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3萬!濰坊將建體育公園、健身步道

1403萬!濰坊將建體育公園、健身步道

新哥瞭解到今年濰坊要投入1403萬元為部分老舊小區新建健身設施媽媽再也不用擔心......我沒地方陪她壓腿了歐耶!接下來先讓我們一起看看具體瞭解一下《辦法》!

4月16日,市政府新聞辦組織召開2020年第8場新聞發佈會,解讀《濰坊市公共健身設施管理辦法》和《濰坊市市區公共自行車系統管理辦法》。新哥瞭解到今年濰坊要投入1403萬元為部分老舊小區新建健身設施媽媽再也不用擔心......我沒地方陪她壓腿了歐耶!接下來先讓我們一起看看具體瞭解一下《辦法》!


1403萬!濰坊將建體育公園、健身步道


近年來,我市把全民健身工程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事業,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截止目前,全市6325個行政村(社區)建成健身設施,基本實現全覆蓋,中心城區已建成“10分鐘健身圈”,為群眾健身休閒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隨著公共健身設施數量的持續增加,在管理過程中也出現了管理不到位、維修維護不及時、過度使用、人為損壞等問題。因此,適時將我市公共健身設施管理納入立法進程,釐清相關部門和管理單位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公共健身設施日常維護保障機制,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健身需求。


市政府2019年立法計劃將《濰坊市公共健身設施管理辦法》列為第一類項目。市司法局根據各方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提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濰坊市公共健身設施管理辦法》。


1403萬!濰坊將建體育公園、健身步道


1403萬!濰坊將建體育公園、健身步道


《辦法》主要規定了規劃建設、管理維護、使用指導等方面的內容。


界定了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責任


第三條確定了公共健身設施建設遵循因地制宜、合理佈局、建管並重、方便群眾的原則,並提出要統籌考慮各類使用人群的健身需求。


第五條界定了相關部門的職責,規定市、縣(市、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健身設施的指導和監督管理。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教育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公共健身設施相關工作。


為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以捐贈、投資等多種形式參與公共健身設施的建設與維護,《辦法》第六條規定,捐贈的公共健身設施依據相關法律可以留名紀念。  


建立健全了公共健身設施的維護更新制度


《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保修期內的公共健身設施出現質量問題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管理單位必須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誌,並及時聯繫廠家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第十六條規定了處於安全使用壽命期內、無質量問題或者安全隱患的公共健身設施,需要拆除的,必須徵得設施所在地縣(市、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第十七條建立了強制報廢制度,達到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使用壽命期的公共健身設施實行強制報廢,管理單位要及時予以拆除,以確保健身安全。



明確了公共健身設施使用的具體規範


第十八條強調了公共健身設施的公益性,規定公共健身設施免費或者低收費向公眾開放;實行收費的,要對特殊人群給予優惠。


第二十一條明確了公眾使用健身設施應遵守的規則,使用公共健身設施開展日常健身活動,應當詳讀器材使用說明和注意事項,正確使用,科學健身。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在監護人的監護下使用公共健身設施。


為提升公眾健身體驗,第二十三條規定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建設公共健身信息服務平臺,公開本行政區域內全民健身設施目錄、開放時段、收費標準、免費項目、健身服務等信息,制定和發佈科學健身指南,為公民科學健身提供指導。


1403萬!濰坊將建體育公園、健身步道


完善配套制度、狠抓督導檢查。


細化量化配套制度,確保《辦法》落實落地,發揮作用。為更好的科學規劃建設符合大眾需要、合理佈局的健身設施,市體育局正在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聯合起草《濰坊市中心城區全民健身設施五年規劃建設意見》(2020-2024),以推動我市全民體育健身工程建設的進一步提升和完善,滿足群眾健身更多更好的需求。
指導各縣市區結合自身情況出臺《公共健身設施管理維護辦法》,加強本級公共健身設施使用、維護動態監管,推動設施日常管理維護制度化、規範化、精細化。


