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兒之名》:為了將性侵害女兒的惡人繩之以法,父親花了30年

父愛能有多偉大?言語很難描述,但通過這部電影,或許你能夠確切地感受到。法國電影《以女兒之名》,根據真實事件改編,主人公的女兒被人侵害死亡,為了將兇手繩之以法,主人公花了30年時間。案件結束時,主人公已經72歲。

這部電影包含了對國際法律、政治、歐盟關係媒體輿論的揭露與諷刺,但其最大的優點也在於把這些很容易放大的元素做了最輕的處理,像是襯托之物一樣,而把視角一直集中在主角班克斯基的身上,直接且深刻地描寫了一個父親的偉大。

《以女兒之名》:為了將性侵害女兒的惡人繩之以法,父親花了30年

故事還要從1974年說起。

男主班克斯基育有一兒一女,事業有成,看似幸福美滿。但是一個不小心,就被老婆戴了一頂有顏色的帽子,送他帽子的人是科隆巴赫——一個有名望、人脈廣的德國醫生。

俗話說,可以不愛,但別傷害。所以兩人離了婚,前妻跟著科隆醫生搬去了德國。

8年後的暑假,女兒卡琳卡和兒子去前妻那度假,男主也帶著自己的愛人來了一次小小的甜蜜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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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還沒玩兩天,男主就收到了前妻打來的電話,說女兒突然死亡。

男主慌忙趕往德國詢問卡琳卡的死因,科隆醫生生說可能是因為中暑,也可能是幾年前的車禍留下的後遺症,最終的定斷還要看屍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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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屍檢報告的內容來看,事情並不是中暑和車禍後遺症這麼簡單。

一位生物學教授分析這份報告後表示,法醫沒有檢查女孩的性行為方面的問題,但他個人認為存在的性行為很可能與女孩的死亡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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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找到妻子,告訴她卡琳卡可能是因為被強姦而死亡。妻子很詫異,說卡琳卡一整晚都在房間內,怎麼可能被強姦。於是男主懷疑可能是科拜醫生強姦了自己的女兒。

於是男主找了一個律師,希望能夠推翻案情重新取證調查,但是德國公訴方說沒有實質性的證據就不能翻案,律師也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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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去街頭髮傳單,企圖製造社會壓力,卻被抓進警局。被保釋出來後,他回到法國並研究了法國的刑事訴訟法,發現可以直接在法國起訴科隆醫生。於是他找到一個擅長跨國案的律師,開始了新一輪訴訟。

訴訟程序走了一年,最後以“科隆巴赫不肯來法國受審,也拒絕回答德國法庭的任何問題”結束。

為了推進案子繼續進行,男主和律師決定開棺取證,檢查卡琳卡的私處。

可令人痛徹心扉的是,開棺檢查時,法醫發現卡琳卡的整個私處都被切除。男主肯定這是兇手就是科拜醫生,因為第一次屍檢解剖時他就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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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調查取證,男主只能向德國的法醫部門尋求屍檢的解剖樣本,這個過程花了2年。

當解剖樣本送來後,法國相關部門檢查發現,卡琳卡是被食物嗆死的,而之所以會被嗆死,是因為被注射了一些藥物而陷入沉睡。

科拜醫生那邊不肯出來接受法律的審問,男主前妻也不肯幫助他,原因是她認為這純粹是男主對科拜醫生的報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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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3年,法國法庭將案件交給刑事法庭並正式起訴科隆巴赫。

1995年,巴黎刑事法庭以蓄意謀殺罪判處科隆巴赫有期徒刑15年,而強姦罪不成立。

到這裡,男主已經花費了十三年的光陰。

沒想到的是,由於德國方面的施壓,法國的國際逮捕令一直沒有執行,科隆巴赫仍然在德國安穩地生活。

男主和律師便利用媒體輿論給法庭壓力,法國便將國際逮捕令交給了國際刑警。但是隻要德國不將科隆巴赫引渡出國,國際刑警也無法抓到科隆巴赫。

2年後,科隆巴赫被一個16歲的受害者以強姦罪告上法庭。結果卻是隻判處科隆巴赫2年有期徒刑,而且是緩期2年執行,相當於不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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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好的地方就是,科隆巴赫2年內無法在德國工作所以他只能在德國周邊的地區尋找工作。男主便把國際逮捕令發到了周邊所有地區的交通檢查員和警察手中。

