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明年施行!微商和代購真的要“涼涼”了嗎?

河南商報記者楊益瑩/文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子商務法》)正式通過,並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電子商務法》明年施行!微商和代購真的要“涼涼”了嗎?

《電子商務法》是我電商領域的首部綜合性法律,它的頒佈將如何影響你我的"剁手"日常?此法規施行以後,微商和代購真的要"涼涼"了嗎?河南商報記者為您帶來答案。

【解讀】關於《電子商務法》,這些點你要知道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子商務法》),並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電子商務法》是我電商領域的首部綜合性法律,這部法律保障了電商三方主體的合法權益,加重電商經營者,特別是第三方平臺的責任義務,加強對電子商務消費者的保護力度。

重點一:代購、微商、直播博主…都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

《電子商務法》對電子商務經營者進行了解釋: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也就是說淘寶、京東、小紅書、朋友圈的代購、微商、網絡直播平臺的博主,都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都要遵守此項法規。

《電子商務法》明年施行!微商和代購真的要“涼涼”了嗎?

重點二:電商平臺、代購、微商都要納稅

過去的代購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過熟人介紹,進行私下的交易,不需要營業執照,更不用交稅。以後,這一情況即將改變,《電子商務法》第十一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重點三:賣家不能刷好評、刪差評

大家在網上買東西時,經常會遇到很多刷好評的賣家,干擾買家對商品的判斷。以後,這種行為將不被允許。

《電子商務法》第十七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此外,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不得刪除消費者對其平臺內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的評價。如有以上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重點四:電商"大數據殺熟",最高罰款50萬

不少消費者在網購時,會遇到一種困擾:當你搜索過或購買過某項產品以後,電商平臺會不停的給你推送相關產品的信息,讓人不勝其煩,也就是俗稱的"大數據殺熟"。

《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根據消費者的興趣愛好、消費習慣等特徵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搜索結果的,應當同時向該消費者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尊重和平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違反規定者,情節嚴重的,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重點五:共享單車押金須及時退還消費者

共享單車已經成為越來越多人日常生活中的常用交通工具,不過,共享單車也多次被媒體曝光,曾出現過無法退押金的問題。

《電子商務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違反規定者,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以上五十萬以下罰款。

【講述】代購稱賺的是匯率差額,《電子商務法》施行後將放棄代購

《電子商務法》內容一經公佈,就引起了大家的熱議,不少人認為這個法律的施行會使代購和微商徹底"涼涼",真的是這樣的嗎?

河南商報記者採訪了一位定居香港的兼職代購小敏,小敏是2017年開始做代購的,因為定居香港,有先天的優勢,就順勢做起了代購。

說起代購,大家都知道澳洲的保健品,韓國的化妝品,日本的化妝品、馬桶蓋,香港的護膚品都是很受歡迎的代購項目。小敏在朋友圈代購的比較多的就是高端護膚品和奢飾品,她的客戶有上千人,主要是通過朋友圈銷售,其中70%的顧客都是女性。

小敏說,代購賺的主要是匯率差額,比如某品牌的眼霜,內地售價為人民幣1500元,香港售價為港幣1040元,小敏是按1040元人民幣的價格銷售的,匯率差額為130元。小敏說,"代購的利潤還算可觀,賺的錢相當於我正常工資的三分之一。"

除了代購的收益之外,經常代購大量的化妝品還讓小敏擁有了各大品牌的VIP會員,可以以折扣價拿到當季新品。

《電子商務法》施行以後,小敏還會繼續從事代購行業嗎?小敏說,"代購賺的就是跑腿費和匯率差額,掙得是辛苦錢,開始收稅的話,利潤空間就會變得很小,以後就不會再做了。"

不過,小敏認為,自己是做的兼職代購,《電子商務法》的施行其實對自己影響並不大。"一些做專職代購的人有好幾個微信號,擁有上萬的客戶,開的有淘寶店鋪,銷量很高,應該對他們影響會更大些吧。"

【聲音】有人覺得代購行業應該治理,有人認為存在即合理

《電子商務法》的施行,影響最大的其實是消費者,消費者對此又有什麼看法呢?

35歲的廣告行業從業者張先生說,"我覺得代購、微商是該好好整治下了,不僅假貨猖獗,還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另外,商家不能刷好評這一項規定我覺得特別好,昨天在淘寶上買個裝修工具,一看評論,幾十頁都是刷好評的,根本沒有任何參考價值。"

《電子商務法》明年施行!微商和代購真的要“涼涼”了嗎?

資料圖

不過,也有消費者持不一樣的觀點。26歲的保險行業從業者王女士說,"我覺得代購挺好的,同樣一款口紅,國內專櫃賣300多,代購只要200多。如果是買成套的護膚品,省的錢就更多了。如果以後沒了代購,生活成本可是要增加不少。"

30歲的金融行業從業者李先生說,"大家之所以喜歡代購買東西是因為國內的一些產品質量不過關,如果國產有足夠好的品質,代購這個行業就會自然消失了。"(河南商報實習編輯 熊子文 編輯 華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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