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書記員告誡各位剩女:嫁不好還真不如剩著!

LZ在基層法院民商庭幹了三年多書記員,經手過的離婚案件過百,各種奇葩離婚理由看到累,經手過傳說中的死基佬騙婚案件,今年以來精神病騙婚的案件也 碰到不少。這直接導致LZ快要奔三還剩著……看了這麼多離婚案件,真心覺得,嫁不好還真不如剩著。結婚風險太tm大了,所以八卦的各位剩女們千萬別急,睜大眼睛慢慢找。


俺們庭4個法官,今年以來離婚案件一共收了70多個,粗略估計其中涉及到精神病人離婚的案件就有5,6個,比例其實已經很高了~

  

這些離婚案件基本是一樣的過程:

  

1、女方婚前得過精神分裂(為毛都是女的這個就不好說了);

  

2、結婚之前男方不知道;

  

3、婚後精神病復發,各種幻聽幻覺摔砸發脾氣;

  

4、男的一發現老婆有精神病,立馬提出離婚;

  

5、女方及其家人不同意離婚,紛紛表示男方婚前對病史知情;

  

6、女方提出離婚條件:要離婚?行。一大筆精神損失費、下半輩子的生活費和醫藥費……總得來說一句話,你不把我下半輩子生活搞定就別想離婚。


作為這些婚姻的旁觀者,每次俺都會覺得男方真心是倒了八輩子血黴……不要說神馬伕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精神分裂根本沒有辦法共同生活,據說還會遺傳?不嚴謹的說一句,發病期間砍人都不用負刑事責任……

  

所以每次開庭的時候不管女方哭的多麼可憐,到最後獅子大開口索要天價離婚賠償的時候,俺都會由衷地替男方默哀


幾年工作下來,對婚姻是真心沒有神馬信心了……奇葩太多了……下面來扒點兒碰到過的狗血婚姻案件。


先扒扒最近很流行的關於gay騙婚的一個案件。

  

首先,這是一個起訴婚姻無效的案件。起訴婚姻無效是啥意思咧?就是說如果勝訴,這段婚姻就自始無效,當事人可以拽著法院判決書去民政局把自個兒資料改回“未婚”,而不是離異。

   

案情是這樣的:原告這姑娘相親認識了一男的,各方面條件都不錯,才認識一個多月,男的家裡就催促他們結婚。於是,倆人就先去民政局把證扯了~扯證當天婚 檢,過了幾天婚檢報告出來了:男方有艾滋病。這姑娘當場傻眼,男方痛哭流涕,各種挽留 承諾,說自己是因為工作關係被感染(外科醫生),然後各種普及艾滋病不影響正常生活的騙傻子言論。於是這姑娘不知道是否腦子進水,就跟丫把結婚儀式辦了。搬一起生活以後,姑娘發現男的相當冷淡,再加上自己心裡對這病也隔應,於是夫妻生活很不和諧……之後,這姑娘就很狗血地在該男的電腦瀏覽記錄裡發現一堆同 性戀網站的身影……至此,真相大白,姑娘一怒之下起訴要求婚姻無效了。


這案件開庭之前,俺們就先把該被告男約過來談了一下,心說這艾滋病也著實不光彩是不?你坑人家大好姑娘也是事實了,趕緊調解了才是王道啊。

  

結果那男的一句話撂下了:調解可以,讓丫賠我家辦結婚酒席的錢。知道我艾滋病還答應跟我辦酒席,現在要拆夥,把我家結婚的費用賠了。


當時樓主跟老師(近50歲的悶騷遲暮帥哥法官)就次奧了,得,人家都不怕丟臉我們還怕什麼,還是開庭吧。

  

話說開庭之前俺們全庭都賊緊張,樓主還特地百度了n多艾滋病的知識,尤其是傳染途徑……開完庭後還偷偷把整個法庭消了個毒=。=

  

庭審焦點主要在爭論女方婚前是否知道男的有艾滋病,以及男的是否同性戀問題。好吧,我想說,這姑娘腦子再抽也不可能明知相親男有艾滋病還扯證吧(雖然扯完證後還辦了結婚酒是真的很抽)?該男簡直在侮辱俺們智商。

  

關於該男是否同性戀的問題,女方只提供了一些其在同性戀網站發帖的記錄,但因無法證實發帖id與該男的關聯性,最後沒有認定起來。不過,不管別人信不信,俺是信了……

  

