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宿舍、旅館、公寓、商場、娛樂等場所,能否共用疏散樓梯

作者:石崢嶸,中國消防資源網創始人,從業消防20多年,曾參與近千項目的設計施工,解答各類消防疑問數萬條,極為資深的實踐經驗,結合深厚的理論基礎,彙集金典,奉獻大家!

石崢嶸:辦公、宿舍、旅館、公寓、商場、娛樂等場所,能否共用疏散樓梯的問題,一直爭議較多,本文供探討!

一、辦公建築和所屬的倒班宿舍,可以共用疏散樓梯間,但疏散樓梯間的形式應按宿舍建築來定性。

二、辦公建築不應與同一樓內對外的商場、營業廳、娛樂、餐飲等人員密集場所共用疏散樓梯和疏散出入口(僅供場所自用的辦公室除外)。(5.0.3)

注:有觀點認為,宿舍、旅館等屬於人員密集場所,因此也不能與辦公建築共用疏散樓梯,但實際應用中,這些場所共用疏散樓梯的情況比較普遍,比如公寓建築,同時可能有旅館、宿舍、辦公等綜合功能,通常共用疏散樓梯。

三、宿舍建築內的宿舍功能區與其他非宿舍功能部分合建時,安全出口和疏散樓梯宜各自獨立設置,並應採用防火牆及耐火極限不小於2.0h的樓板進行防火分隔。(5.2.2)

辦公、宿舍、旅館、公寓、商場、娛樂等場所,能否共用疏散樓梯


四、宿舍建築的火災風險與辦公建築類似(甚至更高),且有常住人員,因此不應與同一樓內對外的商場、營業廳、娛樂、餐飲等人員密集場所共用疏散樓梯和疏散出入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