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护士被患者刺死,警方认定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来源|看医界

精神科男护士黄进明在出诊时被患者刺伤,抢救无效不幸离世。经鉴定,警方认为犯罪嫌疑人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近日,网传广西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科男护士黄进明在出诊时被患者刺伤,抢救无效不幸离世。4月24日,来宾市卫健委医政处工作人员证明消息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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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明生活照

据《健康时报》消息,3月24日早晨7时许,黄进明在接到医院出诊任务电话后与同事前往病患家中接诊。据与其一起出诊的精神科副主任黄科回忆,自己为了解病情与患者交流期间,患者突然掏出一把尖刀刺向黄进明,黄进明躲避不及,被刺中后颈,随后倒地,鲜血直流。黄科医生与后来到场的警察一起合力控制了患者。

黄进明先是被送到思练镇卫生院进行抢救,由于伤势太重,当天转到来宾市人民医院救治,后又转院至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救治,一直处于昏迷中,最终抢救近30天后不幸离世。来宾市卫健委医政处工作人员称,目前卫健委已经成立多个专门小组跟进此事,后续将公布详细情况。

4月25日凌晨,忻城县公安局通报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男护士黄进明在接诊过程中被刺伤致死案的新进展:经鉴定,犯罪嫌疑人刘某顺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警方已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通报全文如下:

3月24日许,来宾市第二人民医院护士黄某明在忻城县思练镇接诊病人时,被病人刘某顺(男,40岁,忻城县思练镇人)刺伤。

案发后,刘某顺被公安民警当场制服,伤者黄某明被及时送往医院抢救。4月22日,黄某明因救治无效逝世。经广西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刘某顺进行鉴定,结论为刘某顺对本案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忻城县公安局己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健康时报、忻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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