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區公共自行車系統站點設置要遵循“三原則、兩規範、三同步”

4月16日,市政府新聞辦在東方大酒店召開新聞發佈會,就《濰坊市市區公共自行車系統管理辦法》進行解讀。

《濰坊市市區公共自行車系統管理辦法》包括總則、規劃建設、運營管理、法律責任、附則五章,共二十八條。《辦法》確定,公共自行車系統發展遵循政府主導、科學規劃、市場運作、便民惠民的原則。《辦法》指明瞭公共自行車系統的發展方向:運用先進科學技術手段,提高公共自行車系統運行效率和管理水平,促進與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辦法》明確了公共自行車站點設置的“三原則、兩規範、三同步”。“三原則”即站點設置應遵循適應城市發展需要、方便公眾使用、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的原則。“兩規範”即所有站點都應當配置相應的自行車鎖止裝置、自助查詢服務終端系統等配套管理服務設施,統一標誌標識;保證道路暢通,不得佔用消防車通道、盲道,不得佔壓井蓋。“三同步”即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和大型公共建築,建設單位應當配套建設相應的公共自行車站點場地,並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辦法》確定了公共自行車運營管理模式。

運營服務單位通過政府採購方式確定,履行日常巡查、系統維護、客戶服務、車輛調度、設備維修、設施保潔等運營管理義務。公共自行車系統實行24小時運營服務,租用公共自行車兩小時內免費、超時低價收費。《辦法》規定,租用公共自行車實行實名制並簽訂租賃協議,租用人應當具有熟練的自行車騎行能力和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以確保騎行安全。同時,明確規定禁止實施影響公共自行車站點設施容貌和環境衛生的行為,禁止破壞、盜竊公共自行車站點設施,引導公眾文明使用公共自行車、自覺愛護站點設施。《辦法》還對各類惡意破壞和影響市區公共自行車系統正常運營活動的相關行為設定了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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