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男子意外去世,親人放棄繼承遺產……39個債主怎麼辦?

欠債人突然死亡,使得債權人方寸大亂,狀告欠債人家屬要求償債本息,卻得到放棄遺產繼承的回應。日前,浙江慈溪法院處理了這樣一起棘手的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執行案件。

【以案普法】男子意外去世,親人放棄繼承遺產……39個債主怎麼辦?


欠債人意外去世,逝者家屬被訴

  去年初,浙江寧波慈溪逍林鎮的胡家源(化名)分三次向勝山鎮的隋勇(化名)借款41萬元,約定年底還清,其中後兩筆還約定了1%的月利息。天有不測風雲,不久後的4月,胡家源因溺水意外身亡,這一消息讓手握41萬元借條、還未收回分毫本息的隋勇著了慌。

  同年8月,隋勇將胡家源的妻兒父母訴向法院,要求四位至親替逝者還本付息。可是,四被告在開庭時當庭聲明放棄對胡家源遺產的繼承。這也就意味著,他們無意承擔逝者生前的未償之債。

  法院在審理後確認胡家源生前與隋勇的民間借貸關係成立且有效,但鑑於作為逝者胡家源的第一順位繼承人的四被告已明確表示放棄對逝者遺產的繼承,故認為四人可不負償還責任。

  欠債人“沒了”,家屬不認賬,就意味著“人死債消”了?並不是。

  法院同時也明確了四被告作為胡家源親屬,仍附有對胡家源遺產管理保護之義務,不得以自身故意或過失行為導致遺產減值、毀損、滅失,判決隋勇有權要求在胡家源遺產範圍內清償本案債務。

執行法官借力“網格法官”,

現有和潛在矛盾一齊解決

  執行過程中,經網上財產查控,承辦該案的執行法官未發現被執行人胡家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因胡家源已死亡,其繼承人均表示放棄繼承,若確無可供執行財產,本案恐將面臨終結執行。

  此時,據申請人隋勇反映,胡家源名下尚有一間未辦理產權登記、農村集體土地性質的店面房。得此消息,執行法官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查封。但因農村集體土地性質房地產難以處置,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被執行人胡家源生前所在的逍林鎮某村是執行局馬法官的“網格”。經馬法官瞭解得知,胡家源生前尚有大量欠款未還清,存在系列訴訟的可能性。今年1月,又有兩件胡家源的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案件進入執行。避免大批量類案增加執行矛盾,成了當務之急。

  為妥善解決此案,今年4月,該案承辦法官協同熟悉該“網格”的馬法官一起來到上述村村委會,協商對接胡家源在該村的店面房的處置工作。在張貼債權申報公告尋找其他債權人的同時,與胡家源家屬積極協商。家屬也希望這場債務糾紛儘早解決,表示願意配合法院將登記在胡家源之子名下的車輛變賣,扣除抵押款項後用於償還債務。

  經過一系列繁瑣又細緻的工作,在法院及村委會的協同努力下,最終促成了胡家源家屬與包括隋勇在內的39名債權人簽訂債權清償方案,將一批數量可觀的矛盾糾紛在訴前化解。


來源:寧波日報、杭州交通918、中國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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