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制度之我见—放活与管控的“平衡点”

林木采伐制度之我见—放活与管控的“平衡点”


文〡天行健


林木采伐制度之我见—放活与管控的“平衡点”


林木采伐许可和限额制度实行几十年了,在计划经济时代,为国家统筹调配木材资源,保障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的巨大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限额制度显露出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民众对采伐许可和限额制度改革期盼已久,文章就采伐制度谈下个人的看法,不足之处,敬请谅解指正:


一、林木种植收益周期。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社会造林的积极性普遍不高。投入巨资造林,十年后收益不确定。还不如现在买房子(或投资其他产业),收益看得见,摸得着。林木成才普遍需要10年以上的时间才能看到收益。



二、林木种植的人员状况。现在农村年轻人外出打工,80后不在家种田,更不会想着种树。在村居社区生活,愿意种树的普遍年龄偏大,能等几个树的生长周期?人一辈子又等几个树的生长周期?愿意种树的人越来越少,城镇化越来越好,如无优厚的鼓励政策的,甚至出现无人种树的局面。



三、林木采伐的流程。“种树容易伐树难”已成社会共识。为了一个采伐许可证,盖章、公示、调查、审批,时间成本高,如果限额不足,等待下一年度的限额,在“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今天,此政策严重与市场脱节,致使群众收益无法保障。


林木采伐制度之我见—放活与管控的“平衡点”



四、林木采伐政策实行年限。采伐许可和限额政策施行几十年了,当前的经济社会结构、人口素质、生活观念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如同我们看到的计划生育政策一样,放开二孩政策想要人口有个长远的增长已经不现实,经济社会环境、人们生育观念、社会结构已经根本变化。就算现在国家鼓励生育,响应生育者寥寥。



唯有改革采伐制度和限额制度,才能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良性循环。放开除公益林外的林木采伐政策,可以预见会有2-3年的采伐高峰,这是限额放开后的补偿性采伐,但过后就会趋于平稳甚至下降。


林木采伐制度之我见—放活与管控的“平衡点”


为了稳妥推进林木采伐制度改革,回应社会期待、保护群众利益,我们可以在放活和管控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1. 短期来看,结合“放管服”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用备案制或告知承诺制取代商品林采伐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伐后更新,森林资源总量不减少,试行2-3年。试行期满后,根据效果评估情况调整政策。



2. 长期来看,取消商品林采伐许可证和限额制度。由于投资周期长,对公益林和商品林种植实行差别化的补贴政策。借鉴现在的农业补贴政策,达到一定面积(或株数)的商品林给与国家补贴,让林农和林业经营者种树有补贴,伐树有收益,营林造林的积极性才会越来越高,森林资源才会越来越多,既让群众满意,又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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