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午門”是什麼地方 “午門斬首”是真的嗎
古裝戲中,大臣得罪了皇帝,皇帝一生氣,便下令將其“推出午門斬首”。那麼“午門”究竟是指什麼地方,中國歷史上真的存在這種制度嗎?
“午門”在歷代宮殿沿革中都存在。紫禁城中午門為正門,位於南北中軸線上,因其居中向陽,位當子午,故名午門。其前有端門、天安門、大清門,其後有太和門(明代稱奉天門,後改稱皇極門,清代改今名)。各門之內,兩側排列整齊的廊廡。這種以門廡圍成廣場、層層遞進的佈局形式是受中國古代“五門三朝”制度的影響,有利於突出皇宮建築威嚴肅穆的特點。午門的平面呈“凹”字形,沿襲了唐朝大明宮含元殿以及宋朝宮殿丹鳳門的形制,是從漢代的門闕演變而成的。
午門分上下兩部分,下為墩臺,正中開三門,兩側各有一座掖門,俗稱“明三暗五”。墩臺兩側設上下城臺的馬道。五個門洞各有用途:中門為皇帝專用,此外, 皇帝大婚時,皇后乘坐的喜轎可以從中門進宮;通過殿試選拔的狀元、榜眼、探花,在宣佈殿試結果後可從中門出宮。東側門供文武官員出入。西側門供宗室王公出入。兩掖門只在舉行大型活動時開啟。正樓兩側有鐘鼓亭各三間,每遇皇帝親臨天壇、地壇祭祀則鐘鼓齊鳴,到太廟祭祀則擊鼓,每遇大型活動則鐘鼓齊鳴。
午門整座建築高低錯落,左右呼應,形若朱雀展翅,故又有“五鳳樓”之稱。午門是皇帝舉辦各種儀式的地方,如頒發詔書。皇帝在立春賜春餅,端午日賜涼糕,重陽日賜花糕也在這裡舉行儀式。每年臘月初一,要在午門舉行頒佈次年曆書的“頒朔”典禮。遇到戰爭,大軍凱旋,要在午門舉行向皇帝敬獻戰俘的“獻俘禮”。明代皇帝處罰大臣的“廷杖”也在午門舉行。
古代皇帝處決臣子一般不在午門舉行,一般是押往柴市或菜市進行,如著名的“戊戌六君子”就是在菜市口被殺害的。那為什麼會存在“推出午門斬首”的說法呢?這與上面提到的“廷杖”有關。
明代時,如果大臣觸犯了皇家的尊嚴,便以“逆鱗”之罪,被綁出午門前御道東側行“廷杖”之刑。起初只是象徵性的責打,後來發展到打死人。如正德十四年皇帝朱厚照要到江南選美女,群臣上諫勸阻,皇帝發怒。大臣舒芬、黃鞏等受廷杖者130人,有11人被當場打死。嘉靖皇帝欲追封他的生父興獻王為帝,遭到群臣抵制。群臣百人哭諫於左順門,皇帝下令施行廷杖懲罰,當場斃命17人,所以民間才有“推出午門斬首”的流傳。實際上,午門是紫禁城的入口,絕不會輕易成為“刑場”。
2、秦始皇傳國玉璽缺一角和失蹤之謎
傳國玉璽相傳由秦始皇所制。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滅六國統一中國後,命人以藍田玉為材料琢出了一塊傳國玉璽。又命丞相李斯在其上篆“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個蟲鳥字,由玉工孫壽刻到上面,將之作為皇帝繼位的憑信,打算一代一代傳下去。另也有說法稱此傳國玉璽取材自和氏璧。從此,這個四寸大小的傳國玉璽便成了歷代皇帝作為正統繼承者的標誌。
