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依法加强耕地保护​

今年以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沈阳市检察机关“4+1+5”的检察公益诉讼十大重点领域,结合开发区地域特点,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入手,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开发区检察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54件,发出检察建议44份,立案数位居沈阳市第二名,持续扎实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依法加强耕地保护​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依法加强耕地保护​

近日,开发区检察院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刑事被告人吴某某向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被告人因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善自占用沈阳经济开发区四方台镇一块耕地,并取土售卖非法获利三万余元,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同时,由于该案被告人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致使耕地丧失了种植功能,损害了当地生态环境,致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受损。为了预防和治理耕地环境污染,严格保护国家耕地,确保土地得以永续和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程序,开发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对该案的被告人吴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吴某某对受损的5.01亩耕地承担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或由被告人承担不能恢复原状的民事赔偿责任。该案目前,正在等待区法院作出进一步的裁判。

积极开展公益诉讼 依法加强耕地保护​

开发区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沈阳经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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