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紀委、區紀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把紮實推進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嚴肅查處了一批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維護了群眾切身利益。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強化警示教育,發揮典型案例警示震懾作用,昌都市紀委通報近期查處的3起典型案例。
昌都市卡若區卡若鎮瓦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向巴森格截留扶貧資金問題。2017年至2019年,向巴森格在任卡若區卡若鎮瓦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未積極履行工作職責,在2017年9月領取瓦約村重點區域造林務工補貼資金共計6.237萬元後,未將該筆資金及時兌現,直至2019年10月才完成兌現。2019年11月,向巴森格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昌都市左貢縣旺達鎮拉達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扶貧領域違規決策問題。2018年,根據西藏自治區脫貧攻堅指揮部辦公室下發《關於全區生態崗位及政策補助的解釋》(藏脫貧指辦[2017]16號)文件要求,以左貢縣旺達鎮拉達村選派支部書記鄧泳江、村黨支部書記尼瑪江村、村委會主任平措拉加為主要領導的旺達鎮拉達村黨支部在清退村“兩委”兼任護林員崗位的工作時,集體違規決策將黨支部書記尼瑪江村的護林員崗位替換為其妻子加永措姆,導致其違規領取護林員崗位工資3600元;同時,鄧泳江、尼瑪江村、平措拉加3人違反組織紀律,在未經公開公示等程序下,違規用抽籤的方式分配2018年度12個護林員崗位。2019年10月,尼瑪江村、平措拉加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鄧泳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予以清退。
昌都市江達縣字嘎鄉支巴村“兩委”違規扣留建檔立卡戶草獎資金的問題。2018年,江達縣字嘎鄉支巴村黨支部書記索玖、支巴村組織委員、社會保障委員多吉貢布、支巴村紀檢委員、民族宗教委員阿窮、支巴村宣傳委員、治保調解委員普拉等村“兩委”班子成員召集該村10名雙聯戶戶長召開會議商量支巴村2017年下半年、2018年全年草獎資金髮放事宜。會議決定將2017年下半年及2018年全年草獎資金共計96.0458萬元發放給全村117戶。但索玖等4名村“兩委”班子成員以該村建檔立卡戶已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和提升整村脫貧成效為由,擅自決定扣留該村18戶建檔立卡戶的草獎資金共計14.78萬元,加上該村平時罰沒違反村規民約罰款資金2.1萬元,共計16.88萬元。決定以“特困”類10戶(0.7萬元/戶)、“較貧困”類14戶(0.47萬元/戶)、“一般貧困”類11戶(0.3萬元/戶)的標準“補貼”給該村35戶“邊緣戶”(該35戶“邊緣戶”為村“兩委”及雙聯戶戶長根據住房、收入、牲畜數量為參考篩選出來的家庭條件較差的家庭)。支巴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曲羅未及時制止村“兩委”班子的違規行為,默許同意村“兩委”班子的不合理意見。同時,江達縣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字嘎鄉支巴村駐村工作隊隊長扎西次仁,江達縣字嘎鄉人民政府科員、支巴村選派支部書記古榮未及時制止村“兩委”班子的違規行為,也未將該情況上報給鄉黨委、政府,在工作中存在履職不力、監管不嚴、政策宣傳不到位等問題。2019年11月,索玖、多吉貢布、普拉、阿窮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曲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古榮、扎西次仁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違紀資金予以收繳。
通報指出,以上3起典型案例,有的截留、扣留扶貧資金,有的違規決策損害了群眾的切身利益,有的政策宣傳不到位,嚴重影響了脫貧攻堅工作順利推進,必須嚴肅查處問責。全市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好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強化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把作風建設貫穿到脫貧攻堅全過程,著力解決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要堅持穩中求進、一體推進、精準施策,凝聚合力,確保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脫貧攻堅監督責任,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持續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要嚴查快處,對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監管職責不到位的要嚴肅追究問責。
