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說:幸福的童年治癒一生,不幸的童年需要用一生治癒。除了家庭,童年時光大多在學校度過,回憶起學生時期,大多數人的印象是快樂、開心。但是有這樣一群人,畢業十七年後聚在一起,不是為了回憶學生時期的美好,而是控訴班主任當初的暴力體罰。
4月26日,網友@卓尼基在微博強烈控訴小學語文老師、班主任高傑,在三年級至六年級期間,頻繁對全班學生無差別使用暴力,打耳光、捏臉、圖釘扎屁股、戴風油精口罩、透明膠捆臉、下跪等體罰,並且對發育較早的女生“上下其手”……
二十年過去了,它像一個秘密、一個傷疤、一個恥辱種在了每一個學生心裡。近日四川綿陽東辰國際學校多名畢業生舉報副校長猥褻、性騷擾女生,侮辱、毆打男生,讓他們想起了當年高傑的“所作所為”。
通過了解得知,高傑已在福州另一所小學任教,並當上了副校長,他們感到非常憤怒。他們希望高傑承認自己當年的所作所為,向受害學生公開道歉,避免類似悲劇繼續上演。
4月26日,當事老師高傑對97級二班學生的報料對新京報記者作出回應。高傑稱,學生所說是一面之詞。二十年前為什麼不報出來,卻找現在來詆譭當年帶了四年的老師。高傑表示,自己感到很心寒。
4月27日,福州市臺江區教育局工作人員稱,該局十分重視師德、師風建設,常態化開展教育活動,如果發現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將嚴肅處理。目前學生們反映的情況時間久遠,而且當年沒有反映情況,教育局已經介入調查核實,同時建議學生可以通過法律等其他渠道解決。
“老師辱罵學生違法嗎”
根據相關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二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老師責罵學生,只要其本意不是歧視學生,或者在行為上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都不屬於【犯法】,相反則可能涉及【違法】。”
”老師辱罵學生怎麼辦?“
1、可以向老師所在的學校校長反映,要求處理糾紛;
2、也可以向教育局反映,請求教育局予以查處;
3、必要時可以委託律師,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沒有任何一種暴力教育是有意義的”。老師通過打罵侮辱的方式教育學生,對孩子的成長會帶來諸多不良影響,甚至影響孩子人格的健全發展。所以,當你遇到暴力體罰的時候,請勇敢的站出來,告訴自己的父母,也可以通過法律武器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