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对春节期间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依据

《关于给予本市相关企业就业补贴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沪人社就〔2020〕87号)

对春节期间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

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社会保险征缴关系在徐汇区;

2.春节期间(截至2020年2月9日24时)生产能力应急征用的企业,以及按规定经区商务委(经信委)审批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备案后允许开工的企业。

★企业名单由区商务委确定。

补贴标准

按照企业春节期间实际复工生产人数计算,标准为每人1500元。每户企业补贴上限为500万元,限申请一次。

★企业自行申报实际复工生产人数,人数由区商务委(经信委)确定,但不得超过2020年1月该企业的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人数。

申请材料

1.《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需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生产能力应急征用的企业提供《生产能力应急征用通知》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审批备案后提前复工的企业提供区商务委(经信委)审批并备案的《上海市生产企业复工申请表》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5.相关部门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材料。

受理方式

为方便企业申请,我区提供以下两种受理方式:

线上快捷申请

扫二维码进入线上申请

线下材料提交

徐汇区南宁路999号5楼

(徐汇区就业促进中心综合咨询台)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6:00)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咨询方式

1.7*24小时在线咨询

(“徐汇就业”公众号-“战疫”菜单-“咨询”)

2.电话咨询:24092222-3563,3010

来源:徐汇就业

编辑:王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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