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礙愛自己的所有因素(三)

阻礙愛自己的所有因素(三)

圖片來源於網絡

程序

所有制約性的社會程序,其目的在於我們必須以某種方式方法待人接物;或者我們不允 許怎樣、不可以如何行事,這樣限制了人們的生活,因為一個人的情緒經常不同於他應該或 必須的那樣。

例如:

必須一直彬彬有禮;

必須一直友好;

必須一直和藹可親;

必須一直敏感;

必須一直熱情。

或者: 不許冷酷;

不許好鬥;

不許言而無信。

當一個人願意屈從這類社會程序時,就表明他不愛自己。一個愛自己的人絕不願意這樣。

許多人之所以不放棄這種程序,繼續退縮,是因為他們不想被拒絕或得罪別人。

很早——在孩童時——他們就受到教育,他們身上的某些部分,如特定的感受、想法和 舉止是“壞的”,甚至,如果他們表露出自己的這些部分,他們就是“壞的”。由於沒人願意 覺得自己壞,他就會放棄一切看起來可能會是這樣的東西。

有些人特別傾向於適應,長期禁止自己有憤怒、好鬥這種不適當、不想要、不願承認的 感覺或自己的其他部分,直到自己再也感覺不到它們為止。這類人就這樣削減了自己,對自 己的一部分視而不見,失去了與內心真實的聯繫。

與自己交往

你在與自己交往時所做的一切:

為了不讓自己感受到自己;

不讓自己盡情地享受;

為了不表露自己;

為了使自己沒有一個健康的身體,你恣意吃喝;

為了不讓自己內心清醒,你不夠重視自己,或者拒絕學習或不想關心自己;

當你自艾自憐,而不是大力幫助自己時,

這一切,都會使你越來越遠離愛自己。

因此,如果你想愛自己,你就必須反其道而行之,也就是努力去做一切能帶動你向前、 讓你更健康、更有活力的事情。

這還要求你放棄某些特別的行為模式,比如:

拿自己與別人進行比較;

不認可自己;

總是貶低自己;

不相信自己的感覺;

自己的自我價值取決於別人;

感覺自己比別人更好或更壞;

只在你做出了什麼成績時,才認為自己有價值。

不過,在你這麼做之前,你必須先在自己身上認出這些模式,也承認這樣做對自己很無 情。 你把這些至今妨礙你愛自己的障礙看得越清楚,你就會越早地關心自己。無論如何這是 非常必要的,否則該由誰來關心你呢?

沒有得到愛, 並不丟臉。

摘自《愛自己》

作者:(德)尼娜·拉里什·海德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