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這些行為將被處罰

關於開展淨化道路交通環境,全力消除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活動的通告

為了進一步遏制各類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全力淨化轄區道路交通環境,極大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實現“降事故、保暢通、保安全”的總目標,結合入夏以來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經研究決定從2019年6月10日起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淨化道路交通環境,全力消除安全隱患的整治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摩托車(包括電動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對違反此項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山西省實施辦法》第七十三條第四項之規定處以罰款50元,記2分;對違反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山西省實施辦法》第六十八條第五項之規定處以罰款20元。

注意了!這些行為將被處罰

二、嚴禁規定時間(6:30-21:00)內在有施劃實線的公交車專用道路段通行。對違反此項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山西省實施辦法》第七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處以罰款100元。

注意了!這些行為將被處罰

三、禁止行人在道路上使用各類旱冰鞋、滑板車、平衡車等滑行工具。對違反此項規定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之規定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對屢教不改的予以扣留。

注意了!這些行為將被處罰

四、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影響安全駕駛的;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第二項、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分別處以罰款200元、500元。

注意了!這些行為將被處罰

以上內容6月10日至6月15日為宣傳教育階段,6月16日起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罰。

特此通告

呂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

二O一九年六月六日

注意了!這些行為將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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