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如何看待“以愛之名”對別人生活的操控?

康曉不曉


以愛之名其實就是打著“愛”的名義,去為一些 “自認為自己做的對的事找藉口” ,不能說是不愛,只是這種愛是站在自己的角度,沒有過多考慮對方的思想,比如對方的要求和標準。

這裡最大的矛盾就是 “我認為的愛“ ,其實在對方眼裡,會被看成類似道德綁架;

比如父母以愛孩子的名義:

  1. 為孩子報了很多孩子不是很感興趣的課外班、父母考慮的是希望孩子全面發展,有更多的技能,將來孩子可以有一技之長;
  2. 但也有些父母這樣做,其目的是因為虛榮心攀比心,沒有考慮到孩子是不是真的喜歡這些;
  3. 還有一些父母是因為自己小時候沒有這樣的條件,心裡有遺憾,現在把這些遺憾彌補到孩子身上;
  4. 我們不能詆譭父母的苦心,畢竟父母也花了很多錢,投入了很多時間去陪伴我們做這些事,父母很辛苦;
  5. 但是站在孩子的角度,去做不願意做的事,在孩子看來,這就是以愛的名義強加給孩子的事情,這是事實。

比如愛人之間以愛的名義:

  1. 擔心和猜忌對方,查崗偷看手機翻包包等,這其實是一種不自信或者強烈干預的行為;
  2. 雖然夫妻是命運共同體,但個人還是有個人的人權和隱私;
  3. 對配偶也不能強加於人做對方反感的事;

要解決這個問題,最好的方法就是“溝通”,良好正確的溝通可以解決99%的事情。

雙方是平等的,都要心平氣和的讓對方充分表達這樣做的想法,也要表達出自己對對方這樣的行為不喜歡不願意的想法。

親子關係,夫妻關係,都需要平等溝通,這點很重要,一定記住是平等的。不能因為孩子小就忽略孩子的發言權,也不能家裡誰掙錢多就聽誰的。


玲姐姐談情感


朋友,我對此沒有研究過,恕不能答覆。你先請別人回答你,謝謝信任。


陽光清波


1.以愛之名的人,如果是父母,那必定是真愛。這點毫無置疑。但是父母的愛,我們也要靈活對待。哪些行為是真正明智之舉,那我們接受,如果是糊塗或者不合適之舉,那就在不傷父母前提下,堅持自我,但是注意分寸把握。

2.如果是愛人,以愛之名,這個就另有他說。那隻能說明這個人是個自私的人,不會站在對方的角度為對方考慮問題。因為他一切的出發點,都是他自己。再往深了說,就是他最愛他自己,他自己就是一切的中心。其他的一切是附屬品。所謂的愛,那也就只是一種表面膚淺的東西而已。

3.愛也分膚淺的愛,和深層次的愛。很多人自認為的愛,其實都很膚淺。甚至很多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才是真正的愛。呵呵。

4.希望我們首先應該弄明白真正的愛之後,再分析其他,這樣就會清晰很多。很多事情也就不攻自破。

5.愛這個字,不是由任何人說愛,就是愛的。愛這個字,就像一個真理一樣,是不會因為任何人而改變的。只是很多人自己心裡沒有標準和認識清楚,才會被別人的嘴裡的解釋或者假象所誤導。

真正的愛,一定是會讓對方感到幸福的,健康的。身心愉悅的。否則,可以好好想想這個人的愛,到底是真愛或者假愛了。當然,父母除外。因為,父母的愛永遠是真。只是可能方式不對而已。應該分辨的是男女之間的愛。

話又說回來,一個自私的人,人品不咋樣的人,他可能對別人的感情,有幾分的真心?呵呵!只怕是自己利益出發的交換吧。呵。

你品,你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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