秦滅漢興,傳國玉璽被獻給漢高祖劉邦。西漢末年,兩歲的皇帝劉嬰登基,傳國玉璽由王莽的姑母漢孝元太后代管。王莽篡權後,命大臣王舜向孝元太后索取傳國玉璽,孝元太后雖為王家人,卻忠心於漢朝,不肯交出。被逼不過,孝元太后一怒之下將這個寶貝擲在地上,據說玉璽的一角因此被摔掉了。後來王莽用黃金鑲補,儘管手藝精巧,但玉璽終歸是留下缺角之痕。
後來,光武帝劉秀從王莽手中奪回玉璽。東漢末年天下大亂,關東各路諸侯討伐董卓時,率先攻入洛陽城的孫堅從井中撈出的宮女屍身上找到一隻紅色匣子,匣中之物正是傳國玉璽。之後孫堅之子孫策為向袁術借兵馬,將之獻於袁術。袁術兵敗後,玉璽又落到曹操手中。之後,經過魏、西晉、前趙、冉魏、東晉、宋、南齊、梁、 北齊、周、隋、唐,至五代時期失去蹤影。
有關玉璽的失蹤詳細說法,現時有三種:一種說法認為乃是後唐末帝李從珂在洛陽被契丹人攻破之際,懷抱傳國玉璽在玄武樓上自焚,玉璽自此下落不明;另一說則認為946年後晉出帝被遼太宗捕獲之時玉璽丟失;但還有一說則認為傳國璽一直傳到了元朝,是在元朝末帝順帝手上失蹤的。總之,至今,這個傳國玉璽未曾找到。
3、戲裡中“三堂會審”的“三堂”指什麼 古代如何審案
喜歡戲曲的朋友都知道,“三堂會審”是《玉堂春》的著名選段。劇中講述的是書生王金龍和名妓蘇三的一段情緣。那麼什麼是“三堂會審”,古代真有這項制度嗎?
戲曲《玉堂春》中,南京官家子弟王金龍與名妓蘇三發誓白頭偕老。王公子錢財被盜,潦倒關王廟。蘇三得悉後,赴廟贈金資助,使王金龍得以回到南京。後來,老鴇和山西富商沈延林以假信私下將蘇三賣給沈延林為妾,沈延林之妻皮氏“大娘”與趙監生私通,用藥毒死沈延林,反誣告蘇三。洪洞縣官受賄一千兩,將蘇三問成死罪,解至太原三堂會審。主審官恰為巡按王金龍,遂使冤案平反,王金龍、蘇三得以團圓。
戲曲中的王金龍所任巡按一職,又稱“巡按御史”,是古代官僚機構監察機關的一種設置。“三堂會審”指的是刑部、大理寺、御史臺共同處理案件的一種制度。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後,在皇帝之下設置三個最重要的官職,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並稱三公。丞相掌政務,太尉掌軍務,御史大夫掌監察。這種體制奠定了中國幾千年官僚政治的基本格局。漢承秦制,監察機構稱御史臺,長官為御史大夫。唐代監察機構內部形成嚴密的三院制,其監察制度還有一個特點是御史參與司法審判,重大案件皇帝“則詔下刑部、御史臺、大理寺同案之”。這種制度延續到明清,人稱“三堂會審”。明改御史臺為都察院,與刑部、大理寺合稱“三法司”,為中央最高審判機關。凡“三法司”參與審判的稱“三司會審”,習慣的說法便是“三堂會審”。
可見“三堂會審”是從唐代開始的一項政治制度,它是統治機關內部監督的一種形式。類似於現在的檢察機關,但又有不同。現代檢察機關可以直接偵辦官員違法的案件,但不參與案件的審理,而是作為公訴人一方存在。
4、頂戴花翎是什麼 清朝官員們為什要戴這個
隨著封建社會的發展,服飾也在不斷變化。到了清朝,服飾經過漫長的演變,變得更為系統了。清廷對官員的服飾有極其嚴格的規定,官位不同,服飾的品質、數量、顏色也各不相同,甚至連帽子上一顆小小的珠子也有各種規定。這體現出森嚴的等級觀念,而頂戴、花翎則是官員級別高低最典型的標誌。
