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獎等你來!第一屆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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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獎等你來!第一屆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開始了!


關於做好第一屆平邑縣“曾子文藝獎”推選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鎮、平邑街道、經濟開發區,縣直各部委辦局、人民團體、科級以上事業單位、市以上直屬單位,各文藝家協會: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實施“文化引領”戰略,進一步繁榮文藝創作,推動全縣文藝事業繁榮發展,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平辦字〔2019〕72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啟動第一屆平邑縣“曾子文藝獎”推薦申報和評選工作。

平邑縣“曾子文藝獎”是縣委、縣政府批准設立的全縣文學藝術界綜合性的最高文藝獎項。希望各鎮街(開發區)、各部門各單位、各協會按照評選實施方案要求,認真規範做好參評作品推選申報工作。於2020年11月16日前將參評作品及相關申報材料,報送至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文聯,地址:縣交通局辦公大樓10樓1018室,電話:4210050),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包括申報表、照片等)發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一屆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實施方案

2、第一屆平邑縣“曾子文藝獎”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

3、第一屆平邑縣“曾子文藝獎”文藝精品工程獎申報表


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委員會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第一屆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實施方案

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平辦字〔2019〕72號)文件規定,結合我縣文藝發展實際,特制定第一屆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遵循“規範標準、公開透明、客觀公正”的原則,評選出反映時代精神,思想性、藝術性和觀賞性相統一,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為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精品佳作,激勵全縣廣大文藝工作者積極開展文藝創作、生產和展演,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為繁榮社會主義文藝、促進優秀文藝人才脫穎而出、建設“山清水秀幸福和諧”市域副中心城市貢獻力量。

二、獎項設置

根據《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獎勵辦法(試行)》規定,本屆平邑縣“曾子文藝獎”分為文學藝術作品獎、文藝精品工程獎。

設文學藝術作品獎20名,獎金各1200元。

設文藝精品工程獎若干名,根據評獎條件和標準經評選委員會認定後,按所獲獎項的最高標準進行1:1配套資金獎勵,其中認定獎項不設獎金的,酌情給予適當獎勵;由本縣聘請的縣外人員參與創作並獲獎的作品,已付勞務費的,只獎勵創作集體和本縣人員,不再獎勵外聘人員。

因獲獎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繳納。

三、評獎條件與標準

(一)文學藝術作品獎

1、凡平邑縣內(包括中央和省、市、部隊駐平邑單位,下同)個人和集體創作、發表、製作、生產和演出的文學藝術作品成果,包括文學、書法、美術、攝影、音樂、舞蹈、影視、戲劇、曲藝、民間文藝、雜技、文藝評論和文藝理論研究等,均可申報參加評獎。

2、參評作品原則上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出版、發表、展覽、演出和播出的作品。文學類、文藝評論和文藝理論研究等類作品,以第一次出版或首次發表時間為準。音樂、舞蹈、戲劇、曲藝等類作品,確認作品創作時限以首次公開演出、發表或電臺、電視臺播放時間為準。

3、參評作品要求主題鮮明,思想性強,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筋骨、有道德、有溫度,具有正確思想導向的原創作品;藝術水準高,具有創新風格和獨特個性的作品;藝術欣賞性強,符合人民群眾審美需求,深受歡迎喜愛的作品;獲獎檔次高,在市級以上(含市級)宣傳文化部門、文聯所屬協會主辦的文藝展演、比賽等活動中的獲獎作品。

4、集體創作的作品參評須經主要作者、主創人員同意署名並經單位審核批准後申報。以我縣為主、與縣外單位聯合創作的作品,可由我縣主創單位申報。

5、參照山東省“泰山文藝獎”、臨沂市“沂蒙文藝獎”評選的做法,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作品不得參加文學藝術作品獎的評選,參與組織策劃的集體創作的作品可參評。

6、參評本屆文藝精品工程獎的作品,不再參評文學藝術作品獎。

7、各門類文學藝術作品具體條件與標準:

