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縣人民法院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

為確保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書得到執行,維護法律的尊嚴與權威,依法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敦促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現敦促在永登縣人民法院尚有法律義務未履行完畢的被執行人,主動到永登縣人民法院履行義務。現公佈第四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永登縣人民法院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
永登縣人民法院 2020年第四批失信被執行人曝光臺

案號:(2019)甘0121執1332號

被執行人姓名:席功花

身份證號:620121197101XXXX29

未履行的金額:1215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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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1343號

被執行人姓名:張培元

身份證號:620121198603XXXX12

未履行的金額:40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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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1342號

被執行人姓名:尹克忠

身份證號:642124196301XXXX18

未履行的金額: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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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1376號

被執行人姓名:姚強

身份證號:622424199011XXXX18

未履行的金額:34169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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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1376號

被執行人姓名:侯佔軍

身份證號:622426198401XXXX12

未履行的金額:34169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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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1501號

被執行人姓名:鬱萬萍

身份證號:620121197408XXXX24

未履行的金額: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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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1473號

被執行人姓名:王軍

身份證號:620121197105XXXX12

未履行的金額:10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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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1540號

被執行人姓名:李龍

身份證號:620121198901XXXX11

未履行的金額:3813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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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1552號

被執行人姓名:馬龍

身份證號:620121199208XXXX75

未履行的金額:56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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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205號

被執行人姓名:張玉文

身份證號:620121196205XXXX14

未履行的金額:908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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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205號

被執行人姓名:張龍

身份證號:620121198503XXXX18

未履行的金額:908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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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205號

被執行人姓名:梁玉宏

身份證號:620121198402XXXX17

未履行的金額:908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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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1613號

被執行人姓名:賀建玲

身份證號:620121197011XXXX49

未履行的金額:32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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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1578號

被執行人姓名:曹國慧

身份證號:620121198512XXXX22

未履行的金額:38120.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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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1578號

被執行人姓名:巨鴻宇

身份證號:620121198303XXXX19

未履行的金額:38120.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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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19)甘0121執1610號

被執行人姓名:趙新全

身份證號:620121196602XXXX33

未履行的金額:223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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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2020)甘0121執184號

被執行人姓名:楊琛

身份證號:620121198210XXXX14

未履行的金額:61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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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規定,失信被執行人高消費限制措施如下:

1)不得乘坐交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不能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

3)不能出入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4)不能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5)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6)不能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7)不能旅遊、度假;

8)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9)不能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來源:永登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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