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李西建等6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一審宣判

11月27日,山亭區法院依法對被告人李西建等6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進行宣判。被告人李西建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其他五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九個月至一年不等的刑期,並依法追繳非法所得,沒收作案工具。

棗莊李西建等6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一審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10月,王昭朋(另案處理)在棗莊市高新區註冊成立山東聚萬經濟諮詢有限公司,並先後招攬被告人李西建、閆紹文、梁浩、孫紹全、王慎峰、張宜國等人加入該公司,從事高利放貸業務。

棗莊李西建等6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一審宣判
棗莊李西建等6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一審宣判

聚萬公司以月息3分以上的利率對外放貸,在借款人無法按照約定支付高額利息、歸還本金的情況下,聚萬公司通過打電話、發微信等方式向借款人催債,催債無果後,再由王昭朋帶領或者指使李西建、閆紹文等人,對借款人、擔保人員採取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暴力手段,或者辱罵、威脅、滋擾、跟蹤等軟暴力手段,逼迫對方履行還款義務,逐漸形成了以王昭朋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李西建、王慎峰、孫紹全、閆紹文、張宜國、梁浩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犯罪集團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9起、非法拘禁犯罪4起、敲詐勒索犯罪1起,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攫取非法經濟利益,擾亂正常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張環澤 報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