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抗疫,浙江泰杭成全國首家互聯網律師所—抗擊肺炎,媒體報道

助力抗疫,浙江泰杭成全國首家互聯網律師所—抗擊肺炎,媒體報道


【泰杭公告】

鑑於目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形勢嚴峻,根據浙江省重大公共突發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防疫要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遲本市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及相關司法機關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開庭和會見工作的通知,泰杭總所特制定本通知如下:

經泰杭合夥人委員會討論決定,泰杭總所今年春節假期暫延長至2020年2月9日(農曆正月十六),2月10日(週一)正式上班。泰杭分所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調整上班時間。

同時請行政、律師及助理人員,以安全防疫和保障辦案為目標,注意保持與公檢法等辦案機關的通訊暢通,充分發揮線上溝通的優勢。

湖北疫區或有疫區接觸史的同事,請向行政主管報備名單及行程,在回杭州後按照疫情防範要求,及時向轄區街道社區報備並遵照要求採取自我隔離14天等措施。

助力抗疫,浙江泰杭成全國首家互聯網律師所—抗擊肺炎,媒體報道

助力抗疫,浙江泰杭成全國首家互聯網律師所—抗擊肺炎,媒體報道

【泰杭智能化辦公】

假期延長期間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解除前,如泰杭客戶有法律事務需要處理,原則上通過泰杭視頻諮詢、視頻會議及e律師智能辦公系統辦理相關法律事務。疫情防控期間,為了您與他人的健康,確需到訪泰杭及各分所的全體人員請做好防護措施,佩戴口罩。

一、遠程視頻諮詢功能

泰杭客戶可通過泰杭官網(www.taihanglawyer.com)及泰杭官方微信公眾號(浙江泰杭律師事務所或zjthls)“視頻諮詢”功能,直接連線泰杭視頻諮詢室,實現遠程視頻免費法律諮詢、法律文書審查等功能。

(具體操作詳見官網及微信提示)

助力抗疫,浙江泰杭成全國首家互聯網律師所—抗擊肺炎,媒體報道


助力抗疫,浙江泰杭成全國首家互聯網律師所—抗擊肺炎,媒體報道


助力抗疫,浙江泰杭成全國首家互聯網律師所—抗擊肺炎,媒體報道

二、視頻會議功能

泰杭律師團隊或客戶重大項目及法律論證研討,可登錄泰杭官網(www.taihanglawyer.com)進入“Zoom”視頻會議系統直接連線泰杭大會議室,泰杭視頻會議室可實現多人同時參會、分組討論、 文件共享、錄製回放等功能。

三、e律師遠程辦公系統

泰杭律師日常辦公可通過 e 律師遠程辦公系統、泰杭官網“網上法庭”及移動微法院,實現線上委託代理、電子簽約、案件受理審查、利益衝突自動檢索、網上立案、辦案信息錄入、工作日誌、開票申請、用印申請及審批、 加蓋電子公章、電子歸檔等功能。

助力抗疫,浙江泰杭成全國首家互聯網律師所—抗擊肺炎,媒體報道

(下載蘋果和安卓版“e律師”客戶端app可查詢案件進展)

在當前疫情嚴峻形勢下,泰杭律所通過上述免費視頻法律諮詢功能、視頻會議功能、e律師遠程辦公系統等,實現客戶足不出戶也能答疑解惑、解決法律問題,極大節省了客戶的時間精力、提高效率並保障客戶安全和滿足高質量法律服務需求。

互聯網法院、互聯網仲裁、互聯網公證處都誕生在杭州這個互聯網城市,泰杭作為首家互聯網律所始終貫徹“政治堅定、科技強所、業務精湛、管理規範”的發展方針,為客戶合法權益保駕護航,實現泰杭人的社會價值!


