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很多嚴重的疾病,可能需要換器官才能拯救生命,但器官的數量是有限的,如果想要拯救更多的病患,就需要更多的人捐獻器官才能實現。
但捐獻器官這個事情,有時候輪不到自己做主,比如當事人突然發生了生命健康方面的意外,被診斷為腦死亡,如果想要讓當事人捐獻器官,就得得到家屬的同意。
可能不能得到家屬的同意,這就不好說了,畢竟到目前為止,並不是每一箇中國人都對捐獻器官有一個很強烈的意識,所以我們可能會看到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去對一些救不過來的病患的家屬,進行器官的勸捐。
所謂的勸捐,就是勸人捐獻器官,勸家屬同意讓當事人捐獻器官,這是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做的事情,連他們自己都說,他們開口說的話,通常不會被接受,對當事人以及家屬來說,甚至有一種不道德的感覺。
可是為了全中國千千萬萬需要移植器官的病患,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不得不這麼做。在某天的《傳奇故事》裡,就報道著這個話題,一位劉姓先生的妻子,因為摔倒導致顱內出血,醫生給開顱了也救不回來。
紅十字會的何女士得知了這個消息,就找到劉先生,勸導劉先生捐出妻子身上的部分器官。
由於劉先生是農村人,對器官捐獻這方面不是很瞭解,當時的喪妻之痛讓他無法接受何女士的提議。
但劉先生其實也是一名塵肺病患者,已經到了必須進行肺移植才能活命的地步,所以劉先生從一開始的不接受,到後來慢慢明白到人們願意捐獻器官的意義所在,就同意了捐出妻子身上的部分器官。
再後來,何女士又瞭解到有位16歲的少年被診斷為腦死亡,就找到少年的父母,勸導對方捐獻部分器官。其實腦死亡的人,基本上就是已經死了,沒辦法救回來。
經歷喪子之痛的中年父母一開始也是不能接受,為什麼孩子才被診斷為腦死亡不久,就有人找上門要勸他們捐獻器官,太殘忍。
但何女士並不著急,多天來都跟中年父母講述捐獻器官的意義所在,慢慢地,孩子的父親就有所動容,也意識到這是一件特別正能量的事情,值得去做。
最後兩夫妻在器官捐獻的同意書上籤了字,捐出孩子的部分器官。而這個少年的器官,最後是拯救了7個病患,其中一個病患就是前面說的患有塵肺病的劉先生。
看到孩子的器官一下子拯救了這麼多人,相當於自己的孩子換了一種方式,在各個角落繼續活下去,中年父母慢慢釋懷和認可了器官捐獻的行為。
從那以後,這些被救助的病患,都加入了器官勸捐行列中,用自己的親身經歷,來勸導條件符合的人捐出器官,用以拯救更多有需要的人。
因此,這種對別人進行器官勸捐的行為,看似很殘忍,甚至對當事人很不道德,用通俗的話語說,就是人家一死,你就惦記著人家的器官,給人感覺很不好。
但實際上他們並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我們這個社會上千千萬萬需要被救助的人。如果沒有人願意捐獻器官,當我們自己或我們的家人,需要做器官移植的時候,又該怎麼找到活路呢?
這就是器官捐獻最大的意義所在,讓當事人死得其所,重於泰山,星光閃耀。
各位,你們怎麼看待捐獻器官這個事情呢?
換做你們,被人勸捐器官,你們會答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