以《辦法》出臺為契機,推動公共健身設施建設提檔升級。2020年,將繼續堅持高起點定位、高層次謀劃,強優勢、補短板,預算體彩公益金1403萬元,在中心城市建設體育公園2處、健身步道10-15公里、一批籠式球類場地、智能健身設施、共享體育設施等全民健身工程;在農村建設鄉村振興示範工程10處,併為部分老舊小區新建健身設施。

答記者問


1403萬!濰坊將建體育公園、健身步道

人民網記者

當前,濰坊市的公共健身設施增長速度很快,種類也是越來越多,作為一名普通的市民,我們發現部分公共健身設施年久失修,維護不到位,導致設施使用率低。

《辦法》明確了公共健身設施的管理責任,請問這些管理責任是如何設置界定的?

1403萬!濰坊將建體育公園、健身步道
  在立法過程中,堅持一線工作法,深入社區、行政村、公園、廣場等公共健身場所開展了調研工作,並與管理單位、使用者、設施供應商進行了座談。從實地調研情況看,公共健身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機制還不夠健全,還存在不及時、不到位等問題,導致公共健身設施配建後不能持續發揮其效能。目前,我市公共健身設施管護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是維護管理責任不明確、維護機制不健全、群眾使用不規範。為此,《辦法》明確了主管部門、管理單位和設施使用者三方的責任和義務,力求扭轉當前公共健身設施管理不力的局面,推進全市公共健身事業健康發展,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健身需求。

《辦法》從五個方面對維護管理單位責任作出了具體規定:一是公共健身設施按照“誰接收誰管理”的原則進行維護和管理。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健身設施,由接收設施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負責;捐贈的公共健身設施,由受捐贈單位負責。接收公共健身設施,應當簽訂協議書,明確管理責任。二是管理單位應當對接收的公共健身設施進行登記,建立健全使用、維護、安全、衛生等管理制度,配備管理人員,對公共健身設施進行日常維護和管理。三是保修期內的公共健身設施出現質量問題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管理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誌,並及時聯繫廠家進行維修或者更換。四是處於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使用壽命期內、無質量問題或者安全隱患的公共健身設施,需要拆除的,應當徵得設施所在地縣(市、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五是達到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使用壽命期的公共健身設施實行強制報廢,管理單位應當及時予以拆除。
  與此同時,《辦法》還從規範文明健身方面作出了相應規定:一是群眾使用公共健身設施開展日常健身活動,應當詳讀器材使用說明和注意事項,正確使用,科學健身。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在監護人的監護下使用公共健身設施。二是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建設公共健身信息服務平臺,公開本行政區域內全民健身設施目錄、開放時段、收費標準、免費項目、健身服務等信息,制定和發佈科學健身指南,為公民科學健身提供指導。

1403萬!濰坊將建體育公園、健身步道

單連功 回答在立法過程中,堅持一線工作法,深入社區、行政村、公園、廣場等公共健身場所開展了調研工作,並與管理單位、使用者、設施供應商進行了座談。從實地調研情況看,公共健身設施的日常維護管理機制還不夠健全,還存在不及時、不到位等問題,導致公共健身設施配建後不能持續發揮其效能。目前,我市公共健身設施管護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是維護管理責任不明確、維護機制不健全、群眾使用不規範。為此,《辦法》明確了主管部門、管理單位和設施使用者三方的責任和義務,力求扭轉當前公共健身設施管理不力的局面,推進全市公共健身事業健康發展,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健身需求。《辦法》從五個方面對維護管理單位責任作出了具體規定:一是公共健身設施按照“誰接收誰管理”的原則進行維護和管理。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健身設施,由接收設施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負責;捐贈的公共健身設施,由受捐贈單位負責。接收公共健身設施,應當簽訂協議書,明確管理責任。二是管理單位應當對接收的公共健身設施進行登記,建立健全使用、維護、安全、衛生等管理制度,配備管理人員,對公共健身設施進行日常維護和管理。三是保修期內的公共健身設施出現質量問題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管理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誌,並及時聯繫廠家進行維修或者更換。四是處於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使用壽命期內、無質量問題或者安全隱患的公共健身設施,需要拆除的,應當徵得設施所在地縣(市、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五是達到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使用壽命期的公共健身設施實行強制報廢,管理單位應當及時予以拆除。與此同時,《辦法》還從規範文明健身方面作出了相應規定:一是群眾使用公共健身設施開展日常健身活動,應當詳讀器材使用說明和注意事項,正確使用,科學健身。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在監護人的監護下使用公共健身設施。二是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建設公共健身信息服務平臺,公開本行政區域內全民健身設施目錄、開放時段、收費標準、免費項目、健身服務等信息,制定和發佈科學健身指南,為公民科學健身提供指導。濰坊晚報記者

