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提高性自主決定權年齡,中國應學習

4月29日,韓國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法司委)召開全體會議,通過了《Telegram “N號房”事件防治法》,包括將未成年性自主決定權從13週歲提高到16週歲等內容。韓國刑法中擁有自我決定權年齡為13週歲。

我國也應該提高性的自主決定權年齡。

目前我國的性自主決定權為14週歲,有些偏低。比如最近一段頗為受人關注的鮑毓明涉嫌性侵女孩的案件,這個女孩就是剛剛年滿14週歲,就遇到這些問題。這名女孩在她的年紀,並不能完全理解性的意義,又是無法區分誘姦、性侵、完全自願性行為等等情形。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原因,應該適當提高性的自主決定權的年齡。

提高性自主決定權年齡,可以考慮民法對民事責任年齡的規定,以及學業年齡。我國具備完全民事責任年齡為18歲,或者以自身收入作為主要經濟來源的在16週歲。我國一般6歲上學,15歲初中畢業。性自主決定權的年齡應該在15歲比較好。15歲,正好是初中畢業的年齡。

達到16歲,以自己的工作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也被認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是把性自主決定權年齡設置在16歲並不合理。16歲且以自己工作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規定並不合理。現實生活中,經過6歲入學,經過9年義務教育,15歲初中畢業。此時,很多初中畢業生已經有了參加工作的需要。但是用人單位無法僱傭不滿16歲的未成年人。所以,應把16歲改為15歲,比較恰當。也因此,如果將性自主決定權年齡改為16歲是不合理的。

行自主決定權年齡規定在18歲可以嗎?我認為這是行不通的。據我個人的觀察,現在的學生,在上大學前(18歲),已經有相當比例有過性生活。如果將性自主決定權規定在18歲,就會造成大量沒有性自主決定權的未成年人卻發生性行為的情形,導致這種性關係處在法律不認可的不穩定狀態中。

性自主決定權如果規定在15歲,還有一個特別的好處:有利於性知識科普。性知識科普宜早不宜遲,且最好是納入9年義務教育。在初中階段完成基本的性教育之後,自然可以考慮給達到15歲的學習性自主決定權。


韓國提高性自主決定權年齡,中國應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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