附: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

2.浙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

3.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延遲本市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

4.浙江泰杭律師事務所關於延長假期及疫期辦公的通知


助力抗疫,浙江泰杭成全國首家互聯網律師所—抗擊肺炎,媒體報道

助力抗疫,浙江泰杭成全國首家互聯網律師所—抗擊肺炎,媒體報道

助力抗疫,浙江泰杭成全國首家互聯網律師所—抗擊肺炎,媒體報道

【徐明良律師簡介】

徐明良, 浙江省法律邏輯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律邏輯專業委員會委員;浙江泰杭律師事務所律師、創始合夥人。

1994年取得律師資格;1995年加入律師行業;2010年2月,入選法易網、IT商業新聞網等媒體主辦評選的2009年度中國百強律師;2011年3月,入選中國大律師網、中國傳媒大學、國際金融報、每日經濟新聞、《才智攻略》雜誌社等眾多媒體共同主辦評選的2010年度中國百強大律師;2019年入選《大國律師》。

2018年中國法律邏輯專業委員會第26屆學術會議上,受邀在“律師論壇”上作學術主題報告,並在“法官論壇”上受邀擔任點評嘉賓為法官論文作了精彩點評;受邀擔任中國超協調智能數學研究所、中國建築材料工業地質勘查中心等數十家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多次就法律熱點問題接受媒體採訪,進行專業解讀。

在邏輯上,他提出:邏輯通識認為的傳統邏輯存在的致命缺陷在事實上根本就不存在,缺陷不在於這門學科,而在於我們的研究沒有透徹;提出了“實概念”與“虛概念”關係的“相對論”,為解決“什麼叫存在”的邏輯哲學含義提供了理論基礎(概念“範疇”或“值域”中的任何一個概念都是“實概念”並且都為“存在”);揭示了概念外延關係中還有一種遺漏的沒有發現的下反對關係,從而填補了世界邏輯史上的空白;邏輯通識的概念外延關係中,矛盾關係的定義是錯誤的,應當予以糾正。由此,邏輯通識中的概念、判斷或命題(如“蘊涵怪論”等)、推理等傳統邏輯中一脈相承的主要精華部分也應作出相應內容的調整或修改等等,同時,這也為解決邏輯或數學上的某些世界難題(如邏輯悖論、數學悖論等)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途徑。

擅長邏輯、論辯、演講,思路獨特,出奇制勝,在長期的司法實踐中逐步成為具有獨創性的邏輯刑辯律師。

首次提出“邏輯刑辯”,其主編的《審案的邏輯藝術》(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系列“邏輯刑辯故事”等作品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並以獨創的邏輯刑辯締造了無數起無罪、死刑改判死緩、重罪改判輕罪等成功辯護的奇蹟。

在浙江省溫州市開庭的一個案件中,在被告人面臨敲詐勒 索、挪用資金、受賄三項指控的情形下,徐明良也以邏輯刑辯的方法進行了檢方證據不足的辯護,最終法院宣判:被指控犯罪的五起案件,其中有三起不構成犯罪。

邏輯刑辯,刑事辯護王冠上璀璨的明珠!徐明良律師說,對於任何一個疑難案件,律師都應當把它作為一個邏輯或數學的世界難題來看待,並且應努力地破解它!

代表性作品

《徐明良:試談概念的外延及其關係》,《思維與智慧(原《邏輯與語言學習》1993年第4期;

《審案的邏輯藝術》,徐明良、張傳新主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

《徐明良律師案例選萃:五名被告人搶劫罪(持槍)的罪名不能成立》,《大義精誠——中國當代律師經典案例》,臺海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

《徐明良:“5.29”搶劫案》,《中國律師年鑑2010》,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12月第1版;

《法律人如何思考——法律人的邏輯藝術》(王仁法主編,徐明良參編),中國法制出版社2016年1月第1版。

經典案例選

江某故意傷害(致死)案(二審成功辯護: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判,減輕處罰);

浙江省首例洩漏公民信息罪(一審成功辯護,從輕處罰);

戴某六人搶劫案【一審成功辯護,提出獨特辯護意見:三次搶劫(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構成而只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意見被採納,並被判處緩刑】;

浙江溫州市陳某故意殺人案(二審成功辯護: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死刑改判死緩) ;

雲南普洱茶特大集資詐騙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成功辯護,從輕處罰) ;

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一審成功辯護,從輕處罰);

夏某強制猥褻婦女案(一審成功辯護,從輕處罰);

王某販賣毒品案(一審成功辯護,從輕處罰);

李某5人(持槍)搶劫案(一審成功辯護,提出獨特辯護意見:不構成搶劫被採納,使得李某被免除10年以上刑事處罰,而只被判處2年10個月有期徒刑);

浙江省金華市李某故意殺人(二審成功辯護: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死刑改判死緩) ;

浙江省溫州市劉某挪用資金、受賄、敲詐勒索(一審成功辯護:被指控的5起案件,其中3起不構成犯罪)。

李某強姦案在偵查階段被成功取保候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