話說在描述到夫妻生活如何不和諧的細節時樓主還在心裡偷偷猥瑣地腦補了一下……當然,筆錄裡沒好意思記進去。


長話短說,這個婚姻無效的案件是原告勝訴了。

  

法律有很明確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

  

2、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3、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即近親結婚;

  

4、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很明顯,艾滋病是不應當結婚的疾病,而且妥妥不能治癒。最後這個案件我們出了兩份判決書,一份是宣告婚姻無效,另一份判決是關於財產部分,就是男方提出 的要求女方返還彩禮和賠償損失的內容。因為對判決的返還彩禮數額不滿,這男的後來還就財產部分判決上訴了,最後在中院主持下調解掉了。


案件生效以後的幾個月,樓主還在一個會議上碰到過這姑娘,看上去氣色還不錯,不過裝作根本不認識俺,好吧,這可以理解。

   

至於這個騙婚的艾滋男,在發病之前算是個小有名氣的醫生,30來歲,身高長相工作家庭各方面條件在相親市場上都算很不錯的條件,所以可以理解這姑娘當初 為毛才認識一個多月就扯證。雖然很多妹子們經常會在論壇、新聞裡看到各種各樣渣男騙婚,但是總不會相信這種事情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總覺得自己會是那個幸運 碰到王子的姑娘。醒醒吧,這年頭傻姑娘太多,渣男都不夠用了。至少從樓主接觸的這麼多離婚案件來看,相親認識的佔了大多數,絕大多數都是因為婚前缺少了 解,婚後才各種杯具。


下面扒一個關於出軌渣男和精明原配的離婚案件,或許對碰到類似問題的姐妹們有點兒幫助。

  

這個案件是樓主的同事碰到的,在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每次提起這個案件,俺們全庭都會以“牛牛與水水”來指代。

  

知道這個案件是因為某一天午飯後,看到大家一臉猥瑣壞笑在傳閱一本材料,好奇地樓主也湊過去看,發現是一本打印的QQ聊天記錄,看內容聊天雙方應該在視頻裸聊,對話那是相當地。。。激情、露骨、飢渴、無下限。。。

  

以下簡單複述一點兒對話:

  

女:我想死你的牛牛了。

  

男:牛牛也想你了。

  

女:幫我親親它。(次奧,這動作對柔韌性要求略高啊。。。)

  

男:我也想你的水水了。

  

。。。

  

男:明天我去找你,大概早上8點到,然後我們去開個房做,做到12點,出去吃午飯,回來再接著做到去吃晚飯。。。(次奧,體力真好)

  。。。

  

於是,我們都簡稱這個案件為“牛牛與水水”。


聊天記錄中的這個男人就是本案的被告,本地一個小有名氣的電臺主持人,而他裸聊的對象是另外一個區的電臺女主持人。這倆人具體如何勾搭成奸的過程樓主 不清楚,只知道該男經常在晚上跟老婆倆人一起在書房用電腦,兩夫妻面對面各自敲著鍵盤,妻子在工作,老公在跟小三兒秀下限。。。


因為這個案件不是樓主本人經手,很多細節並不清楚,但可以確定的是,這位妻子在得知丈夫出軌之後,不哭不鬧,不聲不響,直接把丈夫的電腦硬盤拆了下來,送到司法鑑定機構,把這些早就刪除的QQ聊天記錄數據全部恢復,製作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鑑定材料。


然後,在提起離婚訴訟的同時,這位妻子把聊天記錄印刷了N多本,拿到了該男所在的單位到處分發。“瞧一瞧類看一看,新鮮出爐的小黃書咯,不要錢免費送, 寓教於樂雅俗共享,看完還能當廁紙~~~~~”頓時單位裡一片譁然,小黃書男主聲名掃地,原來眼看著要到手的小領導位置也泡了湯。


因為有實打實的出軌把柄握在女方手裡,未免影響進一步擴大,這個男的最後狼狽地調解離婚,賠償了原告六七十萬,很痛快地就把錢付了。


這個案件告訴我們,如果碰到另一半出軌,別急著攤牌,先用合法手段把出軌的證據固定下來,這樣才可能在離婚時握有籌碼,最大限度為自己爭取利益。。。當然,這是在已經打算離婚的前提下。


話說以前在司法培訓的時候老師講過一個段子,關於賓館抓姦應該怎麼個抓法,才能取得對方合法有效的出軌證據(好吧。。。好濃的負能量。。。)

  

