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後竟睡著 被拖行百餘米


本報訊 雷某某醉酒駕駛摩托車撞到護欄上,倒地後竟然睡著了,後被鄧某某駕駛的小轎車拖行上百米,造成重傷。近日,延平區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對鄧某某依法提起公訴。雷某某也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

2019年4月9日凌晨,鄧某某駕駛小轎車載著朋友途經江濱中路小水門路口路段時,因超速行駛未注意觀察路面情況,將醉酒睡在馬路中央的雷某某拖行了161.6米。雷某某在事故中被小轎車底盤碰撞、拖拽並與地面摩擦,形成了損傷中失血性休克等二處重傷及多處輕傷。

事故發生後,雷某某被120醫務人員送往南平市人民醫院救治。被告人鄧某某當場棄車離開事故現場,經公安機關多次電話聯繫,當日8時57分到延平交警大隊投案。

經道路交通事故認定,鄧某某造成雷某某受傷、轎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承擔本事故的主要責任,雷某某承擔本事故的次要責任。雷某某的血液乙醇含量檢測為121.7mg/100ml,雷某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兩個月十五天,緩刑四個月。

(黃煒莉 徐陸鋒 陳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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