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房產銷售的違法行為!不要讓辛苦錢有去無回!買房前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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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產賣方市場的環境下開發商總是有各種方式來變現提高價格來實現利益最大化,但商品房的銷售是要受到政策的約束,除了祈禱開發商不要違法銷售買房人也要自己分辨什麼是違法行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福州市房管局在2017年就根據國家住建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139號,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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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禁捆綁搭售和設定條件銷售商品房。即不能設定購房門檻,綁定精裝,綁定車位變相加價。像通過精裝成本不到一千卻變相直接加四千而且要求一次性付款。比如倉山區中發印象外灘項目要求捆綁車位,這都是捆綁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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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嚴禁價外加價和收取未標明的費用。即價外收款,通過各種名義,巧立名目變相加價直接收錢。例如五四北中庚香山新時代的項目,要收取3萬塊錢電商費,然後讓你跟第三方簽訂協議來收取款項,然後買房人去舉報當然也是無濟於事,因為簽訂了合同還是和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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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嚴禁捂盤惜售和分批銷售。開發商有時候拿地價覺得拿高了,或者覺得市場好捂盤惜售,想盡一切辦法來提高賣的價格。例如萬科九如府用的是租賃合同二十年的方式“以租代售”來賣房子,因為開發商想要的價格政府不批就再通過加價的方式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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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之前瞭解相關政策可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開發商敢這麼做肯定是設立很多他們覺得安全的方式,再不濟還有強大的律師團隊,大多數人來講沒精力也沒能力去跟開發商打官司,所以買房初期我們選擇的權力要運用到位,跟違法銷售的行為說“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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