  在日常鍛鍊中發現,我市還有部分老舊小區未安裝健身器材,今年我市在這方面還有計劃嗎?


1403萬!濰坊將建體育公園、健身步道
老舊小區體育設施改造,是市體育局今年的一項重點工作任務,也被列入了本年度市政府工作報告。關於老舊小區的界定,《山東省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導則》明確規定,老舊小區是城鎮和工礦區中1995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設施較差、群眾整治改造意願強烈的住宅小區,這些小區位於城鎮建成區內國有土地上,住宅為多層以上樓房,且主體建築基本完好,同時未列入未來10年棚戶區改造、徵收拆遷、重大項目建設等計劃。為進一步構建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滿足廣大群眾的健身需求,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市體育局對此進行了規範:老舊小區、社區公共健身設施未達到國家有關體育設施建設標準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舊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和空閒地等閒置資源,逐步補建公共健身設施。

今年以來,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改造提升老舊小區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廣大群眾體育健身活動需求,市體育局本著市、縣共建的原則,組織人員對中心城市老舊小區體育設施情況作了全面摸底調查,確定了133個符合安裝條件的老舊小區。經過社會各界反饋,又新增至200餘個,這些老舊小區有的健身器材已經老舊,有的健身設施功能單一,有的沒有配備健身器材,居民就近在小區健身的需求十分迫切,對開展的這項工作十分歡迎。根據建設計劃,接下來將對統計彙總的小區進行實地調研,對具備建設條件的小區先期建設。將在二季度組織工程招標,第三季度進行設施安裝,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設計劃及工程驗收。通過這項工作,滿足廣大群眾的健身需要,進一步提升和完善中心城市“10分鐘健身圈”。

王妍妮 回答老舊小區體育設施改造,是市體育局今年的一項重點工作任務,也被列入了本年度市政府工作報告。關於老舊小區的界定,《山東省老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導則》明確規定,老舊小區是城鎮和工礦區中1995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配套設施較差、群眾整治改造意願強烈的住宅小區,這些小區位於城鎮建成區內國有土地上,住宅為多層以上樓房,且主體建築基本完好,同時未列入未來10年棚戶區改造、徵收拆遷、重大項目建設等計劃。為進一步構建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滿足廣大群眾的健身需求,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市體育局對此進行了規範:老舊小區、社區公共健身設施未達到國家有關體育設施建設標準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舊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和空閒地等閒置資源,逐步補建公共健身設施。今年以來,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改造提升老舊小區的工作部署,進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廣大群眾體育健身活動需求,市體育局本著市、縣共建的原則,組織人員對中心城市老舊小區體育設施情況作了全面摸底調查,確定了133個符合安裝條件的老舊小區。經過社會各界反饋,又新增至200餘個,這些老舊小區有的健身器材已經老舊,有的健身設施功能單一,有的沒有配備健身器材,居民就近在小區健身的需求十分迫切,對開展的這項工作十分歡迎。根據建設計劃,接下來將對統計彙總的小區進行實地調研,對具備建設條件的小區先期建設。將在二季度組織工程招標,第三季度進行設施安裝,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設計劃及工程驗收。通過這項工作,滿足廣大群眾的健身需要,進一步提升和完善中心城市“10分鐘健身圈”。


