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於橋水庫至7月實施禁漁--天津--地方--首頁

為保護於橋水庫水產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依據國家和我市等法律法規,薊州區政府決定自4月16日0時至7月15日24時禁漁。

按照規定,禁漁期內,禁止在於橋水庫從事任何形式的捕撈,凡在於橋水庫從事非法捕撈的,一經查獲,依法沒收船隻、網具、漁獲物並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禁漁期內銷售非法漁獲物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禁漁期間,漁政、公安等有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加大於橋水庫水面清理、清查力度,強化行刑銜接,嚴厲打擊違法捕撈行為。凡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記者 陳忠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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