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與人有染,合謀殺害丈夫,卻被人一眼看破!

唐太宗貞觀年間,衡州板橋店主張迪的妻子回孃家探親時,有衛三、楊真等三人到店投宿。

夜裡,有人持衛三的刀殺了店主張迪,然後再把兇刀放回刀鞘,衛三等人毫不知情,五更天就出發上路了。

到天色大亮時,只見一群人前來追捕楊真等人,眾人檢視衛三的刀,見刀上血跡斑斑,就將他三人逮捕並嚴刑拷問,楊真等人在嚴刑逼供下,只得自承有罪。

朝廷見了報告,覺得疑點甚多,就派御史蔣恆重新審案。蔣恆下令要那天由客店出發追捕兇手十五歲以上的人,及附近鄰人全部到衙說明案情。

妻子與人有染,合謀殺害丈夫,卻被人一眼看破!

等人員到衙後,又藉口人數不足,要他們暫且先回去,只單獨留下一名已八十多歲的老婦問話,一直到晚上,才讓老婦離開府衙。

這時蔣恆要典獄長暗中派密探監視,並且說:“老婆婆步出衙門後,一定有人上前跟老婆婆說話,這時一定要牢記對方的長相。

”果然有人上前詢問老婆婆:“御史大人都問了你些什麼?”一連三天,都是同一人。於是蔣恆下令逮捕此人,經偵訊,原來這人與張迪的妻子有染,所以共同商議謀害丈夫張迪,再嫁禍衛三等人。

破案後,蔣恆向太宗覆命,太宗賜帛二百匹,並任命蔣恆為侍御史。

這個案子,犯人都已經招供,當官員將報告呈現給朝廷之後,朝廷應該批覆,因為上面的官員對這個案件的細節並不是很瞭解,如果是這樣那麼這個世界上又多了一樁冤案。

妻子與人有染,合謀殺害丈夫,卻被人一眼看破!

那麼朝廷的人是如何看出這裡面有問題的呢?疑點又在哪裡?

首先,如果是衛三他們殺人,那麼殺人動機是什麼?他們三人與客店老闆本不相識,不會有仇怨,即使是當天發生口角,因此結仇也達不到非得殺人的地步,另外如果真的發生口角,那麼他們幾個一定會換地方住,又不是隻有一家客店。

那麼,會不會是圖財呢?那麼髒物在哪裡?總該發現一大筆錢吧!另外即使圖財也不一定會殺人吧。

其次,如果衛三他們殺人,那麼他為什麼要用自己的刀,不去找別的兇器將線索引導別人什麼上呢?即使用自己的刀,那麼他為什麼不將這把刀處理掉呢?這才是人的正常反應吧!

最後,這也是最重要的疑點,他們殺人之後為什麼不逃跑呢?他們只是路過本地,沒有人認識他們,殺人之後逃走,再想抓到他們談何容易,他們怎麼會傻到第二天早上走,還不快跑,讓官差給追上了,這不合邏輯。

應該就是上面幾點吧,所以朝廷的人才會覺得此案有問題,並讓蔣恆去調查,讓這個世界上少了一樁冤案,這就是推理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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