文學類作品。規定期限內在國家批准的報紙、刊物、出版社等正式發表或出版的文學作品,包括小說、報告文學、電影文學劇本、散文(含雜文)、詩歌(含散文詩)、兒童文學等。圖書以版權頁標明的第一次出版時間為準,單篇作品以首次發表的時間為準。以選集、專集參評為主,影響較大的單篇作品也可申報參評。盜版作品杜絕參評。

書法類作品。規定期限內在市級以上宣傳文化主管部門或書法家協會主辦的展覽或比賽中上展出、獲獎的作品(書法、篆刻)。參評的書法作品尺寸不小於4尺整紙,不超過8尺整紙;篆刻作品每幅8-10方印,印品尺寸不小於四尺斗方紙。

美術類作品。規定期限內在市級以上宣傳文化主管部門或美術家協會主辦的展覽、比賽中入展或獲獎的作品(國畫、油畫等)。參評的國畫作品尺寸不小於4尺整紙,不超過8尺整紙;油畫作品裝框後尺寸不超過240cm(高)×200cm(寬)。

攝影類作品。攝影作品包括風光攝影、新聞攝影、靜物攝影、人物攝影等。規定期限內在市級以上宣傳文化主管部門或攝影家協會主辦的比賽、展覽中獲獎作品,或在國家級黨報黨刊、出版社正式發表和出版的社會反響較大的作品。

音樂類作品。音樂作品包括歌曲作品(作詞、作曲、演唱)、器樂作品(作曲、演奏)。參評作品須在縣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學習強國”平臺發佈或在社會上演出30場次以上,在社會上產生較大反響的作品;或者在市級以上宣傳文化主管部門或音樂家協會主辦的比賽中獲得較重要獎項的作品。

舞蹈類作品。參評作品(包括古典舞、民族民間舞、當代舞、芭蕾舞、現代舞、國標舞、街舞、舞劇、舞蹈詩等)須在縣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或在社會上公開演出30場次以上,在社會上產生較大反響的作品;或者在市級以上宣傳文化主管部門或舞蹈家協會主辦的比賽中獲得較重要獎項的作品。

影視類作品。參評的院線電影須經國家廣電總局電影局審查通過並正式放映;新媒體大電影、微電影、動畫片須在具有新聞資質的縣級以上電視臺、具備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資質的視頻網站等新媒體播出,或在市級以上宣傳文化單位組織的影視類大賽獲獎作品。參評的電視類作品(包括電視劇、電視紀錄片等)須是在縣級以上電視臺播放並取得較大的社會效益和較好的經濟效益的作品。

戲劇類作品。參評劇目(包括京劇、呂劇、話劇、柳琴戲、五音戲、豫劇、梆子、弦子戲、歌劇、音樂劇等)須在縣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或公開演出 30 場以上,或者在市級以上宣傳文化主管部門或戲劇家協會主辦的比賽中獲獎。

曲藝類作品。參評作品(包括相聲、小品、山東快書、山東評書、山東琴書、山東大鼓、漁鼓等)須在縣級以上廣播電臺、電視臺播放或社會演出 30 場次以上,或者在市級以上宣傳文化主管部門或曲藝家協會主辦的比賽中獲獎。

民間文藝類作品。參評作品須是具有較強創新風格、較高藝術價值和應用價值的民間文學作品,或是屬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獲得較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民間藝術作品,並在市級以上宣傳文化主管部門或民間文藝家協會主辦的比賽、展覽中獲獎、入展。

雜技類作品。參評作品(包括雜技、魔術、滑稽等)須是正式演出30場以上,或者在縣級以上電視臺播放,取得較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作品。

文藝評論和文藝理論研究類作品。參評作品須為規定期限內正式發表、出版的文藝評論和文藝理論研究論文、著作,觀點正確,具有獨到見解,正確引導文藝思潮,具有較高的藝術性、學術性和導向性。