簡單來說就是,報警,舉報該賓館房間有人賣淫嫖娼,等警察蜀黍破門而入將苟合的男女帶回局子做筆錄,被抓姦的雙方肯定會說,我們是男女朋友關係,不是賣淫嫖娼。。。

  

等到離婚訴訟的時候,把這份筆錄複印過來,實打實的出軌證據~~~

  

好吧,雖然,這種做法貌似有報假案浪費警力的嫌疑。。。


樓主的思維略跳躍,再來扒一個比較狗血的民間借貸案件吧。。。


剛拿到這個案卷的時候其實根本沒怎麼留意,很普通的借貸案件,一天能經手N多個。原告是個30來歲的女人,起訴要求被告償還20萬元借款,有借條,沒有匯款憑證。唯一特別一點的地方就是,訴狀上被告的住址是XX區XX山寺院。


開庭的時候,被告一出現,樓主就隱約聞到了森森地八卦味兒。。。這被告是個和尚,光頭,披著一身黃袈裟,一臉淡定。


然後輪到被告答辯的時候,他簡明扼要的說:本案借款不是事實,原、被告原系男女朋友關係,借條是分手之後原告以跳樓威脅被告出具,原告並未實際交付過借款。


咔噠。樓主的下巴掉了。雖然關於和尚喝酒吃肉娶老婆的新聞到處都是,但是開庭的時候親身碰到,心裡實在是忍不住有點小激動啊~~~


在下面的庭審過程中,樓主對於佛教從業人員的職業操守信任感下限又一次被刷新了。。。


事情是這樣的,原告姑娘和被告和尚都不是本地人,在一起N多年了,原來和尚還不是和尚,只是一個普通打工仔。後來和尚考上了佛學院,畢業後到XX山承包 了一家寺院自己當主持,寺廟香火鼎盛,事業可謂順風順水。然後雙方就因為結婚問題鬧起矛盾了,關於這一點倆人的描述有出入。和尚的說法是自己要求結婚,但 是姑娘以種種理由推諉,就是不拿戶口本來。而姑娘的說法是和尚怕被信徒知道,影響香火,百般推諉不跟自己結婚。總之,這倆人就是一直拖著沒結婚。


倆人拖了這麼些年以後,鬧分手了,姑娘要求10萬分手費,和尚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就寫了張欠條分期付款,每個月1萬左右。接下來的日子,和尚很守諾地 按月支付分手費(收入很穩定呀,看來大爺大媽們很虔誠很捧場啊~~買菜錢買藥錢棺材本全都成了和尚的買炮錢~~~),姑娘很滿意,兩人還藕斷絲連著,時不 時去開個房約幾個友情炮(狗血啊狗血)。


再後來有一回,倆人又去賓館開了個房進行深層次交流,完事兒以後和尚去洗事後澡,姑娘幫他手 機接了一個電話,是個陌生女人打來的。。。具體談話內容因雙方各執一詞,樓主無從考證,總之掛完電話,原告姑娘直接爬到了賓館窗戶上揚言跳樓,又逼和尚寫 下了本案的這20萬元分手費欠條。。。


在和尚分手費這個案件裡,還穿插著各種嚴重損害出家人形象的情節。。

  

比如姑娘說兩人發生糾紛以後,她去寺院找和尚,和尚大晚上的關上寺門,拿起一把劍就追著她砍。。。這個情節略誇張,對真實性不予評價。但是倆人就桃色糾紛大打出手繼而鬧到派出所是事實存在的。。


庭審的時候俺老師還特意在法庭調查階段問了一下:和尚可以結婚嗎?

  

雖然樓主私下覺得這個問題的八卦意味明顯比審理需要要重,但是還是不得不給老師一個贊哇。。

  

然後和尚回答:結婚雖然與宗教教義不符,但是教條裡並沒有明確規定不能結婚。


好吧。。。大爺大媽們。。。你們辛辛苦苦省出來捐的香火錢很有可能真的給大師們養了老婆孩子小三小四兒好麼。。。


最後,這個和尚分手費的案件是駁回原告的起訴了。

  

因為原告無法提供20萬元借款交付的憑證,只說是交往期間自己陸續借給和尚的錢。因為她無法陳述借款交付的具體時間、地點、次數、金額,也無法說明自己的資金來源,結合雙方庭審中的陳述,最後以原告證據不足駁回起訴了。

  

一審之後,原告向中院提起了上訴,和尚來那上訴狀的時候還氣哼哼地說:要玩就陪你玩到底。

  

