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意見,看這一篇就夠了!!!


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意見,看這一篇就夠了!!!


民政部4月14日在官網發佈通知稱,為了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現將民政部起草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全文公佈,徵求社會各界意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加大了事後懲戒力度,增加了警告的處罰方式,完善了養老機構承擔法律責任的行為方式等。

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共7章50條,與現行《辦法》相比,新增17條,修改30條。除總則和附則外,主要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關於備案管理。備案管理是新修改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要求建立的新制度,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予以專章規定。主要規定了四方面內容:一是細化了養老機構設立登記的相關內容;二是明確了養老機構的備案時間、備案機關;三是規定了養老機構備案材料、辦理流程及備案事項變更等內容;四是對備案信息公開和數據共享提出了要求。

——關於服務規範。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堅持問題導向,對現行《辦法》的相關制度進行了修改完善。一是完善了入院評估制度,規定養老機構要根據評估結果確定或者變更老年人照料護理等級;二是結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依法完善了養老機構發現老年人為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人時的應對措施;三是增加了養老機構協助老年人家庭成員看望和問候老年人的內容;四是增加了養老機構延伸服務的有關內容,鼓勵養老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上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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