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多次賠付,真的有必要嗎?

今天先聊聊重疾險怎麼買,然後再看多次賠付是不是噱頭…

中產和無產之間,小康和貧窮之間,可能只隔一次重疾。據衛生部數據,人的一生中患癌概率為36%,而患重疾的概率為72%。大病如同懸在每一個家庭頭上的劍,隨時準備開啟一場金錢與命運的廝殺。

重疾險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了,購買時注意以下幾點:


01定期or終身,保額為先

投保前先考慮自己需要多少保額,一般建議設定在年收入的3-5倍,這樣才能覆蓋生病後帶來的收入損失、康復費用和基本家庭生活保障。保額不夠,杯水車薪,重疾險沒有發揮到真正的作用;如果條件允許,建議優先終身,畢竟年齡越大,得重疾概率越高,越需要保障。


02是否要身故責任,看錢包需求

人固有一死,如果不差錢又想要足夠保障,可以考慮帶身故責任的返還型保險,有病賠錢,無病返本;如果預算有限,直接消費型重疾,保費低,槓桿率更高,不易受通貨膨脹的影響。標準普爾家庭配置方案中一般家庭保費支出不超過家庭年收入的20%為合理。


03標體or非標體,是否有疾病住院史

標準體,簡稱“標體”,人身保險核保中健康體人群的總稱;非標準體,簡稱“非標體”,就是身體條件有異常,保險公司有條件的承保或者拒保的人群。投保時,健康告知裡,只要任何一項中的任何一條,你的選擇為“是”,都不要輕易隱瞞,買保險就是買個安心,無視健康告知,繞過保險公司的“門神”,不遵守遊戲規則,未來理賠時自然不會順當,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有人還在說保險是騙人的。


04必須免費自帶被保人豁免

被保人豁免,指的是如果保的人發生了疾病,從此保費不用再交,保障依然有效,未來再次發生疾病,依舊可以100%全額獲賠。最全的豁免情況是:無論被保人發生輕症或中症或重疾中的任何一種情況,都能免交剩餘所有保費。當然了,目前市場上也只有兩家公司需要自己花錢買被保人豁免功能,一家是平安,一家是友邦。

重疾多次賠付,真的有必要嗎?


05單次賠付or多次賠付

判斷一份重疾險屬於單次賠付還是多次賠付,主要看重疾能否理賠2次以上。

如果能,就是多次重疾;

如果不能,就是單次重疾。


單次與多次核心區別是,單次賠付罹患過一次重疾後,合同終止,這輩子基本與健康險絕緣了;多次賠付在一次重疾賠付後合同繼續有效,罹患其他重疾可以繼續賠付,且首次確診重疾後豁免繳費期內剩餘保費。

大部分人認為一輩子重疾一次已經夠倒黴了,還能生好幾次重疾嗎?理論上單次重疾就足夠了,多次賠付概率實在低。

多次賠付重疾保費比單次賠付重疾要貴上不少,那到底要不要多花這筆錢呢?

重疾險多次賠付在多年前確實就是個噱頭,買了根本沒用,因為重疾≈絕症

重疾多次賠付,真的有必要嗎?

但是!但隨著我們醫療水平的日益進步,手術的成功率和疾病的治癒率越來越高了,癌症、心臟病這種過去聽起來的絕症現在都能夠得到治療,一般來說,經過癌症治療5年後,90%的患者都不會再復發,“重大疾病”不再致命,更多的時候有錢就能恢復過來。

這時候我們對重疾險的態度就從“續命”變成了“養病”。

重疾多次賠付,真的有必要嗎?

既然變成養病了,就說明未來可期,餘生很長,還有漫漫時光需要我們度過。

那麼問題來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未來再得病了怎麼辦?

結合這個需求,保險公司就研發了多次賠付型重疾險。

理論上來講,我們需要多次賠付型重疾險!!!


敲黑板,要知道重疾險多次賠付是有限制條件的,並不是一定能賠付2次。它受兩個條件限制:


疾病分組

即把幾十甚至上百種疾病分成不同組,每組只賠付一次,只要患了這組裡疾病並賠付了,本組內其他所有病種就不再賠付。


間隔期

保險公司對第一次重疾與第二次重疾之間的理賠時間有間隔要求,短則180天長則5年。如果兩種重疾的發病時間小於間隔期,就無法獲得理賠。

所以我們在購買重疾險時如果確定選擇多次賠付的需注意以下幾點:

能不分組最好

分組越多越好

惡性腫瘤單獨分組

高發性重疾越分散越好

間隔期越短越好

重疾多次賠付,真的有必要嗎?

以上,分析完畢,希望給大家的選購有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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