蘿北縣最新通知!嚴禁在黑龍江及支流非法捕撈!

蘿北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指揮部公告

(第29號)

當前我縣“外防輸入”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邊境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暫時禁止黑龍江及其所屬支流、水泡等水域一切捕撈生產作業(包括張網、亮子、抄網、岸邊小型網具、垂釣等)。一經發現非法捕撈漁船,將按照“三無”船隻銷燬處理。恢復正常漁業生產時間另行通知。

二、根據《漁業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捕撈許可證不得買賣、出租和以其他形式轉讓,不得塗改、偽造、變造。第四十三條規定:塗改、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捕撈許可證的,沒收違法所得,吊銷捕撈許可證,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偽造、變造、買賣捕撈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各沿江鄉鎮嚴格禁止轄區邊民在其他轄區承包灘地號、捕撈許可證等從事漁業捕撈,一經發現嚴格依法依規處理。

三、當我方人員發現越界捕撈行為,在邊境管理人員無法採取措施制止或抓捕時,會晤站應立即將情況通報俄方,由中俄雙方聯合採取行動進行抓捕,讓非法越界捕撈人員無處藏身,得到嚴厲懲處。

四、各沿江鄉鎮要切實擔負起屬地主體責任,加強24小時巡控力度,做到無死角、全覆蓋巡查。堅決杜絕境外疫情輸入、人員偷渡等現象發生,做到江邊無漁船、無涉捕網具及垂釣等人員。一經發現各類問題,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不服從管理或暴力抗法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理,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蘿北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4月18日


信源: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