療水平,為防治重大疫病開出“甘肅藥方”。

結合傳染病防治法執法檢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明明說,一是立法很重要,普法更不能少。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形成了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很多法律與人民群眾的生活息息相關。但在調研中發現,除了少數專業機構人員外,廣大幹部、民眾對法律的知曉率不高。下一步,要把普法宣傳提到重要議事日程,下功夫做好普法工作。二是預防為主。小不防、亂大局、釀大禍。要避免讓“源”變成“疫”、“汙”變成“害”。三是重獎嚴罰。對長期在一線默默無聞工作、及時發現控制疫情擴散,作出突出貢獻的基層醫療人員要大力表彰獎勵。同時,對失職違法人員要嚴懲,充分發揮法律的剛性約束力。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史百戰說,報告所提問題中有兩點值得重視:一是重醫輕防,今後我們對價值導向要進行積極引導,對公共衛生領域進一步重視起來;二是流浪犬的無序繁衍使得狂犬病、包蟲病的傳播風險很高,應加大防治力度。他建議,加大疫情的預警力度,對第一個“吹哨人”進行獎勵,建立早發現、早預警、早報告的預警機制;進一步完善預警體系,對易感染地(各級醫療機構、學校等)納入預警的重點監測範疇;加大對基層傳染病防治的技術支持,完善基層醫療條件;深化醫教協同機制。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楊元忠建議,要繼續完善硬件,全面加強公立醫院傳染病救治基礎設施建設,市縣都要逐步建設傳染病專科醫院,做到傳染病與普通病分隔治療。要持續提升軟件,加強專業人才的培養配備,不斷提高各級醫院傳染病救治能力,特別是要重視中醫在預防救治傳染病方面的獨特作用。要健全預警預報機制,建立健全真實、可靠、敏銳、高效的預警預報網絡,對疫情信息要及早發現、科學研判、及早發佈、及早預防。要重視基層基礎,對在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社區工作人員,給予相應的獎勵。同時,從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角度,高度重視社區建設,提高社區人員福利待遇,提升社區服務水平,夯實基層工作基礎。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範鵬說,針對發現的問題,報告提出的意見建議都是這次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的成功經驗,應當進一步法治化。他建議,進一步完善預警機制、聯防聯控機制;加強防疫部門基礎設施建設,加大醫院公共衛生科室和傳染病防治醫院的建設力度;提高防疫疾控和公共衛生部門人員的待遇。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李存文認為,以下幾點問題需要引起關注:一是防治結合的問題,需要深入思考研究如何更好做到防治融合、堵塞漏洞和缺項。二是常態化防控體系建設的問題,要在平戰結合上探索,對這次新冠肺炎疫情之後建立的戰地醫院、傳染病防治機構,要切實管好用好。三是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的問題,要高度關注,探索運行模式,避免醫療廢物造成二次汙染。四是衛生幹部配備的問題,在配備衛生部門領導時,應優先考慮有醫療衛生專業背景的幹部,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領導班子成員中爭取專業幹部應占三分之二左右,事業單位要以專業幹部為主。

作者:人民之聲報·甘肅人大客戶端記者 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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