而這時候,男主的愛人無法再忍受他這種一心撲在案子上的狀態,選擇離開。

不久,找工作的科隆巴赫在奧地利被逮捕。

本以為勝券在握,可是意外又發生了,奧地利頂不住德國的壓力,將科隆巴赫先引渡回了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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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主只能不停地給奧地利、法國的總理、部長等高管寫信抗議。而後他從科隆巴赫的案件文件中發現,原來巴黎刑事法庭和德國法庭早就狼狽為奸,不準備將科隆巴赫逮捕回法國,同時巴黎刑事法庭還答應,如果科隆巴赫被抓回來,他們會給科隆巴赫減刑。

氣憤地男主想要將兩國法官告上法庭,嚇得律師也不敢再繼續幫他處理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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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辦法,男主只好賣了公司,自己前往德國尋找科隆巴赫。此時時間來到2006年,距離案發日過去了24年。

輾轉奔波後,他得知科隆巴赫因為強姦案入獄。2年後,科隆巴赫出獄,男主僱傭了三個綁匪把科隆巴赫綁回了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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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國,律師告知他科隆巴赫會被轉到巴黎醫院治療並去見羈押法官,羈押法官決定了科隆巴赫會不會被無罪釋放。此時早已精通刑事訴訟法的男主立刻打電話給檢方,並告訴他:“你不能把科隆巴赫交給羈押法官。根據法律,你必須在刑事法庭上審判他之前扣押住他,否則你就違反了法律。”

之後律師又請來了媒體,再次使用媒體輿論的力量來給刑事法庭施壓。

扣押到被審判的時間是漫長的,2012年,離案發日過去了30年,巴黎刑事法庭終於審判科隆巴赫,並以過失殺人罪的罪名將其判處15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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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克斯基則因為綁架罪而被判處了一年有期徒刑,雖然是緩期執行,但也是定了罪。

這很諷刺,因為班克斯基本不必犯罪。

他花了20多年的時間尋求法律幫助,法律卻無法制裁一個真正的犯罪者,拿著法律的那群人還幹起了陰暗的勾當。所以他只能選擇犯罪。

就像班克斯基在最後面對記者時說的那句話:“綁架者們做了法國法律應該做的事情”。

但本片的重點還是像開頭說的那樣,輕處理了這些容易被放大的因素,而用鏡頭深刻刻畫了一個偉大的父親。

人生能有多少個30年?滿打滿算不過3個。

為了一件很可能沒結果的事情,花掉其中一個30年,賣掉公司,失去愛人甚至面臨牢獄風險,值得嗎?

班克斯基告訴了我們答案:值得。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並不知道他是否後悔或想要放棄,甚至是否會把這件案子當成一種拖累,只是憑著一個父親的本能在支撐著。

但看到電影最後,他來到女兒的墓地說:“我遵守了永不放棄的諾言,這場戰鬥,我為你而戰。儘管困難重重,多年的犧牲。今天,你應該有44歲了,我好想你。”

我們就知道,他從未把這件事當成拖累,而是當成為了女兒生命和名譽的一場戰鬥,以及對女兒永不放棄的一個諾言。

《以女兒之名》:為了將性侵害女兒的惡人繩之以法,父親花了30年

常說父愛如山,宏偉而壯闊,班克斯基很好地詮釋了這句話。

你來到世界的那一刻,你是我的女兒,你離開了世界,你還是我的女兒。而無論你離開多久,你一直都是我的女兒。

我希望你的死不被遺忘,希望還你一個公道,即便是要花費30年的光陰才能成功,即便是希望渺茫,我也在所不辭。只是因為,你是我的女兒。

尤其是“今天,你應該有44歲了,我好想你”這句話,承載了一個父親壓抑了30年的情感,看似平靜簡單,卻充滿了深厚沉重的情感,讓人不禁潸然淚下。

同時,影片中為班克斯基翻譯屍檢內容並幫他發傳單的翻譯,以及同樣為了案件操勞了20多年、頭髮變白的律師,都讓我們知道,有些黑暗我們很難打破,但總有一些光明在努力與之抗衡著。也正是這些承載著人性光輝與偉大的光明,讓我們相信這個世界依然是公正的。

《以女兒之名》:為了將性侵害女兒的惡人繩之以法,父親花了30年

說到這,我想到了最近的“鮑毓明性侵事件”。很多人都說,在事件未明之前,不要輕易揣測。甚至有人覺得是這個小女孩自願或者引誘了鮑毓明。

但是無論如何,一個40多歲的男人,會去跟一個剛滿14歲的小女孩發生性行為,他內心一定是有問題的。我們可以去懷疑這個小女孩,但一定不能為鮑毓明這種人開脫。

就像這部電影一樣,因為科拜醫生在一開始就被制裁,所以後面又多了很多如卡琳卡一樣的受害者。

我們的力量或許微不足道,但只要帶著光明對待世界,總有一天能將光明傳遍世界的每個角落,徹底驅散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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