因為樓主工作量相當大,已經不記得這個案件的二審結果了,想來應該是駁回上訴,支持原判。

  

至此,這一對痴男怨女算是徹底毀了樓主對佛門的全部信任感,事後樓主嚴令禁止家中長輩再向寺廟捐任何性質的香火錢了。。。


上了一天班累死了,下面扒幾個簡短點兒的。。


還是一個離婚案件(因為離婚最狗血=。=)。


原告男,富二代,被告女,貌美。離婚原因說來簡單,還蠻可笑的。


話說該富二代家裡父母生意項目一堆,經濟條件槓槓的,自打兒子娶了這姑娘進門以後,家裡生意投資啥虧啥,短短半年時間,不算經營損失,連廠房都賠進去了一間。然後二代的爹媽一代為了力挽狂瀾,立馬。。。找了一個算命先生。


算命先生掐指一算,啊呀不好,你家新娶的媳婦八字不對啊,克你們家財運啊。


於是,二代的爹媽立馬找人寫了訴狀命令兒子來起訴離婚了。


姑娘當然不願意離婚啦,擱誰誰樂意啊,兩夫妻好好的沒吵沒鬧為這種破事兒就要離婚。於是,二代的爹媽為了儘快離婚止損,大手一揮,只要同意離婚,就送一套市區100多平方的房子。當時的全國的房價都在瘋漲期,俺們這兒市區一套100多平方的房子至少也有300來萬了。


於是,姑娘痛快簽字調解離婚了。


這個案件,樓主不知道該怎麼評價,交給大家了。。。


還有一個離婚案件,其實案情並沒有多麼曲折離奇,也沒有啥特別狗血的情節,之所以給樓主留下深刻的印象,是因為當年剛剛上崗不久,庭審記錄還不是特別 老練,老頭子怕俺開庭的時候把關鍵問題漏掉,總是要求樓主事無鉅細只要當事人說啥,儘量都按原話給記下來。得虧俺當年喜歡玩兒遊戲時候聊天,練得一手好手 速,才能基本達到要求。。。


言歸正傳,這個案件之所以記憶深刻,是因為當時樓主憋著笑糾結被告一句話要不要記下來糾結了好久。。。


這個離婚案件的雙方大概都是40多歲,原告女,起訴離婚的理由是被告存在家庭暴力。看得出來男得確實很強勢,原告開庭的時候都有點兒戰戰兢兢,完全一副被打怕了的樣子。。。辯論的時候,原告哆哆嗦嗦小聲地說,雙方感情徹底破裂,已經很久沒有過夫妻生活了。


然後輪到被告的時候,他一拍桌子,說:你問她為什麼很久沒過夫妻生活!還不是因為她性冷淡!每次不到2分鐘就把我推下來,時間一久我現在就是隻比太監多一點東西了!!!


比太監多一點東西。。。


多一點。。。


東西。。。


當時樓主剛工作不久,還沒有作好在莊嚴法庭聽到這種生動描述的心理準備。。。於是死命忍著笑,儘量憋出一臉嚴肅,糾結著這句原話要不要記到庭審筆錄裡去。。。


最後,為了怕被老師揍,還是沒有記下來,不過,森森地存在了腦海裡。。。


類似的經歷還有一次,也是離婚案件,庭審的時候女方陳述,男方愛拈花惹草,還把自己(男方)的兩個堂姐妹那啥了,被堂姐妹的老公捉姦在床,賠了幾萬塊。


因為庭審的時候為了方便當事人,老頭子是直接用方言開庭,原被告也都是用方言陳述。然後樓主作為80後,有很多方言的意思已經不是特別清楚了。比如這個“堂姐妹”,在俺們的方言裡直譯過來就是“叔伯姐妹”。


於是,老實巴交的樓主(其實是開庭的時候半打瞌睡)就嚴格按照老頭子要求照搬原話記錄的要求,老老實實記下了女方的原話:“……他還把自己的叔伯姐妹睡了兩個……”


事後,老頭子在寫判決書的時候看到這句話,太陽穴青筋都跳了。。。=。=


最後扒一個關於父母強制干涉要求子女離婚的案件,這個案件也是樓主同事辦的,過程和結果都挺讓人唏噓的。


原、被告都是90年的,當時將將到法定婚齡。


原告姑娘相貌中上(不是天涯標準的中上),還算清秀,但談不上漂亮。父母是在外國經商的,家庭條件相當優越,或者說,家族條件都很優越。

  

