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山交警查獲酒駕】

2020年4月26日晚9時許,蓮花山交警大隊一中隊民警馬昕、於強在轄區蔣家廣場處對吉林~長春方向過往車輛排查酒駕時查獲一起飲酒駕駛的違法行為,駕駛員起初狡辯稱道自己剛才喝了一瓶“營養快線”並沒有喝酒,隨後民警立即對該駕駛人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45mg/100ml,

【蓮花山交警查獲酒駕】


【蓮花山交警查獲酒駕】

在證據面前駕駛人對飲酒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蓮花山交警查獲酒駕】


【蓮花山交警查獲酒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民警依法對該駕駛人進行2000元罰款記6分的處罰,並處駕駛證暫扣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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