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房产销售的违法行为!不要让辛苦钱有去无回!买房前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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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卖方市场的环境下开发商总是有各种方式来变现提高价格来实现利益最大化,但商品房的销售是要受到政策的约束,除了祈祷开发商不要违法销售买房人也要自己分辨什么是违法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福州市房管局在2017年就根据国家住建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建房[2017]139号,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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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禁捆绑搭售和设定条件销售商品房。即不能设定购房门槛,绑定精装,绑定车位变相加价。像通过精装成本不到一千却变相直接加四千而且要求一次性付款。比如仓山区中发印象外滩项目要求捆绑车位,这都是捆绑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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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禁价外加价和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即价外收款,通过各种名义,巧立名目变相加价直接收钱。例如五四北中庚香山新时代的项目,要收取3万块钱电商费,然后让你跟第三方签订协议来收取款项,然后买房人去举报当然也是无济于事,因为签订了合同还是和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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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禁捂盘惜售和分批销售。开发商有时候拿地价觉得拿高了,或者觉得市场好捂盘惜售,想尽一切办法来提高卖的价格。例如万科九如府用的是租赁合同二十年的方式“以租代售”来卖房子,因为开发商想要的价格政府不批就再通过加价的方式来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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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之前了解相关政策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开发商敢这么做肯定是设立很多他们觉得安全的方式,再不济还有强大的律师团队,大多数人来讲没精力也没能力去跟开发商打官司,所以买房初期我们选择的权力要运用到位,跟违法销售的行为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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