被告小夥子本人是賣保險的,家裡條件很普通,但是小夥生得一副好相貌,帥,那是真帥,再加上推銷保險的一副好口才,對姑娘的殺傷力可想而知。


兩個年輕人在朋友聚會中認識,然後小夥展開了熱烈追求,兩人就在一起了,在一起幾個月後,小夥子就哄著姑娘偷偷把家裡戶口本拿出來,兩人去民政局扯了 證,但是這一切都瞞著姑娘的父母,兩人也沒有生活在一起。對於這一點,樓主覺得小夥子的動機很可能不純,或者說至少也是很欠考慮的。這也直接導致了後面的 一系列事情。


紙是包不住火的,姑娘的運氣不太好,結婚的事情沒有瞞得多久,扯證才3個月,就趕上了全國人口普查。於是街道的工作人員就拿著小本本到他們家普查去了,然後姑娘已婚的事實就曝光了,姑娘的爹媽當即勃然大怒。


換誰家爹媽都得怒,閨女一聲不吭瞞著爹媽把婚結了都好幾個月了,會慫恿女兒幹出這種事的男人肯定也不靠譜!再加上小夥子本身家庭條件很一般,姑娘家又那麼有錢,姑娘的爹媽妥妥看不上這個掉下來的女婿了。。。甚至覺得,搞不好就是衝著他們家錢來的。


於是他爹媽不顧女兒的反對,直接就把女兒關在家裡不許她去見丈夫,併火速找了律師起草了訴狀打算提起訴訟。期間這姑娘被發現懷孕已兩個多月,姑娘的爹媽毫不猶豫,直接拖著女兒去醫院把未出世的外孫流掉了。至此,這姑娘算是徹底死心認命,放棄了掙扎。


開庭的雙方,原、被告雙方的親屬浩浩蕩蕩來了幾十人。

  

庭審的時候,這個姑娘經受了這一連串打擊,看上去已經痴痴呆呆了,一副哀莫大於心死的樣子,法官問她是否要求離婚,她呆愣幾秒,然後默默地點頭,連眼淚都沒有。


那個小夥子各種不願意,就是不同意離婚,在辯論的時候拼命陳述兩個人相戀的過程,一直說著兩人是真心相愛,似乎試圖以此扭轉姑娘的決定。姑娘後來還是哭 了,然後他爹媽怒了,不顧法庭秩序站起來罵被告是騙子,騙他們女兒,還想騙他們家財產。再然後,雙方家屬一起加入了混戰,好不容易維持住法庭秩序以後,小 夥子的爹在下面衝兒子怒吼:算了吧!他家就是看不上你的!


最後,小夥子沒有辦法,同意離婚了。雙方沒有任何共同財產、共同債權債務,也沒有子女,沒有任何經濟糾葛,就很方便的離掉了。


簽完字,兩個人在法律上來說再也沒有任何關係了,那個沒出世的孩子,也都成了無關痛癢過去,他們又變成了兩個陌生人。


到最後我還是不知道這小夥子對姑娘是否是真心實意,因為看過了太多借著感情的名義來謀取利益的人,但是,還是願意相信他們是真的彼此相愛的。只不過,緣分不夠。


PS:原、被告的母親在庭後的雙方親屬會談中發現彼此還是遠方的表姐妹。


前面有筒子說到刑庭,俺們刑庭以前有一個案件,被告患有艾滋病 肺結核。

  

臨開庭的時候,那個法官的書記員不願意去,小姑娘是個臨時工,可憐巴巴地說:我一個月就拿1000多工資,不願意把命搭上……

  

於是他們庭長就讓一個20多歲的正式編制書記員去開庭,那個小夥子一臉被逼良為娼的無奈,說:庭長,我也是媽生的……=。=


午休時間,來簡單扒一個80多歲算命先生和保姆的離婚案件。

  

原告是個八十多歲的老頭,起訴的時候已經因為中風躺在養老院不能動彈。被告是個50多歲的農婦,原來是老頭子的保姆,後上位成續絃。

  

緣起幾年前,這老頭到保姆市場找了一個保姆來照顧自己生活起居,每個月800工資,也就是本案的被告。過了兩年多,老頭子不知道是想省下保姆費,還是想晚上能摟個人一起睡(容樓主猥瑣地想,難道是想“扶我起來試試”?),就把這個保姆扶正了。

  

兩人約定,老頭子娶保姆,保姆照顧他終老。剛結婚的幾年,倆人日子過得還不錯,保姆不拿工資依然照顧得貼心舒適,老頭子平時外出擺攤給人看看相,收入也頗豐。

  

