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禁烧秸秆举措

(来源:玉林生态环境)

原标题:玉林市秸秆禁烧举措

秸秆禁烧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玉林市认真落实自治区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大力推进秸秆禁烧工作,特别是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燃管控等两方面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为秸秆禁烧打下基础。

一是建设秸秆还田示范区。市农业部门在玉林区、福绵区、玉东新区划定5万亩稻区实施秸秆还田示范,2018、2019年每年落实补贴经费50万元推进示范区建设。

玉林市禁烧秸秆举措

二是建设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玉州区、兴业县、陆川县和博白县成功申报了农业农村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探索推进机械化还田、秸秆基料化利用、秸秆肥料化利用等综合利用项目。引进了广西德林社生物有机肥有限公司、厦门正信润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有实力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培育了玉林市益康菌业种植有限公司、玉林市玉光食用菌有限公司、北流市以健勇木耳专业合作社、陆川县马坡众牛农牧星创天地公司等一批地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企业,逐步推进我市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

玉林市禁烧秸秆举措

玉林市禁烧秸秆举措

二、强化秸秆禁烧管控。

一是推进划定秸秆禁烧区划定。根据我市实际制定了秸秆禁烧区划定方案,初步划定玉林城区及周边秸秆禁烧区范围为玉林城市建成区及周边玉州区的玉城、名山、城北、城西和南江等街道办,仁东镇、仁厚镇、大塘镇;玉东新区的茂林镇;福绵区的福绵镇、成均镇、樟木镇、石和镇、新桥镇;北流市的大里镇、新圩镇、塘岸镇;陆川县的平乐镇、珊罗镇、马坡镇;兴业县的卖酒镇等乡镇。秸秆禁烧区实行强制性禁烧政策和管理措施,在任何时间、任何气象条件及空气质量状况下,都不允许进行秸秆露天焚烧。目前划定方案已完成征求意见和听证会。

二是强化巡查和执法力度。玉林城区各镇(街道)、村(社区)、屯和干部职工,进行分片包干,组建巡查执法工作队,按照网格化管理开展巡查监管执法,及时扑灭火点,依法进行处罚。2019年,共对21起露天焚烧秸秆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处罚金16000元,正在立案4起。

三是强化督查、督促整改。2019年秋收季节,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带队,组成4个督查组每天对玉林城区及周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在工作微信群反馈,调度负责单位尽快扑灭火点并加强巡查和处罚力度,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玉林市禁烧秸秆举措

图|玉林生态环境局

文|玉林生态环境局

排版|玉林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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