“頂戴”,就是官員戴的帽頂。從顏色來看,一、二品是紅色;三、四品是藍色;五、六品是白色;七品以下為金色。即使相同顏色的頂戴也不盡相同,比如,一、二品有純紅和雜紅之分;三、四品有亮藍和暗藍之分;另外,進士、舉人、貢生都戴金頂,生員、監生戴銀頂。此外,“頂戴”上戴的東西也有嚴格的區分:一品戴珊瑚;二品戴起花珊瑚;三品戴藍寶石或藍色明玻璃;四品戴青金石或藍色涅玻璃;五品戴水晶或白色明玻璃;六品 戴硨磲或白色涅玻璃;七品戴素金頂;八品戴起花金頂;九品戴鏤花金頂。
“花翎”是皇帝賜予的一種插在帽子上的裝飾品。“翎”分“藍翎”和“花翎”。藍翎是翎,花翎是孔雀翎,它有單眼、雙眼和三眼之分。六品以下的官員只賞給藍翎,五品以上的官員賞給單眼花翎。雙眼花翎賞給大官,三眼花翎只賞給皇族或是有特殊功勞的重臣。一般來說,除軍功外,非“異常勞績”不得褒獎花翎,而且,限定每案不得超過三名。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因修皇族的族譜,提調官增慶被奏賞花翎。從此,諸如皇上“山陵奉字”、海運事宜、勸捐、抽釐之類,都相互保薦花翎。大保案迭興,加官加銜,各種新奇花樣不可勝舉,戴花翎者滿街都是。到清朝末年,甚至用錢也可以買到“花翎”,此時,清王朝已到了窮途末路。
5、“黃袍”是皇帝的“專利”嗎 皇袍是黃色的嗎
960年,率兵北征的趙匡胤到陳橋驛時,手下的一些將領全副武裝,帶領一些士兵直奔他的寢室。驚恐的趙匡胤剛穿好衣服,還未及反應,將領們便將他強行拖出去,並將事先準備好的黃袍披到他的身上。接著,大家跪拜在地高呼萬歲。這就是宋太祖因陳橋兵變而“黃袍加身”的典故。從此後,皇帝穿黃袍得以廣為人知。那麼,“黃袍”是皇帝的“專利”嗎?是不是隻有皇帝才能穿黃色的衣服呢?
黃色服飾在中國古代一直比較流行,誰都能穿,只是到了隋唐時期,因為以黃為貴,“黃袍”才成為帝王的專用衣著。尤其是在唐朝,皇帝不願意自己和一般人同著黃袍,就頒佈了“禁士庶不得以赤黃為衣服”的命令。《野客叢書·禁用黃》中記載:“唐高祖武德初,用隋制,天子常服黃袍,遂禁士庶不得服,而服黃有禁自此始。”唐高宗時又重申“一切不許著黃”。但這時的規定並不嚴格,一般百姓著黃衣仍然較多見。到了北宋,趙匡胤登基後,“黃袍”正式成為皇權的象徵。宋仁宗時還規定:一般人士衣著不許以黃袍為底或配製花樣。自此,不僅黃袍為皇帝所獨有,連黃色亦為皇帝專用。
其實,在唐宋之前,君王、皇帝對穿什麼顏色的袍服,並沒有明確的規定。西周、東周時期,據《禮記·月令》記載,天子“著青衣”。春秋時期,各諸侯國紛爭,國君的袍服更是五花八門。到了秦朝,由於盛行“五行”之說,秦王朝尚水德,以黑色為貴,所以,秦始皇就穿黑色袍服。而晉代,因為尚金德,以赤色為貴,所以,晉代的皇袍就採用了紅色。
擴展閱讀:龍袍的來歷
龍,在上古時期只是人們心目中的一種神異的動物,帶有一定的平民性。到了唐、宋時期,統治階級為了利用人們的龍崇拜心理,不但自詡為龍種,還壟 斷了龍形象的使用權,嚴禁民間使用龍的圖案,甚至還嚴禁百姓提及龍字。到了明代,龍更成為帝王獨有的徽記,正式形成了在皇帝服裝上繡大型的團龍花紋的禮儀制度。所以,皇帝的衣服又叫龍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