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起,定安车管所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网络、现场学习业务的公告

广大驾驶人、驾校学员朋友:

  当前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为助力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根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有序恢复我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网络、现场学习的通知》(琼公交警〔2020〕74号),交警大队决定从2020年4月7日起在全县有序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网络、现场学习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业务内容

  1、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2、“两个教育”:驾驶人违法记满分教育和驾驶人审验教育。

  二、恢复业务时间

  从2020年4月7日起开始恢复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从4月10日起开始启动两个教育互联网平台学习。

  三、实施办法

  (一)机动车驾驶人考试

  1、恢复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网上预约及考试,在疫情防控期间,网上预约指标在原正常情况下有适当降低,具体数量和时间可网上查看。

  2、妥善处理好遗留考试问题。对原考试预约成功但因疫情防控而没有参加科目三考试的申请人,将优先安排科目三考试。

  (二)“两个教育”

  1、为方便广大驾驶人和缓解现场学习压力,“两个教育”将采取网上和现场学习两种方式相结合进行。

  2、疫情防控前已参加学习且未完成学习的驾驶人将由车管所“两个教育”受理窗口人员电话通知优先安排学习。两个教育管理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公交管【2018】450号)进行管理。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现场学习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在窗口预约或网上预约。

  3、属互联网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在网上PC电脑端(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i.122.gov.cn/)、手机“交管12123”APP)自行申请、选择是否采取网上学习或现场学习。

  4、满分教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网上学习,必须进行现场学习:

  (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

  (2)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

  (3)除本周期外,最近连续2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

  5、审验教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网上学习,必须进行现场学习:

  (1)校车驾驶人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2)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为了严格落实好疫情期间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所有考生及驾驶员:

  1、要服从交警大队车管所对学习考试的安排,服从现场民警及工作人员的指挥。

  2、要自觉接受各考场、学习室的体温检测,自带一次性手套。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现场学习,除需要进行人脸识别和考试过程抓拍的环节之外,其他过程要佩带口罩。

  3、要自觉遵守考场、教室秩序,严禁乱扔纸巾、口罩或其他垃圾,保持好人员之间安全距离,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特此通告

  

定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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