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學交響曲,防護第一關。復學開學季,鍾南山院士殷切叮囑全國中小學生:“同學們要記住,疫情還沒有過去,要繼續做好群防群控,特別是自我保護。”為此,我院也為即將(或已經)復學的莘莘學子準備了一節防疫科普課,築牢同學們的“防疫牆”。
一、學校篇
1、全面排查師生員工的健康狀況,並對師生員工進行健康監測。
2、實施封閉管理,校外無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3、不舉辦任何形式、人數眾多的現場集體活動。
4、教室、食堂等公共場所勤通風換氣,所有物體表面和地面定期打掃、消毒,保持環境清潔。
5、在食堂、衛生間提供洗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在醒目位置張貼“七步洗手法”圖示。
6、在校內設置(臨時)隔離醫學觀察所,並遠離人群密集場所。
7、建立健全心理疏導機制,採用多種途徑向師生和家長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二、家庭篇
1、不帶孩子走親訪友、聚會聚餐,不去人員密集、空氣流動性差的地方。
2、不安排孩子參加線下培訓課程。
3、為孩子準備適合其年齡特徵的口罩。
4、科學配餐,為孩子制定合理的體育鍛煉計劃。
5、儘量駕駛私家車接送孩子上下學或讓(陪伴)孩子走路上下學。
6、做好家庭通風和消毒工作。
7、每天對家庭成員進行健康監測,有可疑症狀及時就醫並按要求上報。
三.學生篇
1、勤洗手、戴口罩。
2、按要求如實上報個人及家庭成員健康狀況。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儘量分散就坐,與周圍乘客保持一定距離,減少接觸門把手、扶手等公共交通的公共物品或部位。
4、儘量採取步行或乘坐私家車的方式上下學。
5、避免在人員密集、通風不良的場所逗留。
6、錯峰入學,自覺接受體溫檢測並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
7、在校期間不串班、不扎堆,多到室外活動,多曬太陽。
8、建議自帶餐具,錯峰用餐,單面間隔就坐。
法律知識科普小課堂
在復學期間,同學們除了要注意自我防護之外,同時也應該提升自身的法律意識,學會尊法守法和用法,並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為此,我院就與同學們“嘮一嘮”疫情期間易涉及的那些罪。
一、詐騙罪
“金錢誘惑大,吹噓口罩貨源足,騙取他人錢財玩失聯。”疫情期間,一些人看準“口罩商機”,在自己的微信、QQ朋友圈發佈消息稱:“自己有一批口罩,訂購從速。”,在買家付款後便再無下文。
該類案件在疫情期間屢見不鮮,未成年人不僅可能成為受害者,還有可能成為違法者,所以必須時刻警醒自己不能做違法犯罪的事。
一、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消息罪
“網絡傳播信息快,獲取資源更便捷,其中真偽無從辨,吃瓜群眾熱心轉。”疫情期間,普通群眾多是居家,關注最多的便是有關疫情的內容,一些人為了博人眼球,在微信、QQ朋友圈、抖音、快手等網絡社交平臺發佈一些未經查證的信息,引起一些群眾恐慌,一些人出於好心又將不實消息轉發,造成難以預想的後果。
這些網絡信息真偽難辨,作為未成年人更是無從考證,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隨意轉發,不信謠,不傳謠。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第二款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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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伴花開,疫退愁雲散,一切美好都會如期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