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5月6日起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場所

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3日發佈通告稱,

自5月6日起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場所,各業務部門恢復正常排期開庭。

通告如下:

關於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場所的通告

為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有序推進復工復產工作的部署,根據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我院決定自2020年5月6日(星期三)起恢復開放訴訟服務場所,各業務部門恢復正常排期開庭。現就相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到訴訟服務大廳辦理訴訟事項,請自覺遵守我院關於疫情防控和安全檢查的各項規定,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出示“綠碼”,全程規範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消毒、信息登記等防疫工作。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不得進入訴訟服務大廳,請及時到醫療機構診斷。

二、

自覺與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離,訴訟事項辦理完畢後儘快離院,避免人員聚集。

三、提倡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優先選擇網絡、郵寄等方式辦理業務,提倡公眾選擇登錄中國庭審公開網觀看公開庭審。

四、本院繼續通過湖北法院訴訟服務網(http://www.hbfy.org)、湖北移動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調解平臺互聯網雲上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統一送達平臺等線上方式開展立案、調解、庭審、送達等工作;繼續通過12368服務熱線開展查詢、諮詢等訴訟事項。

五、收到法院開庭傳票、出庭通知書的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以及經法院准許參加旁聽人員,應按通知時間、地點持開庭傳票、出庭通知書等參與庭審。因進入法庭前要按本通告第一項要求開展防控檢測,請各參加庭審活動人員預留足夠時間並配合法院工作人員的執勤工作。當事人、律師等訴訟參與人尚在隔離期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開庭。

特此通告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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