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律師|將公司的商業機會轉給另一公司是否違法?贈品不能維修這一解釋合法嗎?

編者按

為了幫助市民答疑解惑、消費維權,滿足公眾的法律服務需求,搭建更便捷的法律服務平臺,“上海法治聲音”集合後臺眾多的律師和律所,推出“我要問律師”欄目。在這裡, 只要你有問題,“上海法治聲音”將推薦專業律師免費解答。問答內容還將同步在“百度新聞上海頻道”、“上海手機報”。

聯繫我們:可在“上海法治聲音”微信上留言,可撥打電話021-63225642,或發送郵箱[email protected]有問必答。

問律師|將公司的商業機會轉給另一公司是否違法?贈品不能維修這一解釋合法嗎?

我和兩個朋友一起合開了一家公司,三個人在公司章程里約定出資期限是到去年12月底全部出資完畢,我和其中一個朋友都完成全部出資了,但是另一個朋友遲遲沒有出資到位。想問,這種情況下,除了要求這個人繼續向公司出資之外,是否可以要求他向我們承擔違約責任?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您作為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有權主張要求該未按期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向您承擔違約責任。

我去年12月買了一個電冰箱,商家附送了我一個烤箱。最近我剛開始使用烤箱,過程中,發現烤箱有質量問題,我送去商家維修,商家告訴我說贈品不維修的。想問,商家的這種解釋是否合法,贈品就不能要求維修了?

根據《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經營者以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為條件,以獎勵、贈與等促銷形式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免除經營者對該獎品、贈品或者獎勵、贈與的服務所承擔的退貨、更換、重作、修理以及其他責任。

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商家對於贈品仍應承擔修理、更換的法律責任。

我是一家公司的董事,如果我將公司的商業機會轉給我另外一個朋友的公司,這種行為是否違法?

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挪用公司資金;(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六) 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如您實施相關行為的,則違反了對公司的忠實義務,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我姑媽膝下沒有子女,現在準備把她名下的房子送給我一個人。想問,因為我現在是已婚狀態,姑媽送我的房子是否屬於我和老婆的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故,就您所述的情形而言,如您姑媽在贈與合同中確認該房產只歸您個人的,則該房產屬於您的個人財產,而不屬於您與妻子的夫妻共同財產。

我們公司打算做公益廣告,並通過公益廣告宣傳企業形象,但是聽說有特別要求,否則會被視為商業廣告。想問,具體要求是什麼?

根據《公益廣告促進和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的規定,企業出資設計、製作、發佈或者冠名的公益廣告,可以標註企業名稱和商標標識,但應當符合以下要求:(一)不得標註商品或者服務的名稱以及其他與宣傳、推銷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內容,包括單位地址、網址、電話號碼、其他聯繫方式等;(二)平面作品標註企業名稱和商標標識的面積不得超過廣告面積的1/5;(三)音頻、視頻作品顯示企業名稱和商標標識的時間不得超過5秒或者總時長的1/5,使用標版形式標註企業名稱和商標標識的時間不得超過3秒或者總時長的1/5;(四)公益廣告畫面中出現的企業名稱或者商標標識不得使社會公眾在視覺程度上降低對公益廣告內容的感受和認知;(五)不得以公益廣告名義變相設計、製作、發佈商業廣告。違反前款規定的,視為商業廣告。

本期在線解答律師:金瑋律師

上海翰鴻律師事務所

問律師|將公司的商業機會轉給另一公司是否違法?贈品不能維修這一解釋合法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