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嚴格落實疫情防治人員人事薪酬及相關待遇

最新!嚴格落實疫情防治人員人事薪酬及相關待遇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 號)、《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具體措施的通知》(遼新 疫防指明電〔2020〕17 號)和《關於切實做好一線醫務人員及其家屬保障工作的通知》(遼新疫防指〔2020〕20 號)精神, 進一步加強我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線醫務人員保護關心愛護工作,確保相關政策落到實處,結合我市實際,鞍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020年4月29日發佈《關於切實做好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 保護關心愛護工作的通知》。

落實疫情防治人員人事薪酬及相關待遇

嚴格按照《關於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具體措施的通知》(遼新疫防指明電〔2020〕17 號)中明確的發放範圍、發放天數和發放標準,向參與疫情防治的醫務人員發放臨時性工作補助、核增醫療衛生機構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落實衛生防疫津貼政策,確保各項補助、津貼應發盡發、及時發放。相關待遇要向一線醫務人員特別是救治重症患者的醫務人員傾斜。

發放範圍

:一線醫務人員是指疫情防控期間按照政府統一部署、衛生健康部門調派或醫療衛生機構要求,直接參與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線工作,且與確診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觸的接診、篩查、檢查、檢測、轉運、治療、護理、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及直接進行病例標本採集、病原檢測、 病理檢查、病理解剖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一線醫務人員以實際參加現場調查處置、患者救治等工作情況為準,不受編制、身份等限制。臨時性工作補助、一次性慰問補助、 衛生防疫津貼等要及時發放,要向一線醫務人員特別是救治 重症患者的醫務人員傾斜,不得按行政級別確定發放標準。 一線醫務人員身份及工作量核定由衛生健康部門負責。

發放天數:一線醫務人員領取臨時性工作補助的天數, 按其直接接觸確診或疑似病例、標本(含屍體解剖)的天數計算。對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區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按實際工作天數的 1.5 倍計算應發工作天數。對在集中隔離觀察點工作的一線醫務人員,按發現確診病例的當日計算工作天數。

發放標準:執行一檔標準的一線醫務人員,包括在衛生健康部門確定的定點醫院、方艙醫院的隔離區或其他收治確診病例的醫療衛生機構的隔離區直接參與患者救治的醫務人 員,直接進行病例標本採集、病原檢測和病理檢查的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及在湖北省內發熱門診工作的一線醫務人 員,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補助。其他一線醫務人員執行二檔標準,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補助。疫情防控期間, 將我省援鄂醫療隊一線醫務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標準提高1倍,按照馳援天數增發績效工資每人每天400元,援鄂醫療隊其他工作人員比照同等標準予以補助。省內一線醫務人員按照實際工作天數增發績效工資每人每天400元。所需經費由中央和省財政全額補助。 及時核增醫療衛生機構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將我市援鄂醫務人員在援鄂期間的薪酬水平提高2倍,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全額補助。及時發放衛生防疫津貼,衛生防疫津貼執行標準和發放辦法,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衛生防疫津貼標準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3 號)執行,衛生防疫津貼執行範圍在疫情防控期間擴大到全體一線醫務人員,在疫情結束後恢復至國家規定範圍,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全額補助。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按照政府 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對馳援湖北、大連、錦州等地的合同制醫務人員,全部落實事業編制身份。對投身一線表現突出的醫務、科研專業技術人員,在同等條件下,用人單位要優先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對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和省級以上部門表彰獎勵的專業技術人員,本單位沒有對應空缺崗位的,可先行聘用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待崗位空缺時,優先納入崗位管理,優先向上級有關部門推薦到境內外高水平機構進行學術研修,鼓勵開展疫情相關科研攻關,並在科研課題立項上予以傾斜。

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執行一線醫務人員子女申請就讀公辦幼兒園或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相關政策;對申請就讀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師學院、技工學校)的,依據考生意願直接錄取,符合條件的醫務人員子女可享受一次;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臺針對醫務人員,特別是馳援湖北、大 連、錦州等地醫務人員的旅遊優惠舉措;通訊公司為一線醫務人員,特別是馳援湖北、大連、錦州等地醫務人員落實通訊相關政策。

加大對疫情防治人員提拔使用力度

進一步貫徹《關於在落實中央決策部署中考核識別和選拔任用幹部的若干規定》,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組成調研考察組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線、抗擊疫情主戰場,近距離考察識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防控疫情鬥爭中的實際表現、具 體事例,及時發現和使用一批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挺身而出、 衝鋒在前、實績突出、表現優秀、群眾公認的黨員幹部和醫 務人員。根據醫療機構崗位設置實際情況,在規定允許範圍內,適當調劑幹部職數,用於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優異的 幹部職工、醫務人員的提拔使用。

做好工傷認定和待遇保障工作

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過程中醫務人員工傷認定有關政策,做好醫務人員疫情防控工傷保障工作,開通工傷認定綠色通道。對一線醫務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的, 要及時進行工傷認定,確保其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此外,實施職稱評聘傾斜措施;落實一線醫務人員生活保障;加強醫務人員個人防護;確保輪換休整到位;及時做好心理調適疏導;切實落實有困難家庭的照顧幫扶;創造更加安全的執業環境;開展先進典型宣傳與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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