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產品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未獲證不得銷售

今天,市場監管總局發佈公告,自2020年6月1日起,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納入CCC認證管理範圍,各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認證委託。詳情如下:

這類產品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未獲證不得銷售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產品由生產許可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實施要求的公告

2020年第19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調整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決定》(國發〔2019〕19號)要求,市場監管總局對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產品由生產許可轉為強制性認證(CCC認證)管理。為確保CCC認證實施順利,工作銜接平穩有序,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認證實施

自2020年6月1日起,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納入CCC認證管理範圍,各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認證委託(認證機構、實驗室名錄及認證實施規則另行公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以下簡稱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停止受理相關生產許可證申請,已受理的依法終止行政許可程序。

自2021年6月1日起,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產品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註強制性認證標誌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二、CCC認證與生產許可證管理的銜接

(一)2021年6月1日前,國內企業生產的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產品應憑有效生產許可證或CCC認證出廠、銷售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二)對於已獲生產許可證的企業,若以上產品在2021年6月1日(含)後不再繼續生產的,無需辦理CCC認證;否則,應儘快提交認證委託,並在2021年6月1日前獲得CCC認證。

(三)對於持有效生產許可證的企業提出的認證委託,指定認證機構應承認相應的審查及檢測結果,制定相關轉換方案(包括差異檢測項目、補充工廠檢查等內容)並實施,對符合認證要求的產品換髮CCC認證證書,同時向企業所在地省級市場監管部門通報獲證企業名單。證書轉換過程中發生的認證、檢測費用原則上由財政負擔。

(四)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認證機構通報和生產許可證到期情況,及時辦理生產許可證註銷手續。2021年6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及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註銷所有未轉換的有效生產許可證。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4月17日

來源:質量與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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