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做到以下几点心里就不慌了

发生交通事故,做到以下几点心里就不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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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发展,汽车成为了人们出行的必要交通工具,然而的汽车的逐年增多也给城市的交通带来了拥堵,交通事故也频繁发生。在法院受理的所有案件中,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案件占绝大比例,这个比例也在逐年增加,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应当怎么做呢?很多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知所措,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以下几点建议:

一、保护好现场。不论你是受害方还是肇事方都有保护现场的义务,现场是交警人员认定双方责任大小的重要依据,现场若遭到破坏,会影响交警人员的判断,从而会导致自己的权利直接或者间接收到损害。遇到恶劣天气时,为不使现场遭到破坏对现场,可用席子、塑料布等将现场上的尸体、血迹、车痕、制动印痕和其他散落物等遮盖起来。抢救伤者时,如果须移动车辆或其他相关物品,必须做出标记,以证明现场的变动情况。

二、迅速报警或者委托报警。不论你是受害方还是肇事方,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报警处理。由交警人员划分责任大小,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也是机动车车主向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并没有报警处理而是通过私下处理,处理之后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因没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理赔或者理赔程度较小。

三、及时救助伤者。事故引起伤、亡时,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确认被害人是否受伤及受伤程度,必要时应立即送附近医院检查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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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集关键的证据。在事故处理人员到达事发现场前,肇事者应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一是受害方的个人信息如:家庭住址、姓名、车辆号码等;二是现场情况(道路的宽度,附近景物及有无人行横道等);被害者状况(被害者躺卧的位置,事发的地点,被撞的部位及程度等);三是目击证人的住址、姓名及所见情况;四是当事人双方有无过失及其程度,对方的意见等。收集证据必须客观真实,不能故意伪造、编造虚假情况和伪造证据。

五、通知保险公司调查情况,理赔。当肇事方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他人车辆受损和人员伤亡,应当及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除此以外,若事故双方责任人对于交警人员所作出的道路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根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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