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員醉酒,離開交通事故現場,能否同時被認定為逃逸?

一個醉酒的駕駛人員發生了交通事故,駕車離開了事故現場。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時候,認定駕駛員醉酒駕駛並且逃逸,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這是一起非常簡單的交通事故,但是這個案件中的其中一個問題值得我們大家來探討。

機動車駕駛員醉酒,離開交通事故現場,能否同時被認定為逃逸?

醉酒駕駛能否同時認定逃逸?

認定駕駛員逃逸必須要構成三個要件,而且目前我們是要確保這三個要件同時存在的。通俗的理解就是,

  1. 明知發生交通事故。
  2. 逃避法律制裁或逃避應該承擔的責任。
  3. 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離開現場。

在一起真實的案例當中。辦案人員對當事人在醉酒狀態下是否明知發生交通事故,產生了不同的觀點。因為在案件的取證過程中,沒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駕駛員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如果駕駛員確實不知道發生交通事故,我們就不能用逃逸行為來認定這個案件。

機動車駕駛員醉酒,離開交通事故現場,能否同時被認定為逃逸?

醉酒駕駛的證據。

在交通事故證據的取證過程中,對於醉酒駕駛證據是非常容易取到的。通過對當事人進行過呼氣式檢測後,如果發現機動車駕駛員有酒後駕駛的嫌疑,必須要對當事人進行抽血化驗。

體內的酒精含量超過了80,認定機動車駕駛員醉酒這個證據就被固定下來。目前,在醉酒的取證上,只要辦案民警證據取證的過程合法,這個證據是沒有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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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事故民警到達現場之後,會對現場進行仔細的勘察,並且提取相關的證據。同時會對當事人進行詢問的,事故民警根據當事人的過錯行為以及過錯行為所造成後果嚴重程度來劃分交通事故的責任。

在醉酒駕駛的交通事故當中,辦案民警一般會認定醉酒的駕駛員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在逃逸的交通事故當中,辦案民警一般會認定逃逸的駕駛員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在認定駕駛員承擔事故全部責任的問題上,事故辦民警是沒有爭議的。但是在認定駕駛員是否存在逃逸的行為上,最大的爭議點就是當事人在醉酒的張狀態下,是否知道交通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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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鎖定醉酒人員的逃逸證據?

  1.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絕大部分的醉酒人員都會突然的清醒,調取醉酒駕駛員是否有相關的通話記錄。
  2. 發生事故之後,醉酒的駕駛員駕駛車輛離開了事故現場都去了哪裡,見了什麼人,說了什麼話。
  3. 醉酒駕駛的車輛上是否有乘坐人?如果有乘坐人的話,醉酒的駕駛人員和乘坐人是否進行過溝通?
  4. 調取醉酒駕駛人員車輛上行車記錄儀。機動車輛上的行車記錄儀,不但是對車外的事情進行記錄,有的時候也對車裡面的人員通話進行記錄。

以上只是一些常用的方法。每起案件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這還是需要辦案民警去認真和仔細思考的。

機動車駕駛員醉酒,離開交通事故現場,能否同時被認定為逃逸?

我的個人建議。

在醉酒駕駛的交通事故當中,我們對駕駛員是深惡痛絕的。但同時我們也要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醉酒的駕駛人員存在逃逸的行為。

如果證據不能足以證明駕駛人員知道交通事故的發生,逃逸行為的增加將會使駕駛員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法律體現的是公平,對醉酒的駕駛員同樣的適用。

如果證據不足以證明醉酒的人員存在逃逸的行為。我個人認為還是疑罪從無吧。

機動車駕駛員醉酒,離開交通事故現場,能否同時被認定為逃逸?

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情的個人看法,如有不妥之處,還希望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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