2020年“五一”國際勞動節將至,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增強警示震懾效果,營造風清氣正節日氛圍,昌都市紀委通報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昌都市芒康縣交通局副局長洛松尼瑪等人違規公款接待問題。經查,2018年,芒康縣交通局副局長洛松尼瑪、科員旦增晉美、科員洛松扎西、技術員吳偉、技術員何賽龍(聘用幹部)、芒康縣戈波鄉人民政府科員(縣交通局掛職幹部)扎西江村6人在芒康縣城娛樂場所違規用公款分別接待市交通局公路建設項目管理中心九級職員次仁達瓦、市交通局質監站、洛邊項目辦聘用幹部、工程師韓珩知,2次接待共消費1.005萬元,其中公款消費0.855萬元,其餘0.15萬元由個人支付,公款消費資金由縣交通局從收取的圖紙費和工程領域罰沒款中支出。芒康縣交通局局長達瓦扎西對單位公款接待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市交通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羅松曲鄧作為市交通局公路建設項目管理中心分管領導,對次仁達瓦、韓珩知接受公款消費的違紀行為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1月,何賽龍受到政務警告處分;2019年3月,韓珩知受到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處理;2019年7月,洛松尼瑪受到政務記大過處分,旦增晉美、扎西江村、洛松扎西、吳偉均受到政務記過處分,達瓦扎西受到誡勉談話處理;2019年11月,羅松曲鄧受到誡勉談話處理;2019年11月,次仁達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昌都市左貢縣衛生服務中心主任李健違規超標準接待等問題。經查,2016年至2018年,李健在任左貢縣衛生服務中心主任期間,經其簽字同意從本單位醫療收入中報銷2016年、2017年超標準接待費0.6077萬元;2016年至2018年超標準支出維穩餐費0.2607萬元;2016年、2017年違規支出餐費0.4942萬元;2016年、2017年違規公款購買飲食品費用0.9515萬元;以上共計違規支出2.3141萬元。左貢縣政府副縣長益西江措作為縣衛生服務中心分管領導,對縣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監管不到位,對此負有領導責任。同時,李健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2月,李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20年3月,益西江措受到提醒談話處理。違紀資金已退還。
昌都市察雅縣教(體)育局黨總支副書記、局長土洛等人超標準公務接待問題。經查,2016年至2017年,土洛在任察雅縣教(體)育局黨總支書記、副局長、黨總支副書記、局長期間,察雅縣教(體)育局未在規定接待場所進行公務接待,且報銷超標準接待費用2.2834萬元,土洛對該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察雅縣教(體)育局副局長尼瑪次仁在臨時負責單位工作期間,對單位超標準接待問題負有領導責任;察雅縣教(體)育局辦公室主任申毅隨便編造公務接待登記表,對本單位超標準接待問題負有直接責任。2020年2月,土洛、尼瑪次仁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20年3月,申毅受到誡勉談話處理。違紀資金已退回。
通報指出,以上三起典型案例,為易發多發的“四風”問題,反映出我市仍有少數黨員領導幹部政治意識、紀律和規矩意識淡薄,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問題。對相關人員的查處和通報,充分體現了各級黨委、紀檢監察機關持之以恆正風肅紀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全市廣大黨員幹部務必要從中汲取深刻教訓,引以為鑑。
通報強調,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保持堅強政治定力,切實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作為是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重要標尺,履行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堅持問題導向,把深入整治“四風”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以永遠在路上的韌勁和執著,堅決糾正“四風”。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弘揚優良作風,帶頭遵規守紀守法,帶頭抵制歪風邪氣,發揮好“頭雁”效應,以上率下帶動其他黨員幹部自覺轉變過節風氣。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隱形變異、易發頻發的“四風”問題新動向,緊密結合全市實際,做好節日期間的糾治“四風”工作;尤其對黨的十九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依然我行我素、頂風違紀的要從嚴查處。同時,既要嚴肅查處違紀人員,又要用好問責利器,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管轄範圍內連續發生違紀違規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或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在從嚴查處違紀問題的同時,加大對典型案例的通報曝光力度,督促廣大黨員幹部進一步懂規矩、知敬畏、守底線,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