一直到老頭子中風癱瘓在床以後。

  

到這裡,按照老頭子的說法是,因為自己中風不能去看相騙錢了,保姆嫌他不會賺錢了,越來越敷衍疏遠。

  

而保姆的說法是,老頭子中風以後,自己依然貼身照料,直到被老頭的子女趕出家門。


具體真相如何,樓主母雞。只知道,老頭子離婚案件的代理律師是他子女找的,審理期間律師多次打電話來催促,說老頭子身體不好,分分鐘可能歸西,他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把婚離了。


很顯然,老頭或者說他的子女是不希望保姆分到遺產的。


樓主跟老師也開玩笑,說這個案件要是拖一拖,估計不用等法院判決當事人就掛了。


開庭的時候保姆很憤慨,說自己被老頭子欺騙了,要求如果離婚的話,老頭子必須賠禮道歉,並賠償自己結婚以來至今的保姆工資及精神損失費共計20萬。


最後,俺們判決他們離婚了,保姆主張的賠禮道歉、工資和精神損失費因為缺乏法律依據,不予支持。


這下老頭子應該可以安心上路了。


這說明,不是所有老人都是那麼好糊弄的,或許人家算得比你還精明。比如這個算命老頭,比如默多克。


再八一個精神病人離婚案件,然後就午睡,下午下班回家再繼續。


這個離婚案件跟前面說的那些不太一樣,這個案卷至今還放在俺辦公桌上積灰,不知該怎麼處理,按老頭子的意思就是先隔著吧。


這案件的原告是女方,得精神分裂的也是她,所以她在起訴離婚的同時,提出要先對自己的民事行為能力進行鑑定。因為需要鑑定,就先進入了訴前預立案程序,在鑑定完畢之前並未正式立案,即還沒有開始計算審理期限,這也是這案件至今還放著的原因。


她起訴離婚的理由是幾年前她發病的時候老公甩了她一耳光。就這樣,沒別的了。


拿到這個案件,樓主和老頭子都有點兒哭笑不得的感覺。把原告的父親和丈夫都約過來商量鑑定的事宜,結果她父親和丈夫一致表示:不離婚啊,她只是最近又發 病了才突然想離婚的。原告的父親當即提供了女兒近期精神分裂住院的病歷,並以她法定代理人的名義簽了撤訴申請。而原告的丈夫表示,自己不願意離婚,如果離 婚了,以原告的病,下半輩子會很淒涼。


樓主和老頭子以為這案子就這樣解決了。出於謹慎起見,樓主把案件放了一個月,一個月後,當我們打算以撤訴結案的時候,原告本人來了。


原告是個30多歲的女人,可能因為長期吃精神類藥物,身材略浮腫。一過來就各種激動,先是拍著老頭子的桌子說自己要離婚,憑什麼她爹能代表她說不離。老 頭子試圖解釋,被她華麗麗忽視。然後原告鬧到俺們庭長辦公室,坐在沙發上開始痛哭流涕,樓主默默送上一盒紙巾和一個垃圾桶……一個小時後,原告丟下只剩一 半的紙巾盒和半滿的垃圾桶,又來拍老頭子的桌子,並大罵老頭:你神經病啊!你神經病啊!你神經病啊!……


對於老頭子被神經病大罵神經病的杯具,不厚道的樓主狠狠地幸災樂禍了,並偷偷錄音,設置成了老頭子的專屬來電鈴聲~(^?^)


後來,原告被聞訊趕來的父親和丈夫連哄帶騙拉回家。他丈夫說,妻子這幾天偷偷沒吃藥,又發病了……老頭子很無奈地囑咐:不要放棄治療啊……


之後又風平浪靜了一個多月。然後原告又來了,繼續大吵一通以後,拍著桌子說自己要鑑定,要離婚。老頭子好說歹說,總算哄她明天先約心理醫生治療一下,然後再過來辦鑑定手續……於是原告又走了。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看來是心理醫生又把她穩定住了。


現在這個案子我們還是不敢結案,害怕她哪天又突然發病想到還有這一岔……


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是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收入、購置的共同財產。老頭子和保姆結婚的時候已經70多歲,也就每月一些退休金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看相收入基本沒有依據),那個保姆沒有主張分割共同財產,也沒有提供證據,所以淨身出戶了。


來源:天涯社區

法院書記員告誡各位剩女:嫁不好還真不如剩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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