濰坊市公共健身設施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共健身設施管理,滿足人民群眾健身活動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全民健身條例》《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和《山東省全民健身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公共健身設施的規劃建設、使用維護、監督檢查,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公共健身設施,是指各級人民政府用財政性資金(含體彩公益金)採購,配建在社區(行政村)、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免費、低收費向公眾開放用於開展體育健身活動的公益性健身器材及場地。第三條 公共健身設施建設應當遵循因地制宜、合理佈局、建管並重、方便群眾的原則,並統籌考慮各類使用人群的健身需求。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將公共健身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國土空間規劃,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研究解決公共健身設施規劃、建設、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第五條 市、縣(市、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公共健身設施的指導和監督管理。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教育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公共健身設施相關工作。第六條 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以捐贈、投資等多種形式參與公共健身設施的建設與維護,捐贈的公共健身設施依據相關法律可以留名紀念。  第七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設公共體育場、公共健身活動中心、體育公園、健身廣場等設施,在社區(行政村)實施公共健身工程。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公園、綠地、廣場、河湖沿岸、城市道路等區域,建設健身步道、登山步道、自行車道或者綠道等公共健身活動場地。第八條 市、縣(市、區)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在實施建設項目規劃許可時,應當執行國家、省有關體育設施建設標準。第九條 老舊城區、社區公共健身設施未達到國家有關體育設施建設標準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舊廠房、倉庫、老舊商業設施和空閒地等閒置資源,逐步補建公共健身設施。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城市修補、老舊居民住宅區整治改造,利用騰出的空閒用地統籌規劃建設公共健身設施。第十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公共健身設施年度建設計劃,明確建設任務、措施、保障等內容並組織實施。第十一條 有固定的健身活動場地並具備公共健身設施建設條件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可申請配建公共健身設施。符合申請條件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列入建設計劃逐步予以配建。第十二條 公共健身設施建設實行政府採購制度。鼓勵採購創新型健身設施,推動公共健身設施提檔升級。 第十三條 公共健身設施按照“誰接收誰管理”的原則進行維護和管理。政府投資建設的公共健身設施,由接收設施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管理單位負責;捐贈的公共健身設施,由受捐贈單位負責。 接收公共健身設施,應當簽訂協議書,明確管理責任。第十四條 管理單位應當對接收的公共健身設施進行登記,建立健全使用、維護、安全、衛生等管理制度,配備管理人員,對公共健身設施進行日常維護和管理。第十五條 保修期內的公共健身設施出現質量問題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管理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誌,並及時聯繫廠家進行維修或者更換。第十六條 處於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使用壽命期內、無質量問題或者安全隱患的公共健身設施,需要拆除的,應當徵得設施所在地縣(市、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第十七條 達到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使用壽命期的公共健身設施實行強制報廢,管理單位應當及時予以拆除。第十八條 管理單位應當免費或者低收費開放公共健身設施;實行收費的,應當對學生、老年人、殘疾人和現役軍人給予優惠。第十九條 公辦學校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鼓勵民辦學校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給予支持,為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辦理有關責任保險。學校可以根據維持設施運營的需要向使用體育設施的公眾收取必要的費用。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公共健身設施進行營利性活動,不得擅自將公共健身設施挪作他用。第二十一條 使用公共健身設施開展日常健身活動,應當詳讀器材使用說明和注意事項,正確使用,科學健身。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在監護人的監護下使用公共健身設施。第二十二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從體育彩票公益金中劃撥管理維護專項經費,購買社會力量參與公共健身設施維護管理工作。第二十三條 市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建設公共健身信息服務平臺,公開本行政區域內全民健身設施目錄、開放時段、收費標準、免費項目、健身服務等信息,制定和發佈科學健身指南,為公民科學健身提供指導。第二十四條 市、縣(市、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轄區內公共健身設施的管理情況定期進行督導檢查,建立動態數據庫。第二十五條 管理單位對公共健身設施管理、維護不善,導致場地、器材損壞嚴重的,由縣(市、區)體育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驗收合格後,予以更換公共健身設施。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來源:濰坊發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