(二)文藝精品工程獎

平邑縣內通過宣傳文化主管部門、文聯所屬協會推薦上報,並在2019年度獲得以下國家、省、市級認定獎項獲得者。

國家級認定獎項: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文華獎、群星獎、全國美術作品展覽獎、中國電影“華表獎”、中國電視劇“飛天獎”、電視金鷹獎、大眾電影百花獎、電影金雞獎、音樂金鐘獎、曲藝牡丹獎、書法蘭亭獎、攝影金像獎、民間文藝山花獎、雜技金菊獎、舞蹈荷花獎、中國戲劇獎、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全國優秀兒童文學獎(獎項的主辦單位包括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及中國作家協會等各國家級藝術家協會)。

省級認定獎項:山東省精神文明建設“文藝精品工程”獎、泰山文藝獎。

市級認定獎項:沂蒙文藝獎。

四、報送要求

(一)文學藝術作品獎

文學類作品:申報人按要求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 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分集體、個人兩類,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下同),出版的作品集5份,在報刊發表的作品提供原件1份及複印件5份,300字以內的內容簡介3份。

書法類作品:申報人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 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一式3份),提供作品原件1份(原件被主辦單位收藏的可報復製件),參展獲獎證書複印件3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作品背面須附作品卡片,註明作者姓名、身份證號碼、作品名稱、尺寸、聯繫電話等。作品須裝裱或配框。

美術類作品:申報人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 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一式3份),提供作品原件1份(原件被主辦單位收藏的可報復製件),獲獎或參展證書複印件3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作品整體及局部10寸照片3張(附JPG格式電子版照片,不小於2MB)、300字以內作品簡介2份。國畫作品要在四尺整紙以上,其它畫種可參照此規定。作品須裝裱或配框,裝框需用有機玻璃或者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作品背面須附作品卡片,註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尺寸、聯繫電話等。

攝影類作品:申報人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 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一式3份),10寸原片作品3份,電子版光盤1張,獲獎證書複印件3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300字以內作品簡介3份。

音樂類作品:申報人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 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一式3份),歌曲作品主創人員為:作詞、作曲、演唱,器樂作品主創人員為:作曲、演奏。獲獎證書複印件3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並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演出、發表、播放時間證明。所有作品均需報送CD或DVD錄音(或MV視頻)3份、樂譜3份、300字以內作品簡介3份。電子版申報表、樂譜、主創人員照片及簡介(一併刻到CD或DVD光盤)

舞蹈類作品:申報人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 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一式3份),集體創作、演出作品申報時,須由申報單位明確人員署名先後順序。舞蹈作品主創人員確定方法,舞劇、舞蹈詩的主創人員確定為:編劇、編舞、作曲、服裝設計、舞美燈光設計、主要演員;其他舞種的舞蹈主創人員確定為:編舞、作曲、服裝設計、舞美燈光設計、主要演員。作品影像資料(視頻格式為AVI/MPEG/WMV)刻光盤3份,有關獲獎證書複印件3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300字以內作品簡介3份。

影視類作品。

申報人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 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一式3份),院線電影作品須提供廣電總局電影局頒發的《電影片發行公映許可證》複印件3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新媒體大電影、微電影、動畫片須提供網站資質複印件3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網站播放的網頁,或縣級以上電視臺播出證明;電視劇、電視記錄片需提供準拍許可證複印件3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公益廣告片需提供電視臺的播放證明。所有作品需附 DVD 光盤(視頻格式為MPEG/VOB)3 份,10寸劇照 3 張(附電子版),400字以內作品簡介3份,曾獲獎作品附獲獎證書複印件 3 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還需提供電子版申報表、主創人員簡介及照片(刻光盤)。

戲劇類作品。申報人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 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一式3份),戲劇類作品的主創人員包括:編劇、導演、音樂、演員、舞美、燈光、化妝等。提供劇目演出光盤 3 套(視頻格式為 AVI/MPEG/WMV),獲獎證書複印件3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主創人員(包括參評主要演員)身份證複印件 3 份,當地文化主管部門出具的演出場次證明等。還需電子版申報表、主創人員照片及簡介(刻光盤)。

曲藝類作品。申報人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 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一式3份),曲藝類作品的主創人員包括:作者、演員、伴奏、音樂設計、導演。提供包括作品演出實況光盤3套(視頻格式為AVI/MPEG/WMV),演出場次證明1份,獲獎證書複印件3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300字以內作品簡介3份。

