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曝光】呂梁興縣:醉駕摩托不戴頭盔 生命脆弱豈容兒戲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騎摩托車要戴安全頭盔”,這一句句口號,看似淺顯,包含的卻是道路安全通行的大道理,是對生命的敬畏與尊重。可是,卻總有人抱著僥倖心理對此置若罔聞,結果導致車毀人亡,悔之晚矣。

2020年4月10日凌晨1時許,當事人李某駕駛二輪摩托車沿省道313線由東向西行駛至原家坪路段時與路肩碰撞發生交通事故,致李某受傷,後經興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晉龍司法所司法鑑定,當事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67.32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認定李某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警示曝光】呂梁興縣:醉駕摩托不戴頭盔 生命脆弱豈容兒戲

“車禍猛於虎”,此言不虛!酒後駕車付出的代價是慘痛的,一旦出事故,首先受到傷害的就是駕駛人和雙方的乘車人員,輕者皮肉之苦,重者終身殘疾甚至失去生命。身體上的殘疾,給自己造成精神上的打擊,留下終生遺憾和永久的傷痛。車毀人亡註定給幸福的家庭帶來巨大的創傷。酒後駕駛奪去了多少駕駛人的生命?而倖存者往往成了殘疾人,不僅造成了肉體、精神上的痛苦,家庭成員要照顧傷者,還要承擔鉅額費用。保險公司對酒後駕車造成的所有損失都是拒賠的。因此,酒後駕車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給受傷者的家庭所帶來的傷害是不言而喻的。

交警提示:駕駛摩托車上路,請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要做到有牌有證、有保險、戴頭盔、限兩人、靠右行,切莫酒後駕駛,因為生命只有一次,酒駕不可“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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