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外留學的反思

近來,一些到國外留學的人員,不斷有出格或辱國的言行,確實引起了國人的憤怒。

清華大學碩士畢業的高杏欣(其父,高德林,原黑龍江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後被免職),公派到美國斯坦福大學讀博士,期間,破解我國北斗二代信道編碼,拱手送給美國,這簡直就是間諜叛國行為。

南開大學畢業的趙潘書,公派留學康奈爾大學讀研讀博,後自動放棄中國國籍,要用漢語母語為美軍服務。想當第2個抗美援朝期間的美軍呂超然。

金刻羽(其父,亞投行行長金立群), 從高中到大學取得博士均在美國完成,後任英國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副教授。卻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間大言不慚地說出,讓中國立即虔誠、誠懇地無條件支援美國,並承擔一部分美國病患的醫療費用。我在懷疑他究竟是不是中國人, 她的言行之間怎麼處處透露著服務西方、心繫西方國家的味道。

許可馨,中國藥科大學畢業後到美國留學,在防控新冠肺炎期間,抹黑中國,辱罵國人,併發誓,再也不回中國。完全一派三觀不正、崇洋媚外、外國月亮比中國圓的辱國言行。

我們從這幾位留學生的言行中,他們從來沒有想過感恩祖國、報效祖國。有的只是如何獲取更多自身利益,有的只是如何能為外國更好地服務,從而不惜抹黑損害生他養他育他的祖國的名譽和利益。

從這裡我們得到一些啟示:

①我們國家從小學到大學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嚴重短缺,中國歷史,愛國情操沒有真正潛移默化到學生的思想中。所以我們國家的高考、研考、畢業考以及公考,必須加上政治歷史的現實理解,並且佔據相當的分值比例。從而矯正以往20多年不重視思想政治教育的錯誤。

②當我們國家向外派出留學生的時候,需要簽訂一份協議(加上擔保),如,學成後5年內不歸國工作者,需補齊義務教育階段的全部教育經費和非義務教育階段國家所付出的部分教學經費。若5年後歸國了,那麼再工作滿5年,可將歸還的教育費用返還本人。這樣做,既可以激發留學人員的愛國意識,也可以減少我們國家的一些人才或經濟損失。

③國家立法限制14週歲(愛國意識,自理能力各方面考慮)以下兒童單獨出國留學,除非特批。

④對於一些公派出國留學不歸,並且辱國叛國者要有相應的可行法律進行嚴厲懲罰。褒獎愛國,嚴懲叛國,以儆效尤。

對國外留學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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