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電總局擬推新規這些人將受限

港澳臺藝人赴大陸發展空間將受限。國家廣電總局日前發佈《境外視聽節目引進、傳播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及《境外人員參加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後者明確規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一般不得聘用境外人員擔任廣播電視節目主持人”,所謂“境外人員”適用於香港、澳門及臺灣三地。新規定一旦實施,不少港澳臺藝人,恐怕將受到影響。

​按照新規定,聘用境外人員參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時,應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講好中國故事,傳播正能量”。境外人員同時要符合六大條件,包括“尊重和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尊重和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尊嚴、榮譽和利益”及“具有良好的公眾形象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風貌”等。換言之,被標為支持“臺獨”或“港獨”,以及曾經犯法的人士,將不得在大陸參與節目製作。

廣電總局擬推新規這些人將受限

據報導,規定更表明即使當初符合條件,但在節目播出後有需要重播時,相關境外人員若被發現不再符合條件,該節目亦不得再重播,同樣情況適用於電視廣告方面。

報導指出,至於在國產電視劇或綜藝節目等其他方面,規定稱所聘用的主要創作人員中,同類別中外國人所佔比例不得超過五分之一,港澳臺不受限制。但電視劇的編劇和導演,以及男女主角均不得同時由境外人員擔任,並要在簽訂合同後5日內向當局備案。

據瞭解,目前有不少港澳臺藝人在大陸發展,涉及電視劇演員、綜藝節目主持等各領域。新規定一旦實施,他們恐怕隨時受到影響。

廣電總局擬推新規這些人將受限

此外,意見稿規定,未經中國國務院廣播電視主管部門批淮,廣播電視播出機構不得在19時至22時播出境外視聽節目,並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引進境外時事性新聞節目。

傳媒引述中國傳媒大學電視學院副院長孫振虎分析,當局此舉目的是要純淨影視和輿論市場,“由於目前國內存在很多境外人員,他們大量存在於影視市場中,而我們並不瞭解他們的背景及詳細信息,因此難免會存在一些管理上的漏洞和問題。”

孫振虎又稱,當局並沒有規定所有境外人員均不可參與影視節目,只是要求報備,以求在管理上更加高效率,“對境外人員參加媒體活動不做規定就無法約束他們的專業身份和言論,加強對境外人員的管理,可以讓國內市場變得更純淨、輿論市場更加透明、管理上更加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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