民間文藝類作品。申報人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 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一式3份),提供作品原件1件,10寸作品照片3張(附照片電子版),獲獎證書複印件3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300字以內作品簡介3份。

雜技類作品。申報人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 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一式3份),提供作品演出實況DVD光盤3份(視頻格式為AVI/MPEG/WMV)、代表性10寸節目照片3張(附照片電子版),獲獎證書複印件(推薦單位審核蓋章)3份、300字以內作品簡介3份,當地文化主管部門出具的演出場次證明等。還需提供單子版申報表、作者照片及簡介(刻光盤)。

文藝評論和文藝理論研究類作品。

申報人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文學藝術作品獎申報表》(一式3份),作品原件3份(報刊提供原件1份、複印件3份),獲獎證書複印件 3 份(推薦單位審核蓋章)、300 字以內作品簡介3 份。

(二)文藝精品工程獎

申報人根據評獎條件與標準,填寫《平邑縣“曾子文藝獎”文藝精品工程獎申報表》(一式3份),提交所獲獎項的政策文件及複印件3份,獲獎證書原件及複印件3份,參評作品原件、照片或複印件,獎金匯款單(或其他證明材料)及複印件3份等。個人獎提供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3份,集體獎提供單位證明、獲獎主創人員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3份。

五、評獎機構與職責

1、設立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委員會(簡稱“評委會”),為評獎工作的領導機構,由縣委常委、宣傳部長任縣評選委員會主任,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任常務副主任,縣委宣傳部、縣文聯、縣文旅局、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縣融媒體中心負責同志任副主任,文藝界各門類知名藝術家、專家和有關部門業務負責同志任委員。評委會決定評獎活動的重大問題和相關事宜,負責整個評獎工作。評委會辦公室設在縣文聯,負責評獎日常工作。

2、成立評獎監督組,對整個文藝獎評選過程進行監督。監督組由縣紀委縣監委派駐組派員及有關方面人員聯合組成。

六、評獎程序與方法

本屆“曾子文藝獎”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綜合平衡、寧缺勿濫”的原則進行評獎。

(一)申報。文學藝術作品獎的申報,各鎮街(開發區)、縣直各單位可直接推薦申報參評作品,每個文藝門類的申報作品不超過2件。各文藝家協會統籌組織本會會員的作品申報工作。每位作者申報作品限1件。

文藝精品工程獎的申報,獲獎個人或集體按要求申報。

各鎮街(開發區)、各單位、各協會於2020年11月16日前將參評作品及相關申報材料,報送至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文聯,地址:縣交通局辦公大樓10樓1018室,電話:4210050),同時將申報材料電子版(包括申報表、照片等)發郵箱[email protected]。縣評選委員會辦公室(縣文聯)進行參評資格審核。


(二)初評。申報工作完成後,縣評委會聘請知名藝術家、專家組成初評委員會,召開初評會議,通報申報情況,宣佈初評辦法、評獎標準和評獎紀律等事項,評選出候選獲獎作品。評獎監督員全程監督。

(三)終評。縣評委會主持召開終評會議,評委會辦公室負責人向評委會彙報初評結果,評委會現場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民主評選出獲獎作品。各獎項須獲三分之二及以上多數票方為有效。

(四)公示。評獎結果在新聞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在公示期內如有異議,向縣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實名反映舉報。如發現獲獎作品有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等問題,取消其獲獎資格,相關責任人5年內不得參與評選。

評獎結果由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委員會發布。

七、獎項管理

1、平邑縣“曾子文藝獎”由縣委、縣政府表彰,向獲獎者頒發榮獎證書和獎金。

2、獲“曾子文藝獎”的所有獎項,均可作為業績考核和人才評價的重要依據。

3、獲獎作品及相關資料收入平邑縣“曾子文藝獎檔案庫”,由縣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存檔管理。

4、具體評審事宜由平邑縣“曾子文藝獎”評選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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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平邑縣“曾子文藝獎”申報表的電子版,請到平邑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告"欄下載。網址鏈接http://www.pingyi